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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小说扶鬓簪花

暮萋萋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盛清月江为止是《扶鬓簪花》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暮萋萋”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可是天下不知道的是,那个曾经打下北疆十八城,叱咤疆场的少年人,死之前在沈家祠堂地底的密室里,遭遇了各种酷刑。她被钉在棺材里时,血尽骨碎,体无完肤。沈归舟看着自己的双手,精神有些恍惚。当时若不是那三个盗墓的财迷心窍撬开了棺椁,今天她也不会在这里。如此想来,她当时突然睁开眼睛吓到了他们,其实算是恩将仇报呢。后来,她在棺材里......

主角:盛清月江为止   更新:2024-06-02 1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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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盛清月江为止的现代都市小说《畅销小说扶鬓簪花》,由网络作家“暮萋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盛清月江为止是《扶鬓簪花》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暮萋萋”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可是天下不知道的是,那个曾经打下北疆十八城,叱咤疆场的少年人,死之前在沈家祠堂地底的密室里,遭遇了各种酷刑。她被钉在棺材里时,血尽骨碎,体无完肤。沈归舟看着自己的双手,精神有些恍惚。当时若不是那三个盗墓的财迷心窍撬开了棺椁,今天她也不会在这里。如此想来,她当时突然睁开眼睛吓到了他们,其实算是恩将仇报呢。后来,她在棺材里......

《畅销小说扶鬓簪花》精彩片段


在床上躺了一会,沈归舟又起身下床。

在屋里仔细转了一圈,见窗户紧闭,炭火正旺,她终于放下心来。

她又躺了回去,闭上眼睛那刻内心信心满满。

很好,一切俱备,只欠时间。

这次,她一定可以自杀成功的。

......

“阑儿,不要怪我,要怪就怪命。”

“怪我的命不好,生了你。怪你的命不好,生在了沈家。若来生我还能再成为你的母亲,我一定好好待你,宠你,爱你。”

“砰。”

一声巨响惊醒了噩梦中的沈归舟,好一会儿她才缓过神来。

呼吸有点困难,一歪头看到还没燃完的炭火。

她确定自己还没死。

有风拂过她的鼻尖,她抬眼顺着风来的方向看过去。

看着被砸开一个大洞的窗户……

艹。

哪个王八羔子砸的,害得她又没死成。

这是沈归舟今年第八次自杀,和前面七次一样,以失败告终。

因为不想流血,她对如何死这个问题是经过慎重思考的。

第一次她选择的是上吊,快断气的时候,因为房子太破,房梁断了,没死成。

第二次,她还是选择上吊。为了这个事,她特意用了最结实的木头换了新的房梁。结果,她死一半的时候,旁边邻居来敲门,问她借盐巴做晚饭......没死成。

她不信邪,第三次还是上吊。可惜,有年头的绳子在承受了她三次把玩后,先她一步西去了。

第四次,她打算换成砒霜,破药店......缺货。

老板是个会做生意的,听她说家里闹耗子,就给她推荐了老鼠药。她买了,回去吃完,往床上一躺,第二天醒来啥事没有。那个缺德的老板,卖的是假药,气得她直接向官府把他给举报了。

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都因为各种意外没有死成。

第八次,她以为万无一失了,结果......

早知道死是这么难的一件事,十一年前她就不应该从棺材里爬出来。

呵呵。

十一年前,沈归舟还有一个名字——沈星阑。

沈星阑出生将门世家,是天楚雄狮沈家军的少将军,世人称其天下奇才。

她十二岁入军营,十三岁组建浮柳营。

浮柳营是她的亲卫军,也是沈家军的先锋营,问世以来,战无不胜。

她十四岁,建百鬼夜行营。后有传言,百鬼一出,天下皆服。

因为沈星阑,互为姻亲的堕落贵族沈府和贺府重新崛起,成为权力中心的新贵。

永盛十五年十一月,有消息传出,天楚帝欲将三公主赐婚给沈星阑,时年沈星阑十七岁。

所有人都在羡慕沈贺两家未来前途不可限量时,沈贺两家却在担忧一件事情。

沈峰和贺舒窈没有儿子,他们有的从来都是一个女儿。

这本不是个秘密,但是沈星阑为了能够方便在军中行走,就女扮男装。

久而久之,天下皆以为沈家生的就是个儿子。

这个秘密若再揭开,就是欺君之罪。

无论是沈家还是贺家都承受不起这样的后果。

它们都是百年簪缨世家,族人众多,不能因为一个人毁于一旦。

沈星阑其实早就猜到了贺舒窈已经打算放弃她了,毕竟在那个女人眼里,权力高于一切。

只是她在赌,赌那句虎毒不食子。

很可惜,她赌输了。

赐婚的消息传出还不到半个月,沈家少将军沈星阑伤重不治,后葬于北疆漠苍山顶,自此与天地同寿。

沈星阑的死是天下都知道的事。

可是天下不知道的是,那个曾经打下北疆十八城,叱咤疆场的少年人,死之前在沈家祠堂地底的密室里,遭遇了各种酷刑。

她被钉在棺材里时,血尽骨碎,体无完肤。

沈归舟看着自己的双手,精神有些恍惚。

当时若不是那三个盗墓的财迷心窍撬开了棺椁,今天她也不会在这里。

如此想来,她当时突然睁开眼睛吓到了他们,其实算是恩将仇报呢。

后来,她在棺材里躺了不知道几天,断骨开始长合。

发现能动的时候,她爬了出去,风雪之中,又滚落在山腰处。

她在无人的山林中养了半年伤,开始南漂,一直到了最南边的南泉县的白歌镇。

从此她换了名字,名唤沈归舟。

这里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往,只知道她是从北边逃难过来,半路还死了相公的可怜人。

她告诉别人她夫家姓韩,从此,大家就唤她韩娘子。至于她的名字,没人问,她也就没说了。

南泉县乃偏隅之地,穷的很,可沈归舟觉得这里很好,打算在这里住到老死。

但是,第九年刚过完,她改变主意了。

她想自杀。

当年她在山中,误食了一种草药,断骨才得以长合。

然而福祸相依,从不单行。

自那之后,她全身上下的骨头会时不时的突然碎裂,快则不用一日,慢则半月,骨头又会重新长好,如此往复......

当年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人没有死,却活成了怪物。

这种折磨她忍受了九年,第十年年初,她不想再忍了,决定自杀。

然而,她没想到,当初活下来不容易,现在要死更艰难。

这世道怎么可以这样。

艹。

她正在心里咒骂之际,外面响起敲门声。

“韩娘子,你在吗?”

她不想回话,可是外面的声响越来越大,这让她愈发烦躁。

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下来,抓了两把脂粉在脸上胡乱涂了几下,她压着性子打开房门。

敲门的是县衙的捕头李老三,看到沈归舟,他松了口气,“你在家,那为什么这么久不开门?”

忙着死。

沈归舟反问他,“你怎么来了?”

李老三是县官的小舅子,亲自上门来找她,还是第一次。

她这一问,李老三记起了正事,“快,快去义庄。”

“义庄?”

“嗯,死人了。”


出了大堂,唐书墨直奔账房而去,领了她那三两纹银,心情又好起来。

颠着银子出了县衙,门口的衙役看她脚步匆匆,便问她,“韩娘子,走这么急干嘛去?”

另一个干的年头多一点的人看着他有点无语。

几乎整个南泉县的人都知道,这个女人每月十五去县衙领俸银,然后直奔红袖楼嫖妓,并留宿一晚。

哪知唐书墨却笑道:“急着去死。”

两人:“……”

她的声音不小,语调中的喜悦引起了门口正准备走的陆瑾庭的侧目。

他看过去时,只见到一个和她那张脸极不相配的窈窕背影。

是他的错觉?

他为何会觉得她的声音有点耳熟。

唐书墨出了县衙,直奔金水大街的红袖楼。

心里嘟囔着,一个月没有见到红云,不知这姑娘老了没。

唐书墨一向都是将休管他人瓦上霜作为处事原则,然而陆瑾庭的出现,让她心里渐渐的有些不安。

总感觉,这些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影响她寻死的大事。

到底是哪个王八羔子,杀了人不抛尸荒野,竟然还扔到城里来。

若不是那具弃尸,就不会有这么多后续了。

耳朵已经可以听到红袖楼门口红花和客人调笑的声音,唐书墨摸着瘪瘪的肚子决定还是先去翠云轩搓一顿。

保暖思淫欲,她觉得还是先吃饭比较重要。

踩着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步入了翠云轩,一进门她就发现店小二没有趴在柜台睡觉,反倒是托着托盘脚步轻快的在大堂里穿梭。

这太诡异了。

她以名誉担保,这小子绝对是第一次这么热情。

她光顾了这家店十年,来十次有九次他都是趴在柜台睡的昏天暗地,剩下的那次还是在拍苍蝇。

南泉县的人都穷,除了她这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事业有成的人几乎没人下得起馆子。所以,翠云轩平均起来一天也不一定有一单生意。

它之所以一直没倒闭,是因为它是这城里唯一一家酒楼,店铺是老板祖产,少东家兼任小二。

更诡异的是,今天这店里竟然坐了三桌,真的是活久见。

她先看到的是靠窗的那桌。

那桌只坐了一个人,坐的是刚刚在县衙见到的贵客,陆瑾庭。

陆瑾庭气质卓绝,往那一坐,这破酒楼当真像是蓬荜生辉。

她心中叹息一声,这是缘分呢,还是孽缘。

环视一圈,没有看到他的几个护卫,想必是去办什么事了。

另外两桌,远远地坐在东边墙角。

相较于陆瑾庭一人的安静,那两桌气氛很是活跃,他们每人身边或手里还揣着一把大刀。

想了想,唐书墨决定还是明天再来吃。

迈过门槛的右脚又准备退回去,小二却眼尖看见了她。

“韩娘子。今儿怎么过来了?”

小二停下小跑的步伐,笑容满面地看着她。

他这一喊,陆瑾庭条件反射看向门口。

唐书墨目不斜视,将脚又迈了进去,笑得有些尴尬:“饿了。”

“哟,难道红袖楼今晚没有吃的?”

小二笑着问人,那笑容唐书墨怎么看却怎么猥琐。

她知道这小子什么意思,若是平时,她铁定会回一句,“要不你随我一起去看看。”

今日,她老脸有些发红,白了他一眼,“滚蛋。”

她不看也知道陆瑾庭在看着自己。

此刻她再转身离去,未免显得太过刻意。

她纠结的是,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这破店也就只能摆上四五个桌子,装没看见太假。

装作不认识?上次见面还不出半个时辰,除非自己有失忆症。

可是打招呼,他会不会认出自己就是今日山中那人。

不打招呼,他会不会有意见?

若他向知县告她一状……

想起知县那谄媚的样子,唐书墨深感只要他们想,绝对有能力让她丢掉这肥差。

这想法刚冒出来,她又觉得自己简直有病。

明日她就死了,还要担心这个。

再说她特意上前去,人家却不屑于她,那岂不是太过丢脸。

想是这么想,她最终还是选择了个折中的方式,朝他微微颔首。

陆瑾庭收回了视线。

唐书墨:“......”

顿了几息后,她淡定地收回视线,“老规矩,三菜一汤,不要素的,再来半斤烧酒。”

扔给小二两钱银子,找了个离其他人最远的桌子坐了下来,等着上菜。

她来的时候,其他桌上已经摆满了酒菜。因此她没等多久,小二就端着菜给她送过来。

她拿过筷子,笑着打趣,“今天生意不错。”

小二笑了笑,没说话,从他麻溜给她倒酒的动作来看,他心情很好。

只是见他瞥了一眼东边的两桌,笑容中多了份担忧。

“都不是本地人吧,没见过呀。”唐书墨喝了口酒,随意一问。

“都是今日进城的。”小二和她熟络,便聊了起来。

南泉地处偏远,一年也难得有外人来。如此一来,生人进城,不出半天,整个城里都会知道。

“那今晚还得住在这里。不错嘛,看来你爹很快就能给你去老伍家提亲了。”唐书墨端着酒杯,笑得有些猥琐,“洞房花烛夜啊,要不要姐姐我送你两幅春宫图先琢磨一下。”

小二今年十六,还没娶亲。大小伙子,虽然平时不见得多正经,但在唐书墨这老油条面前还是显得嫩了些。

被人戳破心事,小二的脸瞬间红了起来。

偏偏她还不放过人,又道:“典藏版,手绘版,随你挑?”

眉尾一挑,活像街尾那贼眉鼠眼卖禁书的。

看着他红着脸转身离去,唐书墨刚刚的尴尬一扫而空,心里生出几分得意。

小样,让你拿你姐姐我开涮。

她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

艹,这死老杨,酒是越卖越假,半斤酒,估计至少兑了三两水。

这酒拿出来,也不怕旁边那些拿刀的把他们父子俩砍成下酒菜。

夹了块红烧排骨,竟然咸淡适宜。

唐书墨眉头一挑,看来这老杨头今天真的是赚了不少,心情甚好。

正想试试那红烧肘子,她右边的凳子上多出一庞大身影。

歪着头看过去,入眼的是一张长满络腮胡的脸,真真是验证了贼眉鼠眼四个字。

回头看了一眼东边,好些人正笑得猥琐地看着这处。

她将视线收回来,“大哥,有事?”

有屁就放,没屁滚蛋,别打扰我吃饭。

络腮胡咧嘴,露出一口黄牙,“哥哥我想和小娘子一起琢磨琢磨春宫图。”

这么近的距离,唐书墨差点没被熏死。

心中庆幸,好在她出门的时候特意用上最香的粉,能冲去不少他口中的异味。不然,她怕是不能安然地坐在这里了。

他出口的话更是让她惊讶,这是,调戏?


逛窑子怎么啦?谁规定的女人就不能逛窑子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关乎男女。

你丫的开窑子的不嫌自己恶心,反倒嫌客人恶心了,什么逻辑?

再说,谁说上窑子就是来嫖的。她找个粉颜知己,进行心灵交流,不行吗?

庸俗。

她也想找男人啊,可是这穷乡僻壤实在是没个拿的出手的男的啊。

心里虽然不爽,但是沈归舟也没打算和这老妖婆计较。

比起这个,更让她上心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以后她也见不到红云了?

什么意思?

她们知道她准备死了,以后不会再来了?

不可能,这事她没和任何人说过。

那就是红云遇到了哪个土豪,被赎身了?

或者红云看上了哪个小白脸,用自己的私房钱赎身,准备和小白脸跑路了?

再一想,沈归舟觉得这些都不可能。这地方应该没有这等土豪,更不可能有让红云愿意倒贴的小白脸。

她环视了一周,突然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平常十个人有八个是姑娘的红袖楼,竟然有点座无虚席的意思。

她看着那些和姑娘们调戏相互揩油的汉子们,觉得他们的打扮是分外的眼熟。

她差点泪奔,艹,今天难道是弃岁山的土匪放风的日子?

在翠云轩砸场子不说,竟然还组团来狎妓。

这也太不把官府放在眼里了吧。

沈归舟挑了挑眉,见他们都忙着没空搭理自己,便提着裙摆上了楼。

红袖楼不大,不是每个姑娘都有一个房间。不过,红云是花魁,花妈妈倒是给她分了个房间,上楼左拐第二间便是。

沈归舟提着裙摆上了楼,还未到红云门口就不自觉停下了脚步。

耳力过人的她,还未靠近就听到红云类似痛苦但又夹着兴奋的声音。

同时听到的还有异性粗重的喘息声……

沈归舟那张万年不知道羞的脸,今天第三次发红。

古人云:保暖思淫欲。

看来她们这红云姑娘现在是真的很忙。

沈归舟不是什么良善之人,却也知道坏人好事,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站在那里听了会,里面动静越来越大。

这房里两人一时半会是停不下来。

犹豫片刻,沈归舟又转身下了楼。

刚到楼下,正好遇见一长得贼眉鼠眼的汉子搂着两百斤的姑娘上楼。

看着他们留下的酒菜,她随手端了两碗荤的找了个视线好的角落坐下。

动手捻了一块红烧肉扔进嘴里,她差点流下泪来。

他大爷的,终于可以好好坐着祭祭她的肚子了。

她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看着红袖楼里那些参差不齐的姑娘被那些个糙汉子急不可耐的拖进房间,砸了咂舌。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素的久了,只要是母的,看在眼里都是天姿国色。

沈归舟在这醉生梦死的氛围中吃了两盘肉,还喝了两壶酒后,楼上红云房间里的动静不但没有停下来,反倒是越来越大。

坐在这楼下,她都能清楚听见红云的叫声。

她掏了下耳朵,心中腹诽,这红袖楼的隔音效果未免也太差了。

看来美人今晚是真的没空陪自己了,摸了摸吃的滚圆的肚子,有点小纠结。

今晚自己是干脆回白歌镇还是去后院柴房找个地方将就一晚?

她心里笑了一声,本来想着最后道个别,没想到,还是想多了。

看来,有些事,还真的是人力不能强求的。

既如此,就算了吧。

“哟,这里还有一姑娘呢?”

沈归舟飘忽的心思被突然冒出的声音给打断。

那人口齿不清,声音哑的比鸭子还要难听十倍不止,“美人,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太可怜了吧。不过,没关系哥哥我,疼,你。”

沈归舟敛起心思,循声抬头,看着眼前这个穿了一身狗毛的猥琐男人,心情有些复杂。

她竟然在一天之内被调戏了两次。

这可是她近二十八岁的人生中从未有过的奇迹。

那人晃晃悠悠的坐在她对面,贼眼盯着她的脸半天没聚焦,身上的酒味差点把她给熏死。

今晚这红袖楼来了十几个男人,而这楼里算上老鸨自己也就十个可以接客的。

男女比例一失调,自是有些人吃不到肉。

沈归舟记得很清楚,这家伙搂着的姑娘刚刚被人给拖上楼了。

他显然是将她当成了这红袖楼的姑娘。

一天被人调戏了两次,沈归舟按说是应该气愤的。

可是,她又觉得,他们这也算是有眼光。

如此一来,已经快三十的老人家心情真的有点复杂。

“砰。”

一声巨响,男人歪着嘴倒在了桌子上,没了反应。

看着他身后举着酒坛子的红云,沈归舟挑了下眉,佩服地伸出大拇指。

她竟然忘了还可以这样做。

红云翻了个白眼,将手里得酒坛子扔在桌子上,伸出脚踹了那人一脚。

她是想把人给踹开,可惜动作很彪悍,结局不太理想。

那人没被踹开,她自己反倒是腿软得向后踉跄了下。

沈归舟伸手帮了下忙,直接将人拖到地上。

也不知是红云那一酒坛子威力太大,还是他喝的太多,那人愣是没一点反应。

红云坐下来,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一口灌了下去。

她发丝微乱,衣裳半解,露出的脖子和手腕上青一块紫一块,小脸微红,嘴唇红肿,一股情欲的气息在她周身环绕。

沈归舟想着之前听到的叫声,忍不住佩服起眼前这姑娘来。

“之前听你喊得那么惨,还以为你今天下不了床了呢?”

红云咽下茶水,冷哼一声,“老娘那是故意的,你不知道,男人就是喜欢在床上叫得惨的女人。”

红云又斥了一声:“就那种男人,再来三个,老娘我照样应付的了。”

沈归舟投去敬佩,“您老威武。”

她也喝了口茶,只觉透心凉,就又放了下来,“不过,你也悠着点,钱是赚不完的,没必要这么拼命。”

红云连喝了三杯茶才放下杯子,听着沈归舟这话,她笑了。

笑得妩媚多娇,也是无奈凄凉。

“可是不是每天都有这样好的机会啊,你知道我今天赚了多少吗?”

沈归舟没接话。

红云伸出三根手指,妩媚一笑:“三片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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