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隆雷鸣和密集电光下,少年大口呼吸,一边平复肌肉筋骨超负荷后的压力,一边警惕扫视陋巷前后,首到陈三的身体不再抽搐……良久,少年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刚刚兔起鹘落间,凭借超快的神经反应,凭借过往的勤学苦练,堪堪躲过一次生死危机。
实在是两辈子以来,从未有过的刺激。
首到现在,心脏依旧“砰砰”快速跳个不停,也就是修行到了强脏境后,内腑也得到了锻炼,否则还真怕遭不住。
大口呼吸,尽力平复情绪,少年将酒坛重新固定,再上前拔出原本右边袖子里的铁锥,用雨水清洗,暂且收好。
至此,一场雨夜的遭遇战落幕,彼此连对方的姓名都不知道,便完成了生死相搏。
就像是,电光背后的乌云,闪烁间仿佛映照着人间的荒诞。
密集的电光明灭,隆隆的雷声不停,犹如无数的狗仔在嘈嘈切切,抢着拍摄这大幕拉开的精彩瞬间,好去争抢娱乐头条。
“真操蛋,这‘雨夜’加‘偶遇’的缘分”,少年嘟囔一声。
终于,脉搏逐渐平稳,肌肉不再哆嗦,强忍着心头不适,少年拖起这个斧头帮帮众的尸体,顺着陋巷岔口,走到一条沟渠边上,扔了进去。
如果陈三还在,或许会觉得这套流程很熟悉吧……镇海城多雨,所以多沟渠。
随着雨势,今日的沟渠水位明显上升,流速也比平时更快。
运气好的话,也许天明之后,这位斧头帮帮众,便己进入青衣江,并被青衣江带入沧溟海。
运气不好也无妨,沟渠流动的方向,地盘交错,帮派械斗严重,清晨发现几具尸体并不鲜见。
况且,也只能如此。
少年郎并没有经常抛尸的经验。
也只好一遍遍安慰自己:这是雨夜,是偶遇,是无人之处。
而且,没有前世遍布大街小巷的摄像头。
最后做了一遍心理建设,怅然的环顾一番,少年郎开始清理战斗地点。
锻骨境至少有千斤之力,哪怕交手只有一式,对地面的破坏还是有的。
把能想到的做完,其他的只能听凭天命。
蓦地,少年郎自嘲一笑,“随身带凶器,终究做不得良民,下次还是带把伞吧”。
而后,强忍着肌肉筋骨的疼痛,缓慢弯下腰,佝偻着推起车,踯躅前行。
为了避免留下车辙印,尽可能走在厚厚的青石板上。
实在避不开的泥水地,就用鱼皮靴尽量抹掉。
还好之前的路,青石板比较完整,不用翻回去抹。
……少年郎名叫易安。
穿越到婴儿时期,到如今己有十三年。
他并非第一次走这条小巷。
自年初以来,仗着强脏境的修为,锻骨境的实力,赶时间的时候,多次从这里抄近路。
除了艺高人胆大,主要是易安发现,斧头帮大可在白天“光明正大”的作恶。
可惜,夜路走多了,难免遇到鬼。
他哪能想到,斧头帮还有个陈三,每天都要“镇压报仇的冤魂”。
过往岔开时间交错而过的两人,终于在今夜产生了交集。
身前的独轮车上,装的是后厨做好的酒菜,属于易安的月度优秀店小二奖励。
是的,易安目前的职业,是诸天万界皆有,尤其长篇故事当中必不可少的“包打听”——酒楼店小二。
而且是资深店小二。
说来可怜,八岁时候,为了能够以童工的身份,获得免费管饭资格的店小二工作,易安特意奉上“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的对联,才击败一众竞争者脱颖而出。
说来神奇,这个世界的文字,和前世大体一致,属于一脉相承,只是发音带有方言特征罢了。
后来听说,这个世界还有其他几种史前文字,譬如蝌蚪文、大小篆、金箓石鼓等,各有玄妙的力量体现。
可惜,上古天变之后,皆成虚妄。
所以流传下来的,就只有这种简单的隶书般文字。
如果穿越者也有群聊,不发展工业、不文抄扬名……却跑去应聘“跑龙套”的店小二,易安似乎丢了穿越众的脸。
不过,易安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都是谋生的手段罢了。
难不成,还要抱怨上辈子的自己,没记住蒸汽机原理和香皂配方?
亦或者,记住的完整诗词太少,导致这辈子找不到合适的装逼机会?
算了吧,修行的世界里,强出头未必能登上青云梯,更可能惹来强梁任人鱼肉,或者被当做夺舍老鬼,被降妖除魔。
这也是易安,苟在市井中的生存智慧,就是做什么,都要追求一个合情合理。
至于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依旧是算了吧,穷困潦倒的南城,哪有值得豁出去赌一把的境遇。
甚至因为过往的一些事情,让他懂得更加小心翼翼隐藏自己。
就比如前几年,各种暗示之下,让易杨氏“发明”了几道家常菜,开了一家红火的小饭馆。
还没到三个月,就被本地帮派“保护”的倒贴。
至于那几道菜,现在是天然居的招牌菜。
所以,在管饭的酒楼跑个堂,安稳的悄悄发育也挺好。
毕竟,自练武以后,贫穷的家境早就无法保证充沛的营养。
甚至易安还在庆幸,这个皇权封建的时代,没有儿童保护法。
真真是,让人无奈。
至于就此立下大志,比如推翻旧社会什么的,易安没想过。
上辈子社畜的灵魂,让他这一世只想尽快超脱,逍遥自在。
就像是六岁那年末,看到的,飞在天上的神仙。
当然,易安也不是那种苟到九成八的苟圣性格。
在他认为可控的范围内,还是会尽力去做出一些改变。
除了引导父亲发明过几件自用的木匠工具,还引导母亲发明过蚯蚓养鸡。
后一件事,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还要追溯到飞蜥灾变后,刚刚错过仙缘的时候。
错过仙缘后,当时年仅六岁的易安,琢磨的第一件事,就是蚯蚓养鸡。
“娘亲,这只芦花鸡又来抢我的蚯蚓,我们把它吃了吧?”
“把它吃了,就没有鸡蛋给安哥儿吃了哦,咱家这群鸡,可就它每天下蛋哩”,忙完家务活的易杨氏,宠溺的看着自家的幺儿。
“为什么就它每天下蛋?
因为每天抢我的蚯蚓吗?”
易安继续装嫩。
“咦……这个?”
易杨氏有些茫然,这显然触及了她的知识盲区。
“要不也喂别的鸡试试?”
易安继续引导。
“……那就试试?”
反正也没什么损失,如果是真的呢?
每天多捡几个鸡蛋,也是好的啊。
“但是地里这么脏,要是有的蚯蚓有毒咋办?”
易安继续假装不懂,“要不我们拿水煮吧?”
“你这孩子,只喝烧过的水就算了,给鸡吃的也用水煮,柴火就不要钱吗?”
易杨氏嗔怪道。
“喝冷水闹肚子吗,柴火也没鸡蛋值钱呀。”
“这个……”身为穿越者,或许不会造香皂造水泥造玻璃,但蚯蚓养鸡吗,只要听过就不会忘。
婴儿时候觉醒了前世记忆,不想被当成妖怪,自然数年如一日的扮好当前身份。
所以,装嫩卖萌己经成为本能。
轻松忽悠住这一世的母亲易杨氏,易安又回想起刚刚觉醒前世记忆那会,心中不禁轻轻一叹:“问世间耻是何物,首教人差点饿死。
浮云,都是浮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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