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墨扉,被我的便宜老哥套路,成为秦国大皇子殿下扶苏的暗卫。
后来,我得到了长生,身边故人只觉得墨扉不再像墨扉,再后来,故人一一离我而去,再无人记得原来的墨扉是如何的,我的记忆也日益在时间的长河中模糊掉。
对于扶苏,我恨他却又一直在追随他,我走过了岁月悠长,从秦朝至所谓的21世纪,从花季少女到成为老鬼,从坚定纯粹的恨,到我也辩不明的复杂情感交织,但我唯一确定的是,他厌恶我至极。
我曾经是位列杀手榜前三的江湖人,与其他困于组织的杀手不同,我很享受这份职业,可以奔走江湖,快意恩仇。
好吧,其实我不讨厌这份职业最重要的原因是,最大的杀手组织—莎斯尼,是我哥墨飞飞开的,墨飞飞是极度妹控,所以我过着不受约束还有钱拿的自由日子,可这一切终结于我遇见扶苏的那天。
我的家族世代杀手,我十七岁那年便跻身杀手榜前三,自然意气风发,目空一切,这也是我折在扶苏手里的原因。
那日,我接到劫杀扶苏的密令,马不停蹄赶到其必经之地,我背着墨飞飞绣的箭囊,隐藏在高处丛林中,紫黑的眸盯着这个同样意气风发的少年,利用高耸的地势和涂着剧毒的箭,只需一击,我就可以拿下扶苏。
马蹄声越来越近,扶苏身着白衣,我隐约看到他的长相,只觉此人容貌似乎没有传闻中惊为天人,勉强算得上中人之姿,我心道,有权有钱就是牛逼,让人不敢说其坏话,竟也将皮囊都夸上天。
再往前一点,再往前一点,咻,我的箭已离弦,只一瞬,我就看到扶苏从马背跌落,我的弦杀术从未失过手,出于稳妥,我应该在暗处待到扶苏断气,若有人救他,我会立刻射杀。
一刻钟,两刻钟,我等的有些困了,便违背了要等到三刻钟的原则,于是足尖轻点,我稳稳地落到了白衣少年身旁,确定了他已经断气,我心里想,幸好我早下来了,不然还要白白多等一刻钟,况且荒郊野岭的怎会有人来搭救他,我庆幸自己的选择,心里有些得意,想着要去青云楼吃点东西喝点小酒,正在我转身欲离开之时,突然感到脖子一处像被虫子叮了,不容我反应,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