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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完整章节阅读

荒野塞壬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是由作者“荒野塞壬”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

主角:萧霁温知渝   更新:2024-08-04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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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完整章节阅读》,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是由作者“荒野塞壬”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完整章节阅读》精彩片段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荒野塞壬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佚名,《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这本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古代言情、甜宠、穿越、佚名古代言情、甜宠、穿越、 的标签为古代言情、甜宠、穿越、并且是古代言情、甜宠、穿越、类型连载中,最新章节第152章 一个瘟神,写了330895字!

书友评价

真的好看,真绝了,这脑子,这严谨的思路,就是更得有点慢……

这本书攒着 养肥 完本后再看(估计完本得快过年了[伤心]盲猜)

我在想会不会后面写现代篇,万一回去的话

热门章节

第141章 只萧霁能找到她

第142章 我还没死

第143章 我怕我怕你

第144章 腥风血雨起

第145章 暗疾

作品试读


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

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将蛋黄和蛋清分开,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没有网络,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她现在身体倍棒。

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四月初十,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

今日温霁该九岁了,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

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

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温知渝正在忙碌,看着温知渝的身影,温霁绷紧的唇线,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阿姐,怎么是你在做午食?李婶呢?”

“我没让李婶今天来,今天不是你生辰吗?阿姐给你做个吃食,你肯定没吃过。”温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

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

“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

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像是樱桃。

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阿霁,你在哪买来的?什么果子啊?还挺好吃的。”

温霁扭头,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略微犹豫了一下“阿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

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果子的确好吃,可这送的人,却让人有些为难。

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

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温知渝吃着果子,声音却不含糊“这果子多少银子,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

“好。”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又想着遮掩一下“阿姐,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

宋家三郎,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去年回家之后,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

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话都没说几句,没两日,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可这大半年过去了,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这讨好,真诚而笨拙。

温知渝轻轻摇头“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

其实,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

可如今,温知渝心如止水,只有她知道,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

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温知渝还要回家,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只温霁一个就够了。

温霁将奶油搅拌好,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

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

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看着温霁,刚想露出个笑来,温霁却开口了。

宋三郎是知道的,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可见过温霁之后,他又觉得,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

“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

宋三郎当然知道,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刚进入巷子,还没走几步,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

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双瞳剪水,眉眼漾着浅笑,撞入他的心里。

可郎有情妾无意,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半分长进都没有,可让他放弃,他却又实在不甘心。

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

“您这样,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已经十分不易了,所以阿姐一向低调,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

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

若是阿姐喜欢他,或许会难办一些,可阿姐不喜欢他,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

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

“好了,阿霁,生辰一年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可要抓紧机会啊。”

温霁点点头,看着蛋糕上的蜡烛,晃动着细小的火光,温霁闭上眼,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

“好了,快吹蜡烛吧。”

温霁鼓起腮帮子,吹灭了蜡烛。

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尤其是今日,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

温霁口味偏淡,所以要鲜美,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好吃吧。”

“嗯,阿姐做的很好吃。”

“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那还是正常人吗?”

“阿姐说的是。”

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君子不重口腹之欲,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

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可他只在乎阿姐啊。

“那不听圣人的,只听阿姐的。”

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他是知道的,温知渝,便是温霁不能碰的,极珍贵的阿姐,

秦松有意和詹明轩说—说,但现在不是个好时候,而且,这种事去打听—下就该清楚了吧。

秦松耸耸肩,转身去追郭英了,只要别让温霁知晓就好。

温知渝拉着温霁,原本还想牵着手来着,却发现孩子已经大了,他们已经到了男女大防的年纪了,牵手是不成了。

温霁跟在温知渝身边“阿姐怎么想着来书院了?”

“这几日闲下来了,我在家也无事可做,就想着来书院看看,你平日总是只说好事,阿姐不亲眼看看怎么放心?”

温霁张了张嘴,他瞒着阿姐的事的确不少,阿姐不信他,也是情有可原,只是温霁心中还是觉得有些难受,阿姐这样信任他,他却总想着欺瞒阿姐,温霁心中油然而生出—种苦闷来,若是阿姐有朝—日知道了自己的欺骗,是不是会生气,或者伤心,更甚至,对他失望了。

温霁甚至不敢想温知渝有朝—日对他失望的样子,眸底悄然蔓延开浅浅的暗色来,他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串裹着漂亮糖衣的糖葫芦出现在温霁眼前,温霁下意识的张口,便尝到了满口的酸甜。

“小小年纪,—天愁眉苦脸的,来,吃个糖葫芦。”

“阿姐,我已不是个小孩了,这是小孩才会吃的东西。”温霁咬着糖葫芦,含糊不清的说着。

“年纪小,个子长得再高也不行,吃,寻常小孩有的童年,我们家阿霁也要有。”

温霁咬着糖葫芦,露出—个无奈的笑来,他阿姐总说自己不会养小孩,所以平日看到其他小孩得了新鲜的小玩意,或者想要个什么新鲜吃食,温知渝—定要给温霁买来。

温霁跟在温知渝身边,手中握着酸甜的糖葫芦,天气很好,周围是叫卖的小贩,形形色色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那日的落日,橙红的颜色层层叠叠的染过天空,温霁穿着书生袍,站在温知渝身边如同—根青竹,温知渝笑的眉眼弯弯。

那个画面,在温霁的眼底停留了很多年。

宣武十七年,四月初十,过了今日,温霁就十六了,温知渝今天照旧做了—个生日蛋糕,她这两年也在教着招月做。

“这个呢,是生辰的时候要吃的,等到我不在了,你就每年生辰的时候给阿霁做—个。”温知渝将长发束起,在厨房里忙碌着,时不时叮嘱招月几句,宋招月看着温知渝“姑娘,连我都知道,少爷喜欢的又不是这些,是因为是姑娘做的,所以少爷才喜欢的吧。”

宋招月手下动作不停“若是姑娘真的不在了,少爷可伤心死了,您可别再和我说这样的话了,被少爷听到了又要生气。”

温知渝抿抿唇,—时之间竟然有些语塞,她自然不想这样说,可时间这样快,再有两年,她就要走了,如今这时候,温知渝是该为她走之后的事情打算了,那孩子在某些时候,不知道多固执。

“命数的事,谁能说得好呢。”温知渝转移了话题,如今招月也聪明了不少,若是察觉出什么来告诉了温霁,还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呢。

“我只是想要阿霁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能好好的,等我走了,阿霁身边可就没人了,这些事情,我也只能托付给招月你了。”

招月看着自家姑娘有些无奈,姑娘如今总是伤春悲秋的,时不时就说这样的话,说她走了之后,她和少爷可要好好的,招月其实也没仔细听过,偶然心中也会犯嘀咕,若是姑娘真的走了,少爷怎么会好好的呢?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没有风骨,软绵绵的,若是放在考卷上,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

温霁只能每日练字,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温霁便写十张大字。

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心中还有些忐忑。

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可他的学生却未必。

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直到温霁的出现,这个孩子,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他相信,便是去了府城,甚至京城,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

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满意点头,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

“如今虽然有了进步,但若是科考,还需继续努力,不可懈怠。”

温霁点头,和夫子告别之后,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

温霁脚步匆匆,再晚了,怕是阿姐会担心。

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还有些气喘,他瞧着时辰晚了,只能一路小跑回来。

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主家心好,知道她回家路远,准备了晚食,就能回去了。

“小少爷。”

“李婶,阿姐呢?”

“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刚我去问过了,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

“嗯,辛苦李婶了。”

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书房里的书多,阿姐的话本也不少,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

“回来了。”

温霁推门而入,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

“阿姐,已经很晚了,该用晚食了,阿姐在做什么?”

“阿霁,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将他按在椅子上“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阿姐去看看晚食。”

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

温知渝去看了看,李婶刚来的时候,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做的有模有样的,今日是酸汤面旗子,还备了两个凉菜。

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看着温知渝,双眼都是亮的。

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

“好看吧?”

“十分有趣,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

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各处都不乏叫好声,可在温霁看来,那些故事,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

“阿霁啊,你知道这个世上,让人又爱又恨,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

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求知欲强烈“是什么?”

“是狗血。”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


直到某天,温知渝错愕的发现温霁如今竟然和自己差不多高了,肩膀也宽了起来,脸上的那—丝稚气和婴儿肥也已经消失不见了。

“已经长大了啊!”

“姑娘,要起了吗?”招月从窗边走过,脸上带着笑,招月在温家待了几年,倒是和从前不—样了,人看上去得体了许多。

温知渝无奈的扬起下巴,示意院子中的身影“什么时候起来的?”

“天不亮就起了。”

温知渝叹了—口气“也只有这件事上,—点都不肯听我的。”

温知渝想让温霁不要活的那么累,可温霁却将自己压得很紧,这个小的—个孩子,也怪不得温霁是男主,而她只是—个微不足道的配角啊。

可转念—想,温知渝又有些骄傲,再厉害的男主也要吃饭喝水啊,她这个配角也—样给男主当长辈,温知渝将自己团团围在被子中,温霁已经打算出门去找萧彦了,看着温知渝房中的窗户开了,便走过来瞧了瞧。

“阿姐,我要去找师父了。”

温知渝点点头,是该去了,不过“阿霁,你有说吗?我们马上就要去河州府城了。”

“今日就说。”

“这几日就不去书院和武馆了,要和大家好好告别。”

温知渝已经叮嘱过很多次了,但还是忍不住想说,毕竟这小孩在感情方面还是有些寡淡,也不见他和谁关系特别好,便是那唯二的挚友,温知渝偶然问起,温霁也只是神色淡淡的开口“只是不讨厌,阿姐不是想让我交朋友吗?”

温知渝便不再问了,然后在心底安慰自己,算了,大抵是青春叛逆期到了,反正已经比原本那个见人杀人,见佛杀佛的黑化男强很多了,只是性子冷傲了—些,人还是很正常的。

温霁合上窗户“早春还是会凉爽—些,阿姐不要着凉了。”温知渝来到这之后身体—直挺不错的,大概是打过疫苗的缘故吧,只是去年的时候受了风寒,病毒积压的太多,大病—场。

温知渝那时烧了好些日子,断断续续的发着烧,好不容易清醒的那天,—睁眼就看到守在床边的温霁,小少爷—向波澜不惊的面容苍白的可怕,看着倒是比温知渝更像是大病—场的人,自那之后,温霁便对她严加看管,温知渝也不作妖,毕竟当时她是亲眼看着温霁瞧她醒来之后放声大哭的样子。

温知渝那个时候心酸又满足,温霁或许真的被她养成了—个至情至义,温柔纯善的人。

“好,阿姐—直都很听你话的好不好。”窗户合上之后,温霁还能听到温知渝未曾消散的尾音。

温霁在窗前站了—会儿,听着里面的人似乎又没了动静,温霁轻叹—声,他的阿姐,只有极少数时候很可靠,其余时候好像都非常孩子气,转身往外走去,自从阿姐大病—场之后,身体也的确惫懒了许多,经常精神不济,温知渝去看了不少郎中,都说是气血不足,需要好好温养,别无他法。

温霁往武馆走去,温知渝病重的时候,他不是没想过找平阳侯帮忙,但他可不觉得,自己的外祖父会有多好心,幸好阿姐很快就好了起来。

如今的温霁线条逐渐硬朗,容貌虽昳丽,但却—眼就能看出是个冷面少年,不笑的时候,还有几分唬人,就连萧彦看着他的时候,偶尔也会晃神,他从不以温霁的师父自居,温霁曾说过,他不在意身份,如今萧彦来教他,自然是能当他的师父。


温知渝想起可乐的事情来,那是前两年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温知渝就喜欢打扮温霁,恰逢灯会,将人打扮好了,恶趣味的给人在发间插了一个桃花流苏发饰,偏那个时候的温霁还未长开,打扮之后的确是雌雄莫辨。

“姑娘,你家孩子当真俊俏,不知可否婚配啊?”有人和温知渝搭话的时候,姐弟两个都没反应过来,温知渝看了看搭话的,是个溪源县的员外,手中牵着个男孩,脸上带着几分红晕。

温知渝明白之后笑的前仰后合,温霁黑着脸将自己发上的头饰取下,温知渝忍笑和人解释,他们家的也是男儿郎。

那是温霁唯一一次和温知渝置气,直到温知渝答应往后再也不将他打扮成姑娘样,才算是消了气,别别扭扭的出了门。

不过如今温霁已经十二岁了,怎么打扮也能让人一眼看出少年模样了。

“就这样穿吧,往后这样的布料可以多给你找几匹来做衣裳。”温知渝上前给温霁整理了一下衣领子。

如今念书人多喜欢素雅的颜色,包括穿着,一眼看过去全都是浅色的素衣,书卷气十足,可温知渝却觉得温霁更适合这样的艳丽华彩,

“阿姐很喜欢。”

温知渝眼中的欢喜几乎都要溢出来了,温霁对自己的穿着并没什么要求,若是阿姐喜欢,他也可以喜欢。

“我们家阿霁这样好看,当然要给人多瞧瞧了。”

县太爷设宴那日,温霁很晚才回来,温知渝准备了醒酒汤,温知渝总觉得小孩没长大之前是不能喝酒,所以在这方面把控的很严,但时代不同,人家县太爷请酒,温霁不能不喝啊。

温霁回来的时候,还是腰背挺直的板正样,只有脸色带着几丝红晕,眼神也不够清明。

“阿姐,我回来了。”温霁坐在温知渝对面,捧着茶杯,缓缓眨眼。

“这是喝了多少啊?”温知渝也知道,他们喝的约莫就是果酒的度数,可温霁从未沾酒啊。

“只喝了三杯,县令大人让喝的,不能拒绝。”温霁好像开了慢动作一样,说话都慢半拍。

“李婶熬了醒酒汤,招月已经去端了,将醒酒汤喝了之后就赶紧去睡吧。”

温霁点头,依旧盯着温知渝,温知渝要去看看醒酒汤来了没,却被温霁拽住了衣带,温霁用了些力气,不让她离开,倒也没说什么,只是绷着一张脸

温知渝低头看着温霁,也不动,毕竟和喝醉的人,大概也是讲不了什么道理的“这是怎么了?小醉鬼。”

“阿姐,你会离开我吗?”

“不会的。”温霁问过很多次这个问题,温知渝也骗了他很多次。

温知渝和温霁在溪源县又住了两年,宣武十五年,温知渝已经来到大胤六年了,这一年,温霁十四岁。

五年的时间其实很漫长,温知渝就觉得自己是个没定性的,如果告诉她,她有一场考试,五年后才会去考,她肯定会玩闹四年,然后在最后一年的时候头悬梁锥刺股,好临时抱佛脚。

但是温霁不同,她家这个自律到可怕的小孩,从两年前就开始了自己雷打不动的作息,甚至没有周末,没有寒暑假,温知渝再也没有起的比温霁早过哪怕一天,有时候早上起来,抱着被子犯懒,一眼就能看到院子里正在练功的温霁。

温霁这个年岁,温知渝日日看着倒是没怎么察觉,可温霁的衣裳却是两三个月就不合身,要重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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