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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持剑者

九五海音 著

现代都市连载

万年之前,三教仙人布局,垂钓人间气运,兵家老祖以死布局,打算送入一个局外之人破局。万年之后,局外之人入局内,三教仙人准备收线,水神火神携域外天魔、幽冥鬼魅、逆种文人祸乱人间,不过人间多了一个持剑者。我于人间持剑,敢问三教仙人下凡否?天道虽高,神道虽强,我李牧歌,唯有一剑,可斩大道!

主角:李牧歌   更新:2022-12-09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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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牧歌的现代都市小说《人间持剑者》,由网络作家“九五海音”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万年之前,三教仙人布局,垂钓人间气运,兵家老祖以死布局,打算送入一个局外之人破局。万年之后,局外之人入局内,三教仙人准备收线,水神火神携域外天魔、幽冥鬼魅、逆种文人祸乱人间,不过人间多了一个持剑者。我于人间持剑,敢问三教仙人下凡否?天道虽高,神道虽强,我李牧歌,唯有一剑,可斩大道!

《人间持剑者》精彩片段

沛县,文风昌盛,人杰地灵。

自古以来也不知涌出多少才子佳人,更是在八百年前,出现一位历史罕见的以布衣三尺提剑取天下的皇帝。

二月二,龙抬头。

傍晚时分,无数文人墨客云集于那条高祖皇帝以举国之力开辟出来的秦淮河畔,坐着花船,与佳人饮酒作乐,抚琴摸箫,吟诗作对,好不快活。

夜幕降临。

秦淮河上,歌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辩。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书接上文,话说孙悟空拜师菩提祖师之后……”

秦淮河不远处,花街的一家名为鼎盛的茶馆里,有个长相清秀俊美,肤色白净的少年书生正在说书,听众之广,从垂暮之年的老者到牙牙学语的孩童,都是他的忠实听众。

茶馆内人山人海,所幸茶馆足够大,这才可以容纳这些听众。

少年书生身畔,跟坐着一个二八年华的妙龄少女,静静看着少年。

她的眉眼虽稚嫩,但面容绝美,让人见之忘俗,可见长大之后是何等的倾国倾城。

少女看少年的眼神,也不知是倾慕还是仰慕,或者两者皆有。

“想不到我们的李大秀才,竟然会堕落到茶馆说书,简直丢尽读书人的脸,你们说是不是?”

一个满脸张扬的富贵少年,负手走进茶馆,轻蔑看着李牧歌,身边还跟着六个威风凛凛的护卫。

茶馆听书的众人纷纷皱眉,只是碍于这个富贵少年方源家族的势力,敢怒不敢言。

那六个恶奴护卫,纷纷附和起来,把李牧歌贬得一文不值,然后将他们的少爷方源,吹嘘成天下第一才子,文武双全的盖世英才。

李牧歌一声轻笑,辩驳道:“诸子百家,各有其道,写出《雪中刀》的小说家陈烽火,年轻时候也曾在市井茶馆说过书,甚至那本《金瓶公子》,艳俗之极,我走这位小说家儒圣的道路,有何不可?”

方源无言以对,他本就不学无术,并且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非议一位儒圣,要知道,《雪中刀》在沛县,书迷极多,而那位小说家儒圣,心眼也极小。

他一个不小心,可是会被那些书迷套麻袋打闷棍的。

更别提,非议一位儒圣,必遭天谴。

茶馆众人看着哑口无言的方源,脸上纷纷露出了笑意。

那些恶奴,自然不敢与李牧歌动手,因为殴打有功名在身的人,可是要流放三千里的,他们可不敢自误。

李牧歌继续道:“我李某人家贫,不像方秀才,家中捐了一座庙宇,这才换来一个秀才之位。”

台下一阵窃笑。

方源脸色顿时铁青起来,却无力反驳,因为这是实话。

李牧歌的秀才,是他考出来的,而方源的秀才,是家族捐出来的,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秀才往上的举人,想捐也捐不出来,更别说方源的家族,势力仅限于沛县,朝中也没有一两个大官当靠山,中举简直是妄想。

李牧歌则不同,整个沛县都在流传,只要他稳扎稳打,极有可能成为青阳王朝第三个三元及第的读书人,前途不可限量。

“一群废物!”

看着这群不敢上前的护卫,方源大骂一声,不过他也不敢与李牧歌动手。

无论怎么说,他现在也是个秀才了,名声还是挺重要的,哪怕中举的希望不大,可是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你给我等着,我一定会让你好看的。”方源狠狠威胁道,“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

茶馆众人暗笑起来,因为方源的威胁,有种狗急跳墙的味道。

李牧歌拿起惊堂木,拍案一声,轻笑道:“我等着,不过你等到的,可能是我中举的消息也不一定哦?”

茶馆众人再次窃笑起来。

少女这时也是嫣然一笑,如花绽放,极是动人。

方源脸色大变,倘若李牧歌高中,那么他们方家,必然威名大减,甚至会沦为李牧歌的踏脚石,而且以李牧歌的才气,高中未必没有可能。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李牧歌的确才华横溢。

他看着李牧歌的目光,渐渐狠毒起来,面色也愈发坚毅,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似的。

“我们走。”

方源知道再待下去,也是自取其辱,故而愤愤离去,不过在出门之时,却是阴沉一笑。

说书继续。

李牧歌说书一般都是一个半时辰,说完之后,听众们意犹未尽,只能有些遗憾离开,然后心中期待明晚的说书时光。

茶馆掌柜其实很想李牧歌上午或是下午说书,因为那样的话,茶馆还能顺便卖些酒菜,不过李牧歌说书时辰,全看他心情,对于这位茶馆的财神,掌柜也不敢怠慢,哪怕一年之前,是这个少年求着他说书的。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说书结束,茶馆也准备打烊,伙计正迅有条不紊收拾着。

李牧歌牵着妹妹李亦雪的手,缓步走出茶馆,准备回家。

“李秀才请等一下,我家老爷想请你去给他说书。”

两人刚刚走出茶馆,就看见朱家老爷朱富贵的贴身侍女如意走了过来,说出了来意。

朱富贵乃本地富商,年轻时候是个乞丐,多亏了那时候的沛县县令发善心给了他五十两,让他养猪这才发的家。

不过五年前,县令的儿子回乡祭祖,和他打麻将,一晚上赢了他一万两黄金,也算报恩了。

不过朱富贵却一直怀疑对方出老千,只是苦于没有证据。

对于朱富贵的邀请,李牧歌倒是没有什么怀疑,此人也算《西游记》的忠实听众,打赏钱从没有断过,只是碍于如今乡绅的身份,都是请李牧歌进府说书。

不过让李牧歌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是朱富贵的贴身侍女来通知他,而不是府里的管事,并且,他总感觉有哪里不对的地方,却又说不出来。

不过他也没有太过在意,因为朱富贵出了名的不着调,毕竟乞丐出身,做事太没有章法了,故而才能乱拳打死老师父。

李牧歌点头同意,让如意在门口稍等一下,然后拉着妹妹有回茶馆,让茶馆掌柜护送他妹妹回家。

掌柜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完成,一脸的讨好。

李牧歌再对李亦雪嘱咐了几句话后,准备出门。

李亦雪悄悄拉了拉李牧歌的衣袖,小声说道:“哥,你不觉得这个如意有点古怪吗?”

她极为早慧,虽然看不出如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是就是有种不妙的感觉。

李牧歌低声道:“是有点,不过我会小心的。”

李亦雪这才依依不舍放手。

李牧歌出门,跟着如意走到朱府,而不是坐轿子或者坐马车。

对此,李牧歌习惯了,可是如意却不习惯,因为朱富贵该抠门时,绝对不会不抠门。

当然,不抠门时,朱富贵出手也是很大气的,譬如给李牧歌说书的钱。

走到朱府,如意带着李牧歌选择从后门进入,给出的理由也很敷衍,前门刚刚见血,不吉祥。

李牧歌眉头一皱,抬头看一看晦暗的夜色,不由得想起“月黑风高杀人夜”这句话,心中莫名一悸。

不过他也没有拒绝这次说书,因为如意一个弱稚女流,也不怕她玩什么花样。

只是一路走来,他根本没有看到半个府内下人以及护院的身影,心中疑心愈发凝重。

如意这时候也有些紧张起来,生怕李牧歌看出什么东西来。

所幸李牧歌给朱富贵说书也不是第一次,这种情况也有过几次,故而虽有疑心,却也仅仅是疑心,想着只要小心点,应该没有事情。

如意这才松了一口气。

李牧歌起疑心之后,一直在观察四周有没有埋伏人,故而没有注意到如意的脸色变化,否则的话,他可能会马上打道回府,因为安全第一。

朱府占地极广,也不知走了多少个回廊屋舍,这才走到朱富贵听书的藏书楼。

藏书楼,顾名思义就是藏书的地方,不过为了听书,朱富贵特意把他那附庸风雅的藏书楼一楼改建为说书台。

藏书楼居中,左手边是朱富贵独生女朱琳的秀楼,右边则是朱家的祠堂,彼此之间,相隔一座花园水榭。

看着那座富丽堂皇的祠堂,李牧歌有点悲哀,穷人是没有祠堂的,发财了,祠堂自然而然就有了。

“老爷就在里面等李秀才,我还有事,就不向老爷禀报了,劳烦李秀才跟老爷说一下。”

如意说完,就急冲冲告退,走的脚步,太快了,极像是急于红杏出墙的妇人。

有古怪!

李牧歌立刻起疑,还未敲门,便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出于好奇,他迅速推门而入,紧接着,悚然而惊。

只见朱富贵倒在血泊之中,一动不动,看血迹凝固的程度,显然已经死去良久。

李牧歌暗叫不好,迅速观察四周以及思索这件事的始末。

“来人呐,老爷被李牧歌打死啦!”

外面立刻传来了如意的惊声尖叫。

李牧歌闻言,大惊失色,因为他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幸好没有实质的证据指证他杀了朱富贵,加上他秀才的身份,他还有能力为自己辩解。

可就在这时,他的身后传来轻微而迅速的脚步声。

李牧歌刚要回头,只听砰一声,一阵剧痛从脑后传来。

他眼前一花,就此失去意识,昏倒在地。


不知过了多久。

一道冰冷的凉意将李牧歌激醒过来,伴随而来的便是县衙捕头郭大路的威喝之声以及满身的湿意以及后脑的剧痛。

“李牧歌,你身为秀才,竟敢知法犯法,害人性命,如今人证物证俱在,你认不认罪?”

李牧歌发现自己被淋成了落汤鸡,微微抬手,诧异发现自己右手拿着一根木棍,上面还沾着触目惊心的血迹,如遭雷击。

两个捕快立刻将他扶起擒拿。

李牧歌心中大苦,手中木棍无力落地。

哪怕已经想到了自己会被当成杀害朱富贵的凶手,可是李牧歌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凶手竟然会从背后偷袭他,伪造他杀了朱富贵。

这种栽赃的手段很简单,可是却也极为有效。

根据朱富贵贴身侍女如意的喊叫,可知她与凶手必然已经勾结。

人证物证俱在,他可以说是百口莫辩了。

楼外围满了朱富贵的大小妻妾以及子女,哭的人很多,可是大都哭的很假,唯有大夫人哭得撕心裂肺,看向李牧歌的眼神,充满着仇恨。

糟糠之妻不下堂,看来也是有点道理的。

由于没有仵作验尸,故而大部分捕快在门口拦住这些人,保护案发现场。

“郭捕头,这件命案似乎有点古怪,李秀才如果是凶手,为什么会这么巧晕倒在命案现场,而且手里还握着凶器,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捕快之中,有个李牧歌的忠实书粉,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至于有没有私心?当然是有的。

郭大路也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全盘相信方源的话,只是在确凿的证据之下,一时没有多想。

如意这时候走上前来,指证道:“凶手就是李牧歌,我亲眼看见他和老爷起了冲突,然后拿木棍打死了老爷,幸好方秀才及时赶来,拿石头砸晕了他,否则的话,小女子也难逃毒手。”

她的证词,很没有说服力,可是有没有说服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证据。

郭大路看向一旁满脸傲气的方源,问道:“方秀才,你砸晕李秀才的石头在哪?”

方源指着墙角的那块拳头大小沾了血迹的石头,说道:“扔那了。”

看着方源那张强忍笑意与得意的表情,李牧歌心中了然,凶手是方源,他与如意勾结,栽赃陷害自己。

只是,没有证据,无论人证还是物证,而且李牧歌虽是秀才,却也只是秀才,并不是手拿六扇门金牌的探事人,遭到陷害可以有权利自己探案来自证清白。

如今,他杀害朱富贵,人证物证俱在。

百口难辩。

郭大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是一个莽夫,根本没有在意方源满是漏洞的证词,他只相信证据。

因为李牧歌手持凶器昏倒在案发现场,再加上朱富贵贴身侍女的证词,可以说,他杀人的事情,已经铁板钉钉。

郭大路挥手喝道:“给我将李牧歌押回县衙,关入牢房,听候县令大人处置。”

李牧歌束手就擒,因为他知道反抗也没有用,证据确凿,没人会相信他是被人陷害的。

人证物证俱在,要不是李牧歌是秀才,有功名在身,恐怕早就被戴上刑具了。

可哪怕如此,这帮捕快也没有多少客气的。

李牧歌心中苦涩叹道:“只是苦了亦雪,要让她担惊受怕了!”

郭大路对一众捕快吩咐道:“我和钱三、王四先押李牧歌回去,你们剩下的人,辛苦一下,给我保护好现场以及物证,等县令大人带杨仵作来验尸。”

众捕快齐声道:“是,捕头。”

方源看着李牧歌被押走的背影,轻抚大拇指的扳指,快意之极。

方源身畔的如意,不知不觉间,离他越来越近,旁若无人,肆无忌惮。

……

李牧歌被带回县衙之后,县令萧合并没有开堂问案,而是直接将他关入死牢,然后置之不理。

这也正常,秀才有功名在身,可以免于严刑拷打,上大堂而不跪,加上青阳王朝律法特别照顾读书人,因而想要开堂问案,必须先将李牧歌的秀才功名革去先。

要想革去秀才的功名,先要上报布政使,布政使派人查看之后确认属实,这才可以革去秀才的功名。

否则开堂问案,只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郭大路并不聪明,可是也做了多年捕头,自然知道其中的门道,故而才把李牧歌先行带回县衙。

萧合带着杨仵作,前往朱家的案发现场验尸查案,郭大路陪同。

与此同时,县衙牢房。

李牧歌捂着鼻子,满脸的难受。

县衙的牢房环境极为恶劣,阴暗潮湿又散发着阵阵恶臭,李牧歌一时之间,难以适应,有些难受。

不过他很快就适应过来,放下了捂住鼻子的手。

不适应也不行,在此生死存亡之际,他必须要保持冷静,寻求自救之法,并且还要想明白,方源背后的人是谁。

方源是凶手铁板钉钉,不过说他是罪魁祸首,可就抬举这个纨绔子弟了。

低头看了一眼手腕的佛珠,李牧歌怀疑道:“莫非祸根在此?”

李牧歌的父亲,乃是沛县最为有名的大夫,少年时意外救下苏清雅的父亲苏百胜,因而两人定下一个约定。

倘若两人将来生的都是男儿,那就结为兄弟,倘若都是女儿,那就结为姐妹,如果是一男一女,那就结为夫妻。

李牧歌手腕佩戴的佛珠,就是那个时候互换的文定之物。

只是苏百战的父亲,有着醇儒之名的苏北风,一直不认同这桩婚事,尤其是在李牧歌的爹娘意外逝去,苏百胜成为青阳王朝四大神将之首,苏清雅拜入圣女峰璇玑圣女座下之后。

这桩婚约,就如同一根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只是儒教天下,最为注重规矩与礼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难以抗衡,更别说苏北风只是一个儒家的门生而已。

所以,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婚约,莫过于让李牧歌死去。

苏北风是沛县醇儒,根深蒂固,安排这么一点事情,轻而易举。

李牧歌皱眉道:“倘若真是苏北风,那么这件事情可就有些棘手了,我在沛县无权无势,又怎能为自己翻案。”

他其实有点后悔,早知如此,就和左家庄的大小姐左柚学点剑术了,那样的话,也就不会被人如此轻易偷袭得手,甚至还能反手拿下偷袭之人。

“现在也不是后悔的时候,必须找到办法自救。”

李牧歌晃了晃脑袋,强自打起精神,安慰自己天无绝人之路,一定会有办法的。

“或许能从青阳王朝的律法中,寻找一线生机。”

李牧歌其它书没怎么看,不过青阳王朝的律法,却是看了一遍又一遍,加上青阳王朝特别厚待读书人的缘故,律法之中,有许多保护读书人的律法。

不久之后,李牧歌想起他看过的那本《高祖年纪》里的一段佳话,终于想出了自救之法。

“多亏了高祖皇帝,否则我就死定了!”李牧歌有些感慨。

同时,他也幸亏自己是个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否则这个死局,根本破解不了。

青阳王朝的开国皇帝,高祖皇帝杨邦留给后世的名声并不好,什么诛杀功臣、宠信美人、不孝不仁等等的污名,可是他毋庸置疑是一个好皇帝。

哪怕毁誉参半,他却还是能够进入文庙帝王圣贤的本纪之中,这可是难得的异数。

要知道,能够入文庙帝王圣贤的,大都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帝王。

或许是得罪了那些文人,这才被污名至此,当然高祖皇帝自己也是有大部分原因。

他的确在逃跑时,将亲生儿子踢下马车,也在面对父亲有可能被敌人烹煮的时候,还冷静说出“分我一杯羹”的不孝话。

人总是有两副面孔的。

对于读书人来说,高祖皇帝做人厚道,为防止读书人遭人陷害,官官相护,青阳王朝的律法之中,有一条天命条律,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可以有七天的自救时间,地方官员,必须全力配合。

倘若读书人在这七天内突然丧命,经布政使查明是县令管理无方,县令同罪,倘若布政使被收买,读书人的家人,有权利告御状,地方官员不得阻拦。

李牧歌不怕县令萧合搞鬼,因为他有功名在身,想要给他定罪,必须先通报布政使,革除他的功名,而布政使必定会派人前来确认。

至于收买布政使,以苏北风的影响力,可没有这种可能,不过苏北风的儿子也参与进来的话,那么李牧歌可就有点危险了。

不过这不可能,因为他的儿子,是个纯粹的武夫,并且常年镇守北方疆土,根本无法插手朝堂。

李牧歌起身,走到牢门前,用力摇晃牢门,引来狱卒和牢头。

“大牢之内,禁止喧哗,李牧歌,别以为你是个秀才,我就整治不了你。”

“我要见你们县令萧合。”

“你个杀人犯想见我们大人,做梦。”

“天意条律你们如果忘记了,我可以讲给你们听,倘若阻止这条律法,阻挡者,轻则发配三千里,重则抄家灭族,你可不要自误。”

“你……”

当班的牢头许谦精通律法,自然知道天意条律,如果自己不通报,等到布政史派人来调查,恐怕罪责难逃,因而不敢怠慢,恨恨瞪了李牧歌一眼后,亲自去后衙通传。

他身后的狱卒,茫然不解,全都有个疑问,天意条律是什么?能让牢头如此兴师动众,在这个时间段打扰县令大人的雅兴。

出了大牢,许谦就看到了李牧歌的妹妹一直站在大牢外等待,满脸的焦急与担忧。

他莫名一叹,有些妒忌起李牧歌,因为无论狱卒怎么好言相劝,让她先回家歇息,等明日探监的时候再来。

可是李亦雪就是不听,一定要在这里等到探监的时候。

看着少女如花如画般的绝色脸庞上的泪痕,许谦不忍再看,大步离开。

同一时间,后衙的静室,萧合正在招待方源的父亲方玄机。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朱富贵一死,沛县各大富商皆在第一时间知晓。

他的生意必定会被瓜分,因而萧合这个县令,自然成了香饽饽,沛县的商人,纷纷来讨好于他,希望瓜分到最大的一块利益。

不过论实力,方家是最大的,苏家例外,因为苏家根本看不上朱家。

至于左家庄的庄主,根本不屑于沛县的生意,要知道,左家可是青阳王朝开国之前便存在的世家。

其它世家也是如此。

在沛县,商家与世家,泾渭分明,无论权势与金钱,商家都比不过世家,不过世家大都低调,素袖藏金,没有商家那么惹眼。

哪怕已经到了午夜时分,可是县衙送礼的人群依然络绎不绝,先下手为强的道理,做生意的都知道。

不过方源的父亲方玄机,拔得头筹。

就在萧合准备放一放方玄机的血的时候,许谦快步走了进来,拱手弯腰,行礼道:“启禀大人,李牧歌想见你?”

“不见。”

“可是大人,李牧歌提到了天意条律。”

“什么!”

萧合大吃一惊,万万想不到,李牧歌竟然如此精通律法,天意条律这种已经不为人知的律法,也会被他给找出来。

方玄机闻言背后也是一凉,因为朱富贵之死,明眼人都知道凶手是谁,也唯有那些无知百姓才认为李牧歌有可能是凶手。

如果真的让李牧歌找出凶手,那么方家危矣。

萧合却自信道:“随他去闹,去查,我就不信他能查出什么证据来,他还以为自己是宋国的包龙图吗?”

方玄机闻言,微笑起来。

不错,探事人的本事,可不是那么容易学的。


许谦回到牢房,就让人放了李牧歌,并传达了县令的意思,县衙人手不够,配合不了你。

县令萧合自然不敢明面对抗天意条律,不过却可以让李牧歌孤立无援,衙门方面,不提供任何人手,全都让李牧歌自己去做,量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必然查不了案。

对此,李牧歌没有任何意见,因为他一个人足矣,萧合不捣乱,他就谢天谢地了。

走出大牢,月光格外清冷,月光下的少女,早已冻得瑟瑟发抖,春寒料峭杀少年,也杀少女。

可是她还是不愿离去,满脸倔强站在大牢之外,等着探监的时候。

大牢大门口,守夜的狱卒看着李亦雪的那“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模样,怜爱之心大起,不过职责在身,也没办法破例放行。

幸好,李牧歌这时已经大步走出大牢。

李亦雪看见李牧歌,难以置信,以为这是自己太过思念哥哥而出现的幻觉,揉了揉已经有些红肿的双眼,再看时,李牧歌仍在。

不是幻觉。

少女破涕为笑,快步向着李牧歌扑来,笑容灿烂,美如人间四月天。

香风入怀,带着些许温暖的湿意和香气。

李亦雪忧思过重,便会盗汗,所幸她天生体香,冒汗之后,非但不臭,反而更香。

“哥,我好想你,你没事了吗?”

“放心,哥会没事的,只要在七天时间里找出凶手,那就没事了。”

“可是哥,你又不是探事人,怎么能有权利查案呢?”

“傻妹妹,让你多读点书,青阳王朝律法之中,对于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有一条天意条律,可以让读书人有七天的自救时间,地方县衙,必须全力配合,否则严办。”

“万一查不出来呢?”

李亦雪满脸的担忧,毕竟探事人的本事,也不是那么容易练成的。

李牧歌放下李亦雪,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鼻子,然后自信道:“你哥我,博闻强记,区区探事人的本事,自然不在话下。”

李亦雪认真夸奖道:“没错,我哥最聪明了。”

“好了,我们先回家,你看你,一身的臭汗,都成臭丫头了,快回家洗澡去。”

“我才不臭呢,我可是香香公主。”

面对李牧歌的调侃,李亦雪骄傲地挺了挺小荷才露尖尖角的胸膛。

“知道知道,我家的妹妹最香了。”

李牧歌微笑着,弯腰微蹲,双手往后,柔声道:“上来吧,别受风寒了,我们回家。”

李亦雪开心地爬上李牧歌的后背,因为这个哥哥,已经很久没有背过她了。

他的背,一如小时候,温暖依然。

可能是李牧歌的背太舒服了,再加上在大牢外站了太长时间,疲惫交加,李亦雪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李牧歌有些心疼,小心背着李亦雪,身影在夜色里渐渐隐去。

那两个狱卒看着兄妹二人远去的身影,年过三十仍然打光棍的两兄弟,莫名觉得今夜的风,拔凉拔凉的。

……

翌日,天蒙蒙亮。

县衙停尸房,尸臭熏天。

要想破案,首先要验尸。

李牧歌虽然不是仵作,但是他有着领先这个世界几百年的探案知识,验尸这种事情,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李牧歌戴着黑色面纱,嘴巴含着驱臭片,套着羊皮手套走了进来,闻着尸臭,满脸扭曲。

驱臭片并不能驱臭,它只是让你最大程度不会呕吐。

他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不过为了自己的小命,他还是强忍着恶臭,准备化身验尸官。

虽然没有验尸的经验,但是他有着领先这个世界几百年的验尸知识和探案知识,没理由破解不了这个明显很粗糙的栽赃嫁祸之计。

李亦雪也想进来,可是被李牧歌严词拒绝,因为停尸房,别说小姑娘了,就是绝大多数男子,也都扛不住。

关于这起案子,李牧歌已经有了眉目。

杀人凶手想都不用想,就是方源,只是缺乏证据。

低头看着那具裹尸布里的尸体,李牧歌相信,凡是做过,必然会留下证据的。

毕竟方源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不可能在短短时间内,成为一个高明的杀手,故而尸体之上,必定留有他动手的痕迹。

强忍着恶心,李牧歌打开朱富贵的裹尸布,一阵更为浓烈的尸臭排山倒海袭来。

“呕……”

李牧歌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滚,要不是他强忍住,加上驱臭片的功效,恐怕会立刻呕吐。

幸好他的意志足够坚韧,这才强忍恶臭,开始验尸。

李牧歌脑中回忆着验尸的方法,缓慢检查着。

朱富贵的尸体已经出现尸斑,死之前受伤的痕迹也显露出来。

李牧歌认为,方源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做这种栽赃嫁祸的杀人事件,必然会留下许多的证据以及破绽。

首先,从朱富贵尸体的痕迹来看,他的身上是有着打斗的痕迹,很激烈,并且脖子还有掐痕,照理来说,县衙的仵作,没有这么愚蠢发现不了才对。

或许,根本就没有验过尸也未可知?

李牧歌只能如此猜想,毕竟萧合与苏北风,可是一条船上的人,师徒情深,利益牵扯,既然有可以对付自己的机会,自然不会置若罔闻。

方源陷害他这件事,做的极为粗糙,似乎属于冲动犯案,可见这不是那个家伙的注意,必定有幕后之人的推波助澜。

不过这个幕后之人是谁,李牧歌不用想都知道,因为萧合的态度。

朱富贵的贴身侍女如意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只要他招供,那么方源就百口莫辩了,只是那也挺困难的,毕竟方家财雄势大,故而,必须要从朱富贵的尸身上,找到有力证据。

突然,李牧歌发现朱富贵脖子上的掐痕,有点古怪,大拇指的痕迹,似乎是戴了扳指的样子。

然后,李牧歌就想起方家的那枚传家扳指,心中有了眉目。

不仅如此,朱富贵指甲里,还有些许的皮肉,李牧歌小心取出那些皮肉研究,发现这应给是脖子处的皮肉。

“证据差不多可以才摆上台面,可是作案手法呢?”

李牧歌沉思起来,朱富贵可不是蠢人,为何会单独会见方源呢?

突然,李牧歌想起朱富贵与如意的那些风流传闻,如果以此作突破口,似乎也就没有什么不可能。

“算了,就算不知道作案手法,我也可以依照天意条律,审问方源和如意。”

李牧歌合上朱富贵的裹尸布,信心十足离开停尸房。

因为破案方法千千万,并不一定要知道作案手法,只要有人证物证,那么一切真相便会大白。

走出停尸房,李牧歌看了看天空,发现卯时刚过,县衙开始点卯。

李牧歌也顾不上洗去身上的污秽,大步走到县衙大门口,敲响了鸣冤鼓。

他打鼓很重,震耳欲聋,响彻县衙。

衙役慌忙冲了出来,看到李牧歌,立刻通报县令萧合。

萧合刚刚在丫鬟的服侍下洗完漱,闻言,难以置信,可是他也不敢小瞧李牧歌。

他在房中踱步良久,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既能保住自己的颜面,也能见识一下李牧歌究竟有几斤几两。

……

李牧歌放好击鼓棒,等着萧合开堂问案。

李亦雪不放心跟了过来,担忧道:“哥,你真的已经查出真凶,还找到证据了吗?”

李牧歌安慰道:“妹妹放心,哥哥会没事的,你就在堂外看哥哥如何指证凶手,让他原形毕露,俯首认罪。”

李亦雪当然相信他,释然一笑。

不久之后,郭大路苦着一张脸走了出来,对着李牧歌道:“李秀才,县令大人有事,所以审案就由李秀才代考,反正天意条律有这个权利。”

李牧歌无所谓道:“可以,你将案件有关的人全都带来,且看我如何翻案,找出真凶。”

“拭目以待。”

郭大路冲动归冲动,经过一夜的冷静之后,也发现李牧歌被栽赃陷害的可能性很大,因为破绽太多了。

李牧歌被郭大路引入大堂,堂下两边已经衙役已经手持水火棍分两排站好,满脸威严。

李亦雪因为身份原因,只能站在大堂外。

李牧歌站在大堂之下,负手道:“郭捕头,把本案的有关人等,全都带到大堂上来。”

郭大路微微吃惊,想着县令大人本来是想让李牧歌吃瘪的,想不到他竟然如此镇定自若,不仅没有紧张,反而有种比县令大人更加威严的感觉。

那是正气。

郭大路不自觉点头道:“是。”

然后他就走出大堂,带着捕快分两组,前往方府和朱府带人,不过方府是请人,朱府才是带人,毕竟方源在差劲,大小也是个秀才。

差不多半个时辰之后,方源和如意都已经带来。

不过大堂之外,围满了跟过来的好事百姓,全都翘首以盼。

朱富贵的妻妾子女,也在人群里,全都目光仇视看着李牧歌,不过慑于官府威严,敢怒不敢闹。

大堂外,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喧嚣仿佛闹市,好在郭大路及时喝止。

他当了接近十年的捕头,自有其威严。

方源看着站在大堂之上的李牧歌,顿时咬牙切齿起来。

郭大路“请”他的时候,自然告知了真相,一想到要被李牧歌审问,他就觉得这是奇耻大辱,可是天意条律不可违抗,这就如同儒教天下礼圣的礼法一样。

李牧歌看着方源脖子的红丝巾,心中了然,暗笑方源太蠢了,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种蠢人也敢犯案,愚蠢之极。

如意等人,自然也知道,只是态度各异,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李牧歌如今有着县令的权利,哪怕只有短短七天。

“李秀才,人都已经带到,不知你如何为自己翻案?”郭大路发问。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李牧歌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凶手也只有一个,而且就在这里。”

弱者摆渡,强者自渡。

捕头郭大路挠挠头,问道:“李秀才,你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了吗?”

“没错,凶手就是你,方源方秀才。”李牧歌指着方源,目光锐利道。

大堂外围观的百姓们的目光,纷纷朝着方源看去,大都不可思议,

“你……你怎能凭空污人清白?”方源睁大眼睛怒道。

“我没有污你清白,我有证据。”李牧歌自信一笑。

“拿出来啊?”

“我说有就有。”

“那么拿出来啊?”

方源瞪大眼睛,怒目而视,一副“你冤枉好人”的表情。

“对啊,李秀才,如果你有证据,那就尽快拿出来,别耽误本捕头的时间。”郭大路有点迫切。

无论李牧歌还是方源,都是秀才身份,他一个捕头,可没有任何权利处置二人,县令大人又故意迟来,让他先行负责,他哪里负责得起啊。

李牧歌说道:“麻烦郭捕头把朱富贵的尸体带上来,我要当堂问尸审案。”

众人大吃一惊,满脸不解,尸体也可以审吗?

郭大路虽然不解,不过雷厉风行的他没有多问,立刻下去带人把朱富贵的尸体给带到大堂上。

顿时,尸臭弥漫大堂,所有人都捂住了鼻子,哪怕李牧歌。

大堂外的人,不住捂住鼻子,一退再退。

好在尸体死的时间并不长,在通风的大堂,还能忍耐。

随朱富贵尸体上来的,还有杨仵作。

他听说李牧歌要问尸审案,不服气想要找李牧歌的麻烦,因为一个秀才如果能够问尸审案,他们仵作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李牧歌忍着恶臭掀开裹尸布,指着朱富贵的脖子上的痕迹道:“这就是证据。”

李牧歌解释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方家的家传紫玉扳指,铸造工艺之复杂,沛县只此一件,那么它留下的印记,可就难以仿冒了。”

方源背后一凉,可还是强自镇定道:“这怎么可能算证据,不过人证呢?”

杨仵作看了看方源的紫玉扳指,再看了看朱富贵脖子的痕迹,比对之下,大吃一惊。

杨仵作满脸佩服之色,他怎么也不会想到,验尸竟然也有如此之大的学问。

“至于人证,那就是她。”

李牧歌指着如意,威喝道:“如意,你做伪证,诬陷我这个秀才,依照青阳王朝的律法,可要流放三千里,终身不得释放,倘若你交代一切,做个污点证人,还有一线希望,可不要自误!”

如意满脸慌张,左看看方源,右看看李牧歌,犹豫不决,挣扎不已。

李牧歌这时候厉声道:“方源,你敢把脖子的红丝带露出了吗?”

众人这才发现,方源学着大侠吴歌,在脖子系上了代表“勇气”的红丝带。

方源脸色瞬间惨白起来,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的?”

如意面如死灰,迅速倒戈道:“郭捕头,这一切都是方少爷逼我的,老爷也是他杀的,跟我可没有什么关系,我愿意做污点证人,来指证方少爷。”

朱富贵的妻妾子女顿时又闹了起来,幸好被衙役及时镇压,否则的话,这些人必定冲进大堂,把如意给撕了。

郭大路立刻让人拿住方源。

方源如遭雷击,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完蛋了,如果如意没有倒戈,他或许还有一线希望,可是现在,人证物证具在。

如同他诬陷李牧歌一样。

李牧歌看着狗咬狗的画面,一声轻笑。

只是觉得有些可惜,这么快就招了,自己还有许多手段没有用出来呢。

方源咆哮一声,想要奋力挣脱捕快的钳制,去暴揍如意。

因为他知道,自己彻底完了,所以想要拉一个做垫背,至于为什么不是李牧歌,大概是被气昏头了,又或者如今的他,比起李牧歌,更根这个被他玩过又背叛他的如意。

可是他显然高估了自己的力量,两个捕快微微用力,他便吃痛跪地,只能不甘咆哮道:“你这个臭女人,你不得好死。”

哪怕有如意的证词,郭大路还是强忍尸臭让人带着方源过去比对一下脖子的痕迹,发现完美符合,再撤下方源的红丝带,一道很淡的抓痕立刻显露出来,触目惊心。

郭大路当即喝道:“方源,你可知罪?”

方源被尸臭熏得天翻地覆,加之证据确凿,被这一喝,吓得魂不附体,双膝一软,瘫倒在地。

郭大路松手,充满歉意看向李牧歌,道:“李秀才,冤枉你的事情,对不起了,是本捕头智慧不够,上了方源的恶当。”

他一向嫉恶如仇,直来直去,有恩报恩,有错认错。

李牧歌摆手道:“郭捕头说的哪里话,方源恶意陷害,必然精心谋划,郭捕头上当,也是难免的,我不会介意的。”

郭大路赞叹道:“李秀才大气。”

大堂外围观的百姓们,纷纷鼓掌赞扬,同时也大声怒骂方源,说他丢了沛县读书人的脸面。

李亦雪满脸的骄傲,仿佛在说,这就是我哥哥。

李牧歌其实有些庆幸,要不是方源此人乃是初次犯案,而且是个养尊处优纨绔子弟,心志不坚,再加上如意贪生怕死说出真相而没有反咬一口,他想要翻案,怕是十分艰难。

就在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县令萧合这才姗姗来迟,毕竟真凶已经落网,他再不出来,那可就丢大脸了,甚至有可能成为沛县的一个笑话。

县令萧合是苏北风的门生,故而对李牧歌是否被冤枉并不在意,只要李牧歌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凶手,那么根据现场的证据来说,他就是凶手。

由于李牧歌与苏家的关系,他对李牧歌也是颇为了解,知道此人是个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根本没有探事人的本事。

故而,他十分放心。

青阳王朝律法,杀人偿命,七日之期一过,他就上报布政史,革去李牧歌的秀才功名,将其收监,秋后问斩。

只是如今,李牧歌一日破案,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对于方源,萧合当然不想处置,毕竟他可是收了方家的钱,可是如今人证物证具在,又有沛县的百姓旁观,不处置的话,他这个县令可就当到头了。

萧合开堂,由于人证物证具在,方源百口莫辩,只能招供,签字画押,打入死牢。

由于秀才身份,他算是有了一道免死金牌,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有时候,活着比死了难受。

退堂之时,李牧歌看着萧合,冷笑道:“一个县令,断案如此糊涂,如果此事被监察御史知道了,你的官途,可就悬了,三年一次的考察,更是不可能善了。”

萧合脊背一阵发凉,忽然觉得眼前的少年秀才,有些陌生,那种正气凛然的感觉,恍惚之间,使他看见了传闻中,断案如神、铁面无私的包龙图包青天。

因为李牧歌如果以这件事情针对他,的确有可能让他考察不过关。

官场,如履薄冰。


朱富贵一案,最终由李牧歌自证清白并且找出凶手方源收尾,这也让李牧歌一战成名,神断之名远播,临近县的县令,得知之后,纷纷修书向李牧歌求援,希望他能够帮助衙门破案。

不过那也是七天之后的事情了。

在李牧歌破案自证清白的第二天,他就收到了苏府管事送来的请柬,内容很是简洁,请他到苏府赴宴。

都不用猜,李牧歌便知道这是一场鸿门宴,不过这是儒教天下,苏北风是儒家门徒,也不怕他恶向胆边生,对自己痛下杀手。

不过,安全第一,李牧歌还是拒绝。

可是两个时辰后,苏北风的第二道请柬又送来了,内容相差无几,只是多了几分威胁的语气。

李牧歌知道,他不得不去赴宴,否则,必然会有十二道书信送来。

十二道书信,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寓意很大。

苏北风是沛县的老醇儒,文名远播,德高望重,李牧歌后起之秀,还是不能不给对方面子,否则会认为他没有规矩。

儒教天下,至圣先师的规矩最大,亚圣的道理其后。

李牧歌不得不去赴宴。

李亦雪担忧无比道:“哥,苏北风请你赴宴,肯定没安好心,你能不能不去啊?”

“无论如何,我都是个读书人,故而非去不可。”李牧歌苦笑着,不过安慰道,“苏北风好歹也是沛县醇儒,想来也不会真的是鸿门宴,只能算是一个下马威。”

毕竟苏北风还是要点脸的。

方源一事,他最多也就是推波助澜。

李牧歌猜的的确不错,苏北风请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思。

苏北风对于李牧歌能提出天意条律,其实也没有关注,因为他认为李牧歌这个穷酸读书人,根本没有什么能力为自己翻案。

只是方源的落网,打了他一个重重的耳光。

手拿萧合送来的关于方源一案的卷宗水印本,苏北风认真翻阅起来。

苏北风年轻的时候,也曾走过仕途,断案不计其数,可是看到李牧歌短短一天之内便破了方源栽赃陷害一案,还是让他震惊无比。

因为李牧歌的断案方法,与一般探事人的方法,截然不同。

“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厉害?”

苏北风不敢置信,以前那小子走夜路都要战战兢兢,怎么现在都有胆子验尸了,变化也未免太大了。

不过转念一想,苏北风也就释然,方源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也是如此,才会轻易被他蛊惑。

“废物。”

苏北风放下卷宗,骂了一声。

然后他低头看着石桌上的棋局,心中想着,老夫一定要将你的信心,全部击垮,让你知道,你与清雅,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沛县并不大,李牧歌的家离苏府也只有几条街的距离,徒步过去,一炷香的时间就到了。

快到苏府的时候,李牧歌想着是该把所有的事情都解决的时候了。

他对于指腹为婚的事情,也是不太喜欢,只是退婚,还是不太好。

不过如今,苏家为了这桩婚约,已经对自己出手,那么他也就不再顾及苏家的面子,一了百了就好。

苏府虽不如朱府富丽堂皇,可是极有底蕴,光是大门口的两座石狮子,便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大门敞开,一个断臂的中年男人,正在门口站着,身姿笔挺,宛若一株苍劲的古松。

“李秀才,请跟我来,苏老爷等你很久了。”

“麻烦胡管家了。”

李牧歌对于这个断臂男人,还是有几分敬意的,毕竟他的这条胳膊,是为了青阳王朝而断的。

苏北风让李牧歌不耻,不过他的儿子,却是可敬,镇守边关几十年,百战百胜。

断臂男人,自然来自苏百战号称“死战第一”的铁血营。

李牧歌跟着胡管家走入苏府,虽然不是第一次进入苏府,可是他还是有种陌生感。

苏北风在花园的凉亭宴请李牧歌。

不过所谓的家宴,只是一场棋局。

李牧歌想起了童年时,与苏北风的那局棋。

虽然那个我并不是如今的我,不过是记忆中的我,可还是我。

那局棋,苏北风因为李牧歌年幼的关系,让了十子,可是想不到最后,竟然输给李牧歌了。

可能也是那个时候开始,苏北风就开始厌恶李牧歌。

胡管家把李牧歌带入凉亭之后就退下。

李牧歌沉默着。

他与苏北风,其实没什么可聊的。

“如果你能在围棋一道胜过老夫,老夫就放过你,如果你败给老夫,那就退了与清雅的婚约。”

苏北风开口,语气却是咄咄逼人。

“其实,我是来退婚的。”沉默的李牧歌突然叹道,“为了这个婚约,你蛊惑方源给我栽赃,使得他大好人生毁于一旦,只能在极北苦寒之地做徭役到死,实在让人失望,醇儒之名,名不副实!”

苏北风脸色一寒。

他的确想退了这桩婚约,可是眼前的情况,绝不是他想见到的。

苏家在沛县可是名门,更别说他的独子苏百战乃是青阳王朝四大神将之首,地位超然,要说退婚,也只能是他苏家去退婚。

一旦被退婚的事情流传出去,苏家可就丢大脸了。

苏北风大喝道:“臭小子,你可要想清楚,你让我苏家丢尽脸面,休怪我手下无情。”

苏北风挥手成风,是浩然风。

只是,李牧歌却在浩然风中,巍然不动。

苏北风是儒家门徒,对于浩然之气的感应自然比诸子百家其它门徒敏锐,同时也有些惊讶,想不到短短几日不见,这个少年的天赋竟然让他有些忌惮。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儒家圣人的名言,果然不假。

李牧歌从袖中取出一封书信交给苏北风,说道:“这就是你想要的,不过我换了一种方式。”

休书!

苏北风接过书信看了一眼,怒火中烧,周身浩然风大作,不过此风为逆风,如刀一般锋利。

李牧歌及时护住他俊美的脸庞,一退再退。

幸好儒教的规矩,苏北风已然收手,浩然风哪怕再猛烈,也没有多少杀伤力。

苏北风冷冷道:“你要知道得罪我的代价。”

李牧歌轻笑道:“当然知道,不过那又如何,亚圣曾经说过,虽千万人吾往矣,我李牧歌不才,却也斗胆和亚圣学一学。”

苏北风虽然恨不得一张拍死李牧歌,可是困于礼法二字,让他不能对李牧歌直接出手。

“如果没事,我就告辞了,苏醇儒不用送。”

李牧歌洒然告辞,转身离开。

苏北风阴沉道:“李牧歌,老夫就不信,找不出对付你的办法。”

有时候对付一个人,不一定要杀人。

……

退婚之后,李牧歌继续在茶馆说书,每日都是听众满座,加之方源之事,也没有哪个读书人有胆子来找他的麻烦,日子就这样岁月静好过去。

经此一案,李亦雪也似乎长大了许多,不再那么黏着李牧歌。

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苏北风受此大辱,岂能咽下,只是他是礼圣一脉,最为遵循礼法,要对付李牧歌,必须要合礼合法,方源一事,其实与他关系不大。

他只是推波助澜,就算出了事,也能勉强说服自己。

今夜,听书的人中,有个与周遭的人格格不入的男人。

那是一个气势非凡的中年书生,满身书卷气,给人一种饱读诗书的感觉。

他一边喝茶一边听书,不时满意一笑。

李牧歌发现,茶馆里,唯有这个中年书生,只是点了一杯清茶,而且并没有喝茶,只是认真听着故事。

不过他与其他听书的客人并不一样,这就像是看书与读书的区别。

鹤立鸡群的中年书生举手投足之间,气势超然,一看便知不是寻常之人。

在李牧歌说书结束,茶馆打烊,听客散尽的时候,中年书生依旧没有离开。

茶馆老板震慑于他的气势,也没有胆子赶人,只能耐心等待对方的离去。

李牧歌已经看出,中年书生在等自己,而且他也能感觉出,对方并没有恶意,故而在茶馆打烊之后,让掌柜把大门钥匙交给自己来关门。

掌柜自然没有任何意见,痛快交出大门钥匙,不过还是偷偷叮嘱李牧歌要小心那个中年书生。

伙计们很快就将茶馆收拾好,渐次离开。

掌柜带着账本和钱箱,最后离开。

茶馆只剩李牧歌与中年书生。

李牧歌主动走到中年书生桌前,拱手行礼道:“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中年书生微笑道:“小兄弟的故事,真是太好听了,能想出如此故事,必然非池中之物,仅仅说书,实在屈才,不知小兄弟愿不愿意加入朝廷书局?”

李牧歌摇头道:“不想。”

中年书生微奇道:“为何?要知道,朝廷书局入仕途,可比科举出仕要顺利的多。”

李牧歌认真道:“做官,我不想,因为太麻烦了。”

中年书生愕然道:“就是这个原因?”

李牧歌点头。

中年书生想了想,问道:“那么小兄弟,你觉得小说家怎么样?”

李牧歌答道:“小说家的确不入流,可是却也是必不可少的,毕竟在文字没有普及天下之前,许多的历史与故事,都是小说家流传下来的。”

说书人,自然也在小说家的行列里。

“那么你想当吗?”

“想,可是没有朝廷的许可,哪怕出了书,也不算小说家。”

“我可以帮你。”

“你是谁?”

“只是一个游历四方的翻书人。”

闻言,李牧歌突然知道此人是谁了。

因为他太有名了。

朝廷书局的掌管者,大儒司马风,人称霞客先生。

传闻他最喜游山玩水收集民间故事和编撰地方县志,更是把这些感悟,融入自己的大道之中。

司马风微笑道:“小兄弟,你讲的这个故事,老夫很是喜欢,不如我们做个生意,你的这个故事,我来印刷出版,按字给钱,一个字十文钱,如何?”

“可以,不过出书卖的钱,我要一成的分成。”

李牧歌点头,不过却极力争取卖书的分成钱,他可不是那些只知读圣贤书的酸儒,很会做生意。

司马风大气道:“没问题,三天后交书稿,交到新阳书坊。”


与司马风商量好《西游记》的出版事宜之后,李牧歌就与他分道扬镳,一人回家,一人继续云游四海。

司马风乃十三境巅峰修士,而且还是一位剑修,并且不过百岁,在葫芦洲,与西楚霸王姜羽,并称为绝代双骄。

关于他的信息,李牧歌是从左家庄的大小姐左柚嘴巴里听说的。

在青阳王朝,司马风除了书院的院长之外,再无敌手。

接下来几天,李牧歌把自己关入书房,通宵达旦写书,茶馆说书的事情,自然延后。

茶馆掌柜想怒,却又不能不怒,也不敢怒,至于那些听客们,呜呼哀哉却又无可奈何。

这也多亏了李牧歌秀才的功名,否则的话,找他麻烦的人,并不会少,毕竟穷山恶水出刁民,沛县不穷,山水也极好,可是也是一样的。

根据司马风所说,只要《西游记》出版发行,很大概率会风行天下,那么李牧歌也会在文庙挂号,成为小说家,一书成名,文运积聚,只要愿意修行,潜力无限,一日千里。

李牧歌比较怕麻烦,为了避免更大的麻烦,这才愿意成为小说家。

只要他成功在文庙挂号,苏北风那就无法对自己出手了,无论明里还是暗里。

当然了,其中的礼法与规矩,破绽之处也有,不过并不多。

三天之后,《西游记》第一册的内容就被李牧歌默写出来,交到沛县的新阳书坊。

因为司马风的吩咐,新阳书坊的掌柜半点不敢怠慢,立刻用当地的“八百里加急”用来送书稿。

李牧歌送完书稿之后,整个人顿觉一阵轻松,一路上有不少人催促他快点回去说书,他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模棱两可。

无论他多么洒脱,面对苏北风的虎视眈眈,还是觉得很沉重。

回家之前,李牧歌先去徐福记糕点铺子买了李亦雪最喜欢的四样糕点。

当他走到花生街的时候,看着那株郁郁葱葱的槐树时,脑海之中,不自觉浮现出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女孩身影。

李牧歌莫名一叹,他总觉得自己与苏清雅之间,有一种似有若无的关联。

记忆总是很奇妙的。

明明很陌生,却又很熟悉,他依稀还能听到那个女孩的花裙子被泥土弄脏之后的哭声。

仿佛在他耳边回响。

“究竟是怎么了?”

李牧歌茫然起来,这种莫名的情绪,不曾有之,也不是那株槐树所致,因为他不止一次见过那株槐树。

回到家中的庭院之中,李牧歌泡了一壶茶,慢悠悠喝了起来。

阳光、花草、好茶、清风,分外宜人。

李亦雪前去伏龙寺上香去了,她说最近家里倒了霉头,需要去寺庙化解一下。

封建迷信要不得,不过存在即合理,李牧歌也不会反对什么,只要别太过迷信,求个心理安慰还是不错的。

突然,李牧歌的心房剧烈跳动起来,如同打鼓一般。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根断裂的红线,缓慢缠绕却又无法打结。

砰然一声。

两个少女推门而入,一前一后。

李牧歌抬头看了一眼,心中微奇道:“她怎么来了?”

当前那个少女,自然是李牧歌名义上的未婚妻,苏清雅。

当然,现在不是了,因为他已经退婚休妻了。

苏清雅容貌极美,一身淡雅的浅白袄裙,不施粉黛却眉目如画,只是容貌有些淡雅,显得不够惊艳,不过那也是人间少见的美人了。

她的身后,跟着贴身丫鬟墨眉,一个浓眉大眼的少女,五官端正,也是个美人儿,只是比之小姐,黯然失色。

“为什么要和我家小姐退婚?”

苏清雅还没开口,墨眉就指着李牧歌大声质问。

李牧歌放下茶杯,看着苏清雅,淡淡说道:“我们本就没有感情,只是父辈们的一厢情愿,你爷爷苏醇儒一直反对这门亲事,况且,苏小姐拜入圣女峰璇玑圣女的座下,大道光明,我这区区穷酸秀才,可配不上你,不想耽误你找那些天才的道侣。”

这是非常正确的回答,只是少了一点人情味,有点冰冷而现实。

苏清雅与墨眉闻言,怔怔良久,她们发现,李牧歌似乎性情大变,因为以前的他,绝不会如此淡然面对这桩婚约。

墨眉也不知如何反驳,只能骂一句“忘情负义的李秀才”来表达不满。

苏清雅只是觉得眼前的少年秀才极为陌生,她与李牧歌,勉强算是青梅竹马,自然极为了解。

可是她想不到才三四年不见,对方的变化,竟然如此之大,似乎更加自信了,当然,也更加让人讨厌了。

对于苏清雅来说,李牧歌从小就很讨厌,因为他小时候就喜欢欺负自己,逮着机会,就会用泥巴把她的花裙子弄脏。

更别提她刚从圣女峰回来,就听到爷爷说起他退婚写休书的事情,气更是不打一处来,当即带上贴身丫鬟墨眉,气势汹汹上门兴师问罪。

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刚一上门,就会吃了这么一个闭门羹。

“李牧歌,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讨厌。”苏清雅本就不是什么温柔少女,更别提如今心怀一口怒气,当即爆发出来,大怒道,“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苏家与圣女峰的门楣,不容你的污蔑。”

李牧歌不知为何,面对苏清雅,很难淡然处之。

他很不解,明明自己有的,只是那些模糊的记忆,可为何一见之下,感觉如此强烈。

墨眉帮腔道:“我们小姐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要不是她,你以为……”

“墨眉,住嘴。”

苏清雅立刻打断墨眉的话,因为有些事情,她实在不想让李牧歌知道,那样会显得她有点卑微。

不过李牧歌显然是会错意了,因为他终究不是曾经的他。

“苏姑娘,有些事情,结束了也就结束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彼此之间,一刀两断,你好我好大家好。”

“你曾经答应过我的事情,莫非你忘了?”

面对苏清雅的质问,李牧歌有些茫然,他的记忆有些残缺,毕竟在接受原主记忆的时候,传承之间,难免有所缺失。

李牧歌摇头道:“不记得了,我也不想记得。”

“李牧歌,你混蛋。”苏清雅生气大骂,“你这个忘恩负义的读书人,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李牧歌摇头叹道:“读书并不是为了无病呻吟,而是修身养性,似你这般粗鄙,实在难以称得上是大家闺秀,便是乡野粗鄙之女,也要比你好上许多。”

这话很伤人。

要知道,苏清雅可是被誉为“冰清玉洁”的上佳根骨,玉女峰的璇玑圣女,更是视她如珍宝,哪里被如此对待过。

苏清雅怔怔许久。

记得小时候,李牧歌经常欺负她,想不到长大了,还是一样。

苏清雅羞恼无比,却又莫名黯然,也不知是想起李牧歌小时候的坏模样,还是那个不堪回首的自己。

李牧歌自然不知苏清雅那复杂的内心。

墨眉看了看李牧歌,又看了看苏清雅,眉头紧皱。

她算是了解整件事情始末的人,可是奇怪的事,李牧歌似乎变得极为陌生。

换成以前,李牧歌哪里敢如此对待小姐。

墨眉心中其实有些窃喜,无论她承不承认,对于小姐,妒忌之心从小到大都存在,看到天之骄女的小姐吃亏,她的心里,很是快意。

苏清雅眼眶有些湿润,无论如今的她如何的强大,内心却始终是脆弱不堪,如同那个曾经爱穿花裙子爱哭的女孩一样。

李牧歌看着苏清雅那副与孩童时般无瑕的泪眼,心有不忍,可是他不知为何,却能狠下心肠。

大概是因为不爱吧。

“墨眉,我们走!”

苏清雅何等骄傲的一个少女,哪里能忍受李牧歌如此对待,愤愤带着墨眉离开。

其实,她想对付李牧歌,很简单,一掌就能把李牧歌拍入地下。

毕竟李牧歌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又哪里是已经跨入中五境通神境苏清雅的对手。

李牧歌在苏清雅离开之后,忽然有些明白过来。

或许,世间真的有月老的红线。

只是,它已经断了。

因为,他早已不是他!

……

青阳王朝,京都,书院后山。

倘若文庙中人在此,必定会发现,这是一座简化的文庙后山。

由此可知,书院的院长,来历必然不同凡响。

山巅,唯有一座茅草屋,看似清风可倒,实则坚如磐石。

茅屋里,坐着一个高大老者,正翻阅着刚刚由朝廷书局印刷出版还未发行的《西游记》第一册,看得津津有味。

一个红衣女子默默在旁侍奉。

高大老者边看边赞美道:“写书的少年书生,是个大才。”

红衣女子微奇,从她拜入师门到现在,她就只听说过老师如此赞美过两个人。

第一个人是老师的师弟,老师说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吾所不及也。

这没有什么问题,毕竟老师学究天人,他的师弟,也就是她的小师叔,必然是个惊才绝艳的旷世奇才。

可是这本《西游记》的小说家,怎么有资格当得起老师的这般赞美。

要知道,诸子百家中,小说家可以说是最末流的存在。

这让红衣少女对那个写书的少年书生,起了浓烈的兴趣。

高大老者轻叹道:“可惜这个少年与书院无缘,否则的话,倒是可以继承我的衣钵!”

红衣少女皱眉。

这下子,她非要去见一见那个少年书生了。


沛县书坊,《西游记》一经发行,便被抢购一空,书坊掌柜脸上洋溢的笑容,那是灿烂无比。

哪怕极为痛恨李牧歌的苏北风,也忍不住好奇之心,让管事买了一本,你别说,真的挺不错的。

由于是朝廷书局印刷出版发行,李牧歌也由此被打上小说家的名头。

尤其是在京都洛阳,《西游记》更是造就了“洛阳纸贵”的成语,由此可知这本神魔小说是如何的受到追捧。

不过哪怕一书成名,李牧歌依然坚持在茶馆说书,因为茶馆老板,曾经无条件帮助过他和妹妹,此恩必报。

由于《西游记》的发行,茶馆听书的人也增多了太多太多,甚至一些读书人,也是屈尊来此,只是为了先睹为快。

李牧歌对此,表现得极为淡然,并没有因此骄傲,因为这本就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他也认为自己没有骄傲的资格。

骄傲是一种很自我的情绪,如果挪用他人的东西还能骄傲的话,他就不是李牧歌了。

不过面对沛县文人的众口称赞,李牧歌也免不了心中得意。

不仅如此,每个月,他在文庙钱庄都有一笔神仙钱入账,可以说,一辈子衣食无忧已经没有任何问题。

这也是为何小说家不入流却多如牛毛的缘由,文庙的序位,并不与名声与实力挂钩,小说家中,论十四境的修士,在文庙之中,可是名列前茅的存在。

大俗即雅。

除此之外,根据司马风的飞剑书信,文庙对于《西游记》,也是极为看重,已经把他的名字登上文庙的小说家行列里。

这也代表着,李牧歌已经有了他的文脉,并且在儒教天下,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

科举于他,已经没有了意义。

放下书信,李牧歌淡然一笑,很是平静。

他知道自己此时已经拥有了些许的安稳,所以心中坦然了许多。

李亦雪一直站在李牧歌的身后,她很好奇哥哥收到的那封信里的内容,不过却没有直接开口问,因为她知道,哥哥一定会跟她分享的。

因为在这世上,她与他,是唯一的亲人了,哪怕两人并没有血缘关系,那也一样。

“阿雪,从今以后,我们不用担心没有钱花了,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真的吗?”

对于李牧歌的话,李亦雪很想相信,可是却又不敢置信,哪怕有小说家凭借一本小说,几辈子衣食无忧,可是她还是难以想象自己的哥哥成为了这种传闻中的小说家。

“当然是真的。”

李牧歌一脸的认真,虽然文庙对于《西游记》争议不断,可是关于这本小说带来的文运,却是从来没有争议过。

从小说家的角度来说,一本来说能够流传多久,文运便有多深厚。

仅是葫芦洲一洲之地,《西游记》卖出的数量,便已经是一些一流小说家一辈子书籍的总和。

“那哥你还会去说书吗?”

“看心情。”

李牧歌想起一年前的窘境,真是山穷水尽,那种卑谦到骨子的弯腰之态,他这辈子也不想再来一次。

不过,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好事,李牧歌一书成名,自然也被沛县的文人与百姓给捧上神坛。

神坛可不是那么容易站着,如同好人,只要做了一件坏事,就会立刻跌落神坛,成为坏人。

听到李牧歌说自己今后看心情说书之后,李亦雪脸上洋溢着笑容。

不过世上的事情,往往不会随着人的想法而走。

砰砰砰,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李亦雪过去开门,发现是茶馆的掌柜,钱三万。

钱三万满脸的焦虑,因为茶馆的生意,少了九成,剩下的一成,有多少是喝茶的,也未可知。

由奢入俭难,对于之前日进斗金的生意,他可不想再回到过去,只能喝茶沫的日子,一点也不想。

“李秀才在吗?”钱万三试探发问,眼珠子不断往里面撇去。

李牧歌因为《西游记》一书,名扬天下的事情,整个沛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凭借《西游记》文名,李牧歌甚至有资格进入文庙学习,一旦他进入文庙,钱三万可就没有办法让他说书了,故而有此一问。

“在啊,有什么事吗?”李亦雪明知故问,她也不傻。

钱三万搓手,不好意思道:“能先让我进入再说吗?”

李牧歌这时候也走了过来,在听到钱三万的声音之后,自然猜到了他来的目的,不过也不便赶人,毕竟那个时候,对方让自己在茶馆说书,也是挺冒险的。

投桃报李,他并不是一个成功之后就翻脸无情的人,可是有多大恩报多大德,这点分寸,还是有的。

“李秀才,终于见到你了,你没事吧?”钱三万立刻迎了过去,关心道,“需不需要看一看大夫,我认识一个名医。”

李亦雪取笑道:“你莫非忘了我的父亲,乃是沛县第一名医。”

钱三万不愧是生意人,脸皮厚如城墙,挠头一笑就化解尴尬,然后,他突然双膝跪地,可怜道:“李秀才,你不来说书,茶馆都快撑不下去了!”

李亦雪捂住嘴巴,很想笑。

李牧歌也想不到钱三万会做到这种地步。

不过,这也让他意识到一个万古不变的道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

李牧歌最终还是答应了钱三万的跪求,继续说书,不过《西游记》是不能说了。

好在他还有很多的故事。

不过说书时间变短了,只有一个时辰,而且他的身价大涨。

李牧歌对于说书的时辰,没有讲究,故而申时说书,酉时收工。

可能是换了一个故事的缘故,听书的人中,女子也多了起来。

这个故事,叫做《天仙配》,李牧歌曾经那个世界很经典的故事,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算是神魔故事。

其中,有个女子,她的目光,一直盯着李牧歌。

女子身着一袭鲜艳如血的红衣,端庄秀丽,听着李牧歌的故事,嘴唇微微翘起,觉得很是有趣。

《西游记》的故事,每个人看,都能有不同的感悟。

红衣女衣记得老师评价眼前的少年书生的时候,只有两个字。

大才!

不过《天仙配》的故事,却出奇的温婉,她难以想象,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故事,竟然皆出自一个人。

虽然很不愿意相信,但是这就是事实。

精彩的故事,往往会让时间变得特别快。

一个时辰似乎只在眨眼之间。

说书结束,李牧歌走出茶馆,红衣女子却拦在他的身前,身影之快,仿佛她原本就现在李牧歌前面一样。

李牧歌苦笑道:“姑娘你干吗?”

红衣女子很直接道:“有事找你聊聊。”

李牧歌点头道:“那就聊吧。”

他没有拒绝,毕竟对方是一个大美女。

换成以前,李牧歌或许会拒绝,可是现在不会,因为他的性格,在两种记忆的杂糅一下,渐渐恢复曾经最初的模样。

那是一个乐天、活泼、爱玩且脸皮极厚的男孩。

李牧歌邀请红衣女子到沛县最负盛名的茶楼喝茶。

茶楼老板与伙计,见了他立刻迎了上来,带到二楼最好的位置。

这一切,都是李牧歌送了老板一个奶茶的方子,让茶楼生意兴隆。

李牧歌亲自去厨房烧了一大壶奶茶,顺便烤了三个梅干菜烧饼。

“请尝一下,这是我做的。”

李牧歌端着奶茶与梅干菜烧饼上桌,坐下招呼。

红衣女子闻到奶茶与梅干菜烧饼的香味,脸上洋溢的笑容,似曾相识。

两人一边喝茶吃饼,一边聊天。

红衣女子发觉李牧歌性格极其吸引人,尤其是对女子,尤如明灯对于萤火虫的吸引,哪怕心静如她,也是微微悸动。

可能是她从来没有见过李牧歌这样的有趣的人,从来没有。

她觉得李牧歌很完美,与文圣的完美不同,他的完美,是一种如春风般的暖人心脾,很平凡,却又最不平凡。

文圣无可指摘,可就是感觉不接地气,太过高高在上。

李牧歌说道:“姑娘气质非凡,想必出身富贵世家,不知来此偏远之地有何贵干?”

他也看出了,红衣女子显然不是普通人,而且出身贵不可言,故而发问。

“听说沛县乃是王朝才气汇聚之地,三年一次的文会,更是才气焕发,不知真假?”红衣女子反问道,却没有回答自己来此的目的。

恰在这时,苏北风带着苏清雅来此喝茶,与李牧歌狭路相逢。

不过当苏北风看见红衣女子之后,满脸震惊。

“不应该的啊?”

苏北风心中不解起来。

书院招生,除了每三年的一次入院考试,就是书院的先生们亲自招生,这极为罕见,能被书院先生们亲自招生的学生,无一例外都是天才。

苏清雅看见李牧歌与一个红衣美女有说有笑,突然觉得心中有什么堵住了,极为难受。

“你们是什么关系?”苏清雅直接跑过去质问。

她其实也不想,可是却拦不住自己,又或者说,身体太过诚实。

李牧歌觉得莫名其妙,他与她,关系没到那个地步吧,而且所谓的婚约,也结束了。

红衣女子斥道:“你就是那个把李牧歌当挡箭牌的苏清雅,没想到如此蛮不讲理,他既然不想当,你又何必强求。”

苏清雅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反驳道:“李牧歌能当我的挡箭牌,是他的荣幸。”

红衣女子微怒,起身挥手给了苏清雅一个响亮的耳光。

啪!

苏清雅捂着脸颊,委屈之极,泫然欲泣。

因为红衣女子一出手,她就知道自己不是对手,不由得望向爷爷求救。

红衣女子教育道:“这一巴掌是替璇玑圣女管教你的,你必须学会尊重别人,同时也尊重你自己,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这就是我书院的道理。”

圣女峰与书院,乃是青阳王朝两大圣地,尤其是书院,更是青阳王朝的立国之本,高祖皇帝的老师,便是书院的院长,寿数之高,高于青阳王朝的历史。

苏北风敢怒不敢言,哪怕孙女被打,也是不敢出手。

因为红衣女子是书院的大师姐,青阳王朝最有权势的女人之一,沈红衣。


由沛县三位德高望重的老儒生负责举办的文会,乃是沛县三年一次的盛事,故而异常隆重,甚至是官府,也要全力配合。

更加由于沈红衣的到来,使得沛县学子们异常热情,因为谁都知道,书院招生,向来不按道理出牌,只要在这次文会拔得头筹,也算进入书院大师姐的法眼了。

这对于将来的仕途,可是大有裨益的。

李牧歌自从那一巴掌响起之后,就已经隐约猜到沈红衣的身份。

加上这世上往往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苏清雅被沈红衣扇了一个耳光的事情,整个沛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沈红衣的身份,也在流传之中,渐渐被揭露出来。

毕竟书院再怎么神秘,也不是不可知之地,沈红衣也不是不可知之人,见过她的人,还是很多很多的,更别说,她与李亦雪一样,是个吃货。

听说徐福记糕点铺所有店铺的后堂,就挂着她的一幅画像,让伙计好好瞻仰,万一遇到,千万不能得罪,还要好生伺候。

李牧歌不出所料收到了文会的请柬。

这也代表他非来不可。

三年一次的文会,是不少读书人扬名立万的大好时候,也诞生了不少的惊艳诗文。

李牧歌其实不喜欢参加这种文会,可是因为《西游记》的关系,他非来不可,不蒸馒头争口气。

因为他是沛县的读书人,小说家。

虽然沛县以他为荣的的确很多,但是想看他笑话的人更多。

他不来的话,必定招来漫天非议。

读书人之间的争斗,往往是杀人不见血的。

他不喜欢麻烦,可是不代表怕麻烦。

文会当日,人山人海,尤其是七绝诗的诗榜台下,更是围满了沛县的学子们。

除此之外,外来的游客也是极多,喧闹嘈杂,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诗榜台有一面诗榜,这是一面七言绝句的诗榜,只贴着一首七绝诗。

倘若你有更好的七绝诗,那么执笔写下,交给看守诗榜的三位沛县老儒品鉴,如果的确比诗榜上的诗好,那么便会被换上。

这可是无数儒生成名的大好机会,年轻时的苏北风,也是凭借一首《醉春风》在此拔得头筹,一诗成名,并且得到当地富家小姐的青睐,飞黄腾达。

台上,端坐着沛县的三位老儒,分别为诗儒张鹤、书儒赵笔以及乐儒黄乐。

三人起身,走到台前。

张鹤朗声说道:“今日是沛县三年一次的文会盛事,更有书院的尊贵客人来到沛县,希望众位学子们不要辱没沛县的名头,留下自己的得意诗作。”

赵笔接着道:“我比较看好李牧歌李秀才,《西游记》一书,虽是神魔小说这种烂大街的玩意,可是却写出了新意,古今无双,所以,此次文会诗榜的第一首七绝诗,就有请李秀才上来为大家提笔。”

黄乐沉默不语。

他其实算是赶鸭子上架,毕竟是乐坛中人,沉醉于乐谱之中,对于文会这种争名夺利的事情,不怎么喜欢得起来。

可是,沛县老儒,以他们三人为尊,其他两位既来,他也不得不来。

众人鼓掌,欢迎李牧歌上台,所谓骑虎难下,李牧歌不得不上台。

诗榜边,一张书桌,笔墨纸砚皆有,墨已磨好。

沈红衣今日换了一身鹅黄色的裙子,在台下默默看着。

她不太喜欢沛县的文人对她那种态度,太卑谦了,所以用秘法遮掩容貌。

张鹤催促道:“李秀才,快快提笔。”

骑虎难下,李牧歌不得不写出一首惊艳的七绝诗,以此证明自己的才子之名。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诗名:《登高》。”

李牧歌提笔念道,每念一句,台下的掌声就热烈一分,这首诗念完之后,掌声如雷如大浪,震耳欲聋,滔滔不绝。

他也没有办法,唯有出杀手锏,这首诗,在他那个世界,乃是诗圣杜甫号称“七律之冠”的名诗,更有无数前辈们抄过,可以说是百战百胜。

此诗一出,无论台上台下,都被镇住。

跃跃欲试的文人学子们,全都仄仄不振起来,因为这首七绝诗,太绝了,绝到他们甚至没了吟诗作对的兴致。

三位老儒更是老泪纵横起来。

“好诗,好诗,真是好诗,我沛县终于出龙了,哈哈哈……”

张鹤狂喜起来,看向李牧歌的目光,真是比自家孙子还要亲。

对此,李牧歌有些无语,不过也知道这世道就这样,你有价值,那你就是世界的中心,反之,你就一文不值。

李牧歌曾经疯狂喜欢看小说和背诗词,虽然被当做不务正业,可是他却乐此不疲,如今看来,这是他上辈子做出的最正确的事情。

只是,以此得来的荣耀,并不能让他产生一种得意感,反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感。

归根到底,终究只是抄袭,不问而拿,是为贼。

或许有人会附庸风雅说,读书人的事,哪能叫偷,窃书罢了。

可是窃与偷,有何差别?

李牧歌叹了叹,终究不是自己的东西,文抄公固然愉快,可是没有多少成就感,那些有成就感的前辈们,无耻程度让人佩服。

然而面对文会众人的赞美,飘飘然还是免不了的,他终究只是一个平凡人,有喜怒哀乐,也跳不脱爱恨情仇。

沈红衣看着众星捧月般的李牧歌,总觉得他与周遭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她心中好奇起来,他为何如此抗拒呢?

“诗写得好,算不得什么。”

一个胖子书生和一个家丁打扮的男子面有傲色走入人群。

胖子书生对着李牧歌挑衅道:“你就是沛县的大才子李牧歌,听说你以一本《西游记》立下赫赫文名,不知其它方面的学问如何?”

此话一出,众人知道,他们两个,不是来参加文会,而是来砸场子的。

沛县学子们纷纷怒目而视,那些目光,足以杀人。

“你不就是专画美人图,一朵梨花压海棠的一柱神笔周伯通吗,下九流的玩意,也敢来沛县撒野。”

有人认出了家丁打扮的书生,满脸的鄙夷。

周伯通打开小扇子,得意扇风道:“没错,真是在下,听闻沛县文风昌盛,今日一见,实在失望,吟诗可以,作对不行。”

胖子书生立刻道:“我乃江南对子王,今日前来,乃是挑战沛县第一才子李牧歌,不知你敢接战否?”

两人对于沛县学子们杀人的目光置若罔闻,淡然看向李牧歌,发起挑战。

在众人的目光之下,李牧歌自然不能认怂,负手笑道:“有何不敢,出对吧。”

“兰开一序,沧浪一曲,有客陶然新醉。”

胖子书生立刻出对,对子王的名号,绝不是浪得虚名的。

幸好李牧歌看的书足够多,故而轻松对道:“子美双诗,太守双文,无花风也添香。”

“好!”

台下众人立刻鼓掌,无论如何妒忌李牧歌,可是面对敌人的时候,拳头是一致对外的。

胖子书生想不到李牧歌竟然如此之快对上,不由得认真起来,思索一下后,立刻出对:“风霜雨雪,历经沧桑意迟迟。”

“竹菊梅兰,竟妍芳菲景依依。”

“到我这里有冤必报,破尔家,荡尔产,降罚尔灾殃,绝灭尔子孙,怕不怕?”

“问你平生所干何事?欺人辱,诈人财,玷污人妇女,强占人田地,是不是?”

胖子书生出对越来越无礼,不过李牧歌有力回击。

众人捧腹大笑,取笑胖子书生对子王的名号是浪得虚名。

周伯通催促道:“胖子,快点出对对死他,别丢了你对子王的名号。”

胖子书生还未出对。

李牧歌突然微笑道:“我有一对,你要是对出来,我便认输。”

唐胖子傲然道:“尽管出对。”

李牧歌出对道:“青林口,白铁匠,生红炉,烧黑炭,坐南朝北打东西。”

唐胖子顿时愁眉不展起来,不断踱步,苦思如何对出这对对子,可是无论他如何绞尽脑汁,也无法灵光一现。

三位老儒听到这个对子,也是绞尽脑汁,毕竟文人风骨,见猎心奇。

台下的沛县学子也是一样。

只是,无论如何,也对不出来,如同胖子书生一样。

不过三位老儒与一干学子们还算悬崖勒马,又不是一定要对出来。

众人对于李牧歌,算是彻底佩服,真是个天才,轻而易举脱口而出绝诗和绝对。

沈红衣神色有些异样,因为她能看出李牧歌并没有那种得意,反而神情中,有着些许的压力。

似乎,对于自己的绝诗与绝对,有些厌弃。

周伯通着急起来,催促道:“胖子,快对死他啊!”

李牧歌心中冷笑道:“这可是诗仙的千古绝对,你要能对出来,我李牧歌三个字倒起来写。 ”

诗圣的《登高》已出,自然少不了诗仙的。

果不其然,唐胖子殚精竭虑想了许久,依旧没有对出来,甚至于思绪过度,气血上涌,鲜血狂喷起来。

那场面,何其壮观。

“对对本为消遣作乐,今日唐兄竟然对得呕吐几十两血,真是空前绝后,实在让人佩服。”

李牧歌脱口而出这句话,笑容玩味。

胖子书生倒地不起,幸好文会有大夫在,故而他立刻被抬了下去救治。

周伯通神色凝重起来,原本以为李牧歌如此年轻,哪怕才华洋溢,可是又不是什么全才,对付起来很容易。

只是他万万想不到,对方竟然如此有才,对子王唐胖子竟然也对不过,反而被对到吐血。

看来这钱,挺难挣啊。

李牧歌看向周伯通,轻蔑道:“你还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我沛县文人一向擅长以小欺大,以弱胜强。”

众人立刻取笑起周伯通不自量力,以卵击石。

李牧歌能够看出周伯通与那个胖子,必然是苏北风请来对付自己的,故而讥讽道:“有本事,你算都使出了,我沛县男儿无惧也。”

此话一出,尤如说书先生拍下惊堂木的瞬间,赞声四起。


周伯通双拳紧握,脸色阴沉,他怎么也想不到,唐胖子会在引以为傲的对子上,输给这个“平平无奇”的小说家。

加上李牧歌的讽刺与众人的讥笑,让他发誓一定要打败李牧歌,苏北风请他来对付李牧歌的事情,早已被在掉九霄云外。

他极为自恋,明明不算英俊,却总认为自己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

因而,清秀俊美的李牧歌在他看来,实在平平无奇。

因而,他告诉自己,这个场子必须找回来,否则他们“江南双骄”的威名可就要扫地了。

“那好,接下来,我们比画美人图。”

周伯通得意一笑道:“小子,接下来我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画。”

话音未落,他便取下身后的画筒,从里面取出一张洁白如女子肌肤的画纸,画纸上,画着一个宛如春花秋月的少女,其美难言。

“这莫非是人皮画纸!”

文会之中,不乏见识过人之辈,见了那张画纸,当即惊呼起来。

李牧歌神色一凝,关于人皮画纸,他也耳闻已久,只是极为厌恶,因为这极为不尊重人权,如同上辈子那群矮冬瓜国的侵略者,做出的惨无人道的行径一样。

人皮画纸一出,众人皆知周伯通那是有备而来,否则怎会用这样一张罕见之极的画纸来挑战李牧歌。

要知道,这样一张人皮画纸,价值千金。

最适合用来画美人图。

因为触手如凝脂美玉,有些变态,不过这世间,最不缺变态。

李牧歌对于这种将人皮当画纸的行为,感到十分恶心,因为一张人皮画纸,可是一位美人的生命。

这张美人画纸一出,台上老儒与台下众人皆是一惊,有此加成,李牧歌要如何胜他?

“李秀才,有把握吗?”

张鹤看向李牧歌,试探问道。

如果有,那就没有问题,如果没有,那么张鹤也有办法比别的。

最多自己这张老脸不要了。

因为与沛县的未来相比,自己的老脸,实在微不足道。

李牧歌可不是一个会认输的人,他点了点头。

张鹤立刻命人送上各色颜料与沛县最为出名的白壁画纸。

李牧歌知道自己必须剑走偏锋,否则根本胜不过这个“一柱神笔”周伯通。

周伯通画的美人图,可以说是出神入化,尤其是在美人皮上作画,摸上去,更是仿佛在触摸美人一般。

这是眼美手美的体验,两全其美。

在场沛县的众人纷纷为李牧歌捏了一把汗,因为他们知道,李牧歌必须在画技上彻底超越周伯通,否则的话,必须再找到一张人皮画纸,不然,根本赢不了。

可是美人图一道,周伯通已登堂入室,李牧歌哪怕才高八斗,却也并非全才,哪能面面俱到。

周伯通得意道:“只要你的美人图胜过我这张,我即刻认输,滚出沛县,永不再来。”

李牧歌置若罔闻,沉浸于如何取胜的思绪中。

周伯通暗自生气,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大骂道:“等你输的时候,我倒要看看你那张失败者的嘴脸有多么好笑。”

颜料花样繁多,不过却没有任何用处,因为李牧歌的画技,根本及不上周伯通,更别说对方以人皮画纸作画,锦上添花。

不过,李牧歌想了许久,终于灵光乍现。

他心喜道:“我可以用那种画法来获胜。”

古典画追求神韵,可是却也失真,一句话,太过高雅,无法雅俗共赏。

既然周伯通大雅,李牧歌就选择雅俗共赏,并且他的那些记忆,神韵并不差,哪怕及不上周伯通,可是却也不虚。

李牧歌换了笔锋最细的毛笔,一点点雕琢起来,大约一个半时辰,他的美人图,终于画好。

此画已经挂开,众人只觉得眼前一亮。

“好美!”

众人不约而同开口,目光一直不离那幅画中双手持剑的白衣少女。

画中,白衣少女的清秀绝俗,没有半点世俗红尘之气,眉目更是清冷出尘,白衣如雪,双手持剑更添几分英气,美得触目惊心,倾国倾城。

更为难得的是,少女脸上的神韵,极为特殊,特殊到这座天下,根本找不出类似的少女。

或许周伯通阅美无数,可是李牧歌曾经的那个世界,什么样的美人没有,或许因为无末法时代的缘故,肌肤难以无瑕无缺,可是这又不是不可遮掩的。

所以,论阅美,周伯通给李牧歌提鞋都不配。

周伯通难以置信道:“你这是什么画技,怎会如此真实?”

画中双手持剑的白衣少女,仿佛是把一个真实的美人送入画中一样,栩栩如生,仿佛真人,更是蕴藏着一股神意。

他自认为自己绝对画不出来,而且能够创造一种全新的画技,已经是大师水准,还怎么比?

“我认输!”

周伯通颓然一叹,他终究不是那种输不起的人,文人的傲骨还是有的,对于李牧歌这开天辟地的新画技,打心眼里折服。

只是,这种画法,不到高深境界,恐怕画出的画,美则美矣,却没有灵魂。

不过,这也是李牧歌要负的历史责任而不是他。

台上,三位老儒哪怕已经老而不当,可是看见画中美人,依然色授魂与起来,更别提台下了。

沈红衣也是感到不可思议,喃喃道:“世间真的有如此美人吗?”

“我愿出一千两黄金,恳请李秀才将这幅美人图卖给我。”

人群中的一个富贵男子突然走上画台,对着李牧歌双膝跪地恳求。

众人大惊,万万想不到这个富贵男子竟然为了一幅美人图做出如此大的牺牲。

要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

跪天跪地跪父母之外,不跪任何人。

李牧歌也是大感诧异,只觉得眼前的富贵男人,是一个痴儿,不是白痴的痴,而是佛门贪嗔痴的痴。

这让他想起了一个对雕像痴迷的段姓男子,与一段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的笑话。

沈红衣微感不悦,在心里骂道:“好色之徒。”

在她看来,自己这样一个绝色美人在此,对方竟然对一幅画中的美人如痴如醉,实在是莫大的耻辱。

因为她认识那个富贵男人,是中土神州林氏豪阀长房的大少爷,武道奇才,年纪轻轻便已经是武道第七楼武夫,曾经在青阳王朝的科举里中过探花,算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物。

以他的武道修为,必然能看破她的伪装。

也是如此,才让沈红衣感到不悦,因为她不甘心输给一个画中人。

李牧歌摆手道:“这位大哥快快请起,你行此大礼,我实在受不起,一幅画而已,送你就是了,不过请你好好保管。”

林探花起身,认真道:“我会把这幅画当做我的第二生命,画在人在,画亡人亡。”

“区区一幅画,有什么好得意的。”

说话的是方源的父亲方玄机,由于李牧歌的原因,方家基本上算是毁了,故而他总是不会放过讽刺李牧歌的机会。

“你侮辱我可以,不过却不能侮辱龙姑娘!”

林探花瞬间出现在方源之父方玄机身前,轻描淡写出了一拳。

这一拳,极为平淡,甚至每个人都能看出拳势轨迹,可是方玄机就是没有躲开,也根本躲不开。

因为凌云境的武夫对付一个筑基境的儒家修士,简直是用石头砸鸡蛋。

轰然一拳,方玄机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朝天飞去,化为一个微不足道的黑点,消失无踪,生死不知。

下一刻。

那些还在讥讽林探花的人,瞬间胆寒,全都闭嘴,生怕遭到他的报复。

李牧歌也是诧异万分,如此痴儿,竟然是个武道高手,不过转念一想,也唯有如此痴,才能修到如此高的武道境界。

众人都是吓了一跳,想报官,可是却又知道没用。

“放心,我留了手,死不了。”林探花淡淡道,“不过,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们有意见,可以报官。”

自然没人敢报官。

倒不是不敢,而是没有必要,因为方玄机根本没有报官的价值。

李牧歌让人把美人图装裱好之后,交给林探花。

林探花接过美人图,收入储物袋中,然后取出一张银票递给李牧歌,认真道:“希望李秀才今后别再画龙姑娘的美人图了!”

李牧歌接过银票,点头道:“没问题,林兄的痴情,也让在下敬佩万分,只是痴于幻者,是祸非福。”

李牧歌的确不懂,以林探花的身份与武道境界,有弱水三千可选,为何要执迷于一幅美人图呢?

林探花满脸笑意离开,无人敢拦。

因为银票的样式,乃是中土神州的豪阀所用。

沈红衣这个时候走了过来。

李牧歌见识过她遮掩容貌之后的样子,故而好奇问道:“此人是谁?”

“中土神州林氏豪阀的大少爷,武道天才,只不过是个痴儿,神神道道的,注定登不上武道巅峰。”

沈红衣实在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美貌输给一个画中人,故而话语之中,难免贬低。

“可是一幅画,有什么好买的?”李牧歌说出自己心中疑惑。

沈红衣解答道:“他会去找一个人。”

“谁?”

“我的师公,文庙第七尊圣人,画圣。”

“为何?”

“我师公的圣人神通为‘画龙点睛’。”

“真乃天下第一痴情人也。”

李牧歌自然明白“画龙点睛”是什么神通,故而对林探花更加敬佩起来,因为对方可比草莽英雄许仙更加伟大。

不过,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谁又知道呢。

画皮的故事,怪吓人的。

沈红衣骂道:“一个变态罢了,什么痴情人,都是无病呻吟。”


苏府水榭亭,周伯通与唐胖子颓然走了进来,脸上不复曾经的骄傲模样。

更让苏北风气愤的是,这两个家伙,竟然无一例外在夸赞李牧歌才气过人,乃是百年甚至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让他千万要好好培养,万万不可毁了。

虽然这是事实,但是苏北风不愿意承认,因为一旦承认,那么,有眼无珠的评价,就会落在他的头上。

其实,当看到李牧歌那首七绝诗《登高》之后,苏北风就知道自己的谋划已经落空。

只是,他万万想不到,李牧歌竟然在对对子和画技上,能够胜过唐大牛和周伯通。

两人悻悻交出苏北风给的银票,灰溜溜告辞。

唐大牛与周伯通离开之后,浩然风大作。

“全都失败了,这两个废物!”

苏北风盛怒之下,一掌拍碎了亭中的石桌,因为他知道,将来的自己,必定背上一个有眼无珠的骂名,苏家也会由此蒙羞。

那首《登高》一出,他就知道沛县无诗矣!

古今七言,此诗当属第一。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李牧歌这小子竟然成长到如此境界,不出意料,百年之后,必然会成为又一位儒家巨子。

后悔,可能有,但更多的还是不甘,以及浓烈的杀心。

因为他知道,李牧歌气候已成。

“原来罪魁祸首是你,沛县醇儒苏北风,真是见面不如闻名。”

林探花轻蔑的笑声传来,看似飘渺,可是苏北风却听得清清楚楚,仿佛在他耳畔低语一般。

“是谁?”苏北风心中一惊。

“是我。”

林探花瞬间出现在苏北风身后,悄无声息,宛如鬼魅。

苏北风骇然,以他的修为,竟然有人可以无声无息出现在他的身后,那么也就代表,对方可以轻易击杀他。

李牧歌评价林探花为痴儿,可是这不代表他是白痴。

痴儿,并不傻,反而智慧过人,李牧歌赠画之恩,他必须报答,故而才跟踪唐胖子和周伯通,寻找那个暗中针对李牧歌的人,然后出手解决。

苏北风立刻施展浩然风,加诸自身的礼法学问,化为坚不可摧的规矩,希望借此直接镇压林探花。

“这么一点浩然气,还不够我塞牙缝的。”

林探花不屑一笑,紧接着一拳递出,平平无奇,没有任何巧劲,单纯以力破之。

苏北风加诸浩然气的礼法学问,如同细碎的瓷器一般,尽数被这一拳轻易击碎。

三教一家修士,论战力,大都比武夫低两个境界左右,剑修例外,不过也相差不大。

只是武夫寿数难久,不同于修士,千年时光弹指一瞬,逆天而行。

因此,武夫没有因果,无视任何因果,最为洒脱。

不过也是没有因果,所以武运难以真正凝聚成气运。

“这是,山海拳!”

苏北风也不是没有见识之辈,一眼就认出这一拳是中土神州林氏豪阀的家传拳法,不由得骇然。

李牧歌什么时候,和林氏豪阀扯上关系了,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林探花这一拳,在距离苏北风身前三尺时停住,不过并没有收拳,气机锁住苏北风,大声问道:“你与李牧歌有何仇?”

苏北风生死只在林探花一拳之间,不得已之下,只能把整件事和盘托出,礼法固然重要,可是与生命比起来,不值一提。

幸好苏北风是礼圣一脉而不是文圣一脉,否则的话,必然会给李牧歌泼点脏水。

“你的所作所为,简直侮辱了‘醇儒’两个字。”

林探花收拳,冷冷威胁道:“不要再对李牧歌出手,否则的话,我会让你知道,这一拳的真正威力。”

苏北风背后冷汗直冒,屈辱无比,可是技不如人又能有什么办法,而且中土神州的林氏豪阀,也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拳已收,可是拳意却没有收。

山海拳那如山如海的拳意尽数打入苏北风的体内。

踏踏踏,苏北风倒退三步,衣袍碎裂,飞扬起来,宛如落叶飞花。

“这只是给你一个教训,你如果再敢对李牧歌下暗手让我知道,这一拳便不会再留手。”

林探花威胁一声,然后轻声笑道:“李牧歌,你的恩情我已经还了,现在咱们两清了。”

说罢,他便御风离去。

“咳……”

苏北风剧烈咳嗽起来,并且带血。

林探花那一拳虽然没有打在他的身上,可是磅礴的拳意还是让他受了严重的内伤。

今后,咳嗽大概会伴随他很长一段时间,又或者是永远。

苏北风惨然一笑。

原本他想借助文会来打压李牧歌的名气,岂料却反助李牧歌扬名,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咳咳……”

……

文会结束之后,天色渐晚,沛县三位老儒想要留李牧歌去沛县的文府吃晚饭,不过被他拒绝,因为文府吃饭,与那些酒会的客套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利益交换的套路。

他既然拒绝,三位老儒也不能强求,不过还是谆谆告诫,让李牧歌不要忘本,无论将来有多高的成就,都不要忘了自己出身沛县。

李牧歌只能敷衍回答,表示自己绝不忘本,这样才让三人放他离开。

回到家门前,他发现李亦雪已经早早等待,脸上似乎有些许的抱怨,不过更多的还是欢喜以及骄傲。

李亦雪抱怨道:“哥,今天来求画的人,快把咱们家的门槛都踩破了。”

李牧歌笑骂道:“一群好色之徒。”

“那哥你呢?”李亦雪一针见血问道,“能画出让好色之徒趋之若鹜的美人图,难道你不是更大的好色之徒?”

李牧歌无言以对。

要不是在文会之上,他可能会画春宫图,并且还不是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春宫图。

毕竟他的世界,民风之开放,对于这个古代,算是一种大逆不道。

当然,规矩他懂,所以不会画,只是手痒之下,自得其乐难免会画。

“先进去再说。”李牧歌尴尬挠挠头。

李亦雪点头,虽然眼前的哥哥让她越来越陌生,不过一年的时间,已经让她能够接受任何的变化。

因为世间的天才,往往是不讲道理的。

关门之后的下一刻。

“李秀才在家吗?”

敲门声再次响起,轰轰隆隆,成群结队,院落的墙壁也震动起来,似乎随时就要坍塌。

李牧歌无奈苦笑道:“看来,那幅美人图的影响的确很大。”

李亦雪也只能过去开门,因为不开门的话,别说门了,院墙都可能要被砸塌了。

门外,站满了沛县的富翁以及年轻学子,不过大都非富即贵,毕竟林探花把李牧歌的美人图价格提的这么高,没有一点家产的,根本不敢来。

可哪怕如此,人还是极多。

毕竟沛县乃是青阳王朝高祖皇帝的故乡。

哪怕因为地理原因,不可能成为帝都,可是富贵人家,可以说是多如牛毛。

因为青阳王朝的王侯,大都起于沛县,哪怕在几百年时光之下,不复贵气,可是富字仍在。

李牧歌朗声对着众人说道:“美人图贵精不贵多,所以明日在西游茶馆,我会举办一场拍卖会,价高者,可以获得一幅美人图,不过今日,诸位请散去。”

由于《西游记》的名头,钱三万将茶馆改名西游茶馆。

众人闻言,大喜过望。

他们也不奢望李牧歌可以画出好几幅美人图,只是一幅肯定要的,谁让李牧歌极有可能离开沛县,万一离开了,什么都没有留下,那可是沛县的损失。

故而听说李牧歌愿意画美人图,人群也渐渐散去。

李牧歌与李亦雪松了一口气。

李牧歌关门时,李亦雪瞪大眼睛问道:“哥,你真要给那些人画美人图吗?”

李牧歌笑道:“狗咬狗,是一件极有意思的事情。”

李亦雪不解摇头。

李牧歌解释道:“一幅画,必定会被争来争去,那样,就不会来找我的麻烦了。”

“可是,那样的美人图,落在这群庸俗之人手里,对于美人图,实在是一种玷污!”

李亦雪满脸的遗憾,林探花与美人图的故事,在沛县已经无人不知。

李牧歌笑笑,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因为下一幅美人图,将会是要人老命的。

两人走入室内。

李亦雪突然问道:“哥,你饿了吧,我煮碗面给你吃好吗?”

李牧歌点头。

李亦雪走进厨房给李牧歌煮了一碗油泼面,然后拿起针线布篮,坐在椅子上,开始给一件长袍缝上山水刺绣。

油泼面很香,而且放了两个煎蛋,寓意好事成双。

虽然味道比李牧歌煮的差远了,可是他还是吃得极香,因为这碗面,用心了。

李亦雪一边缝着长袍上的山水刺绣,一边暗示道:“哥,我今天去伏龙寺求签了,是姻缘签,上面说,我未来的相公,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哥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李牧歌摇头,故作不知。

对于姻缘,曾经的李牧歌已经做出了选择,可是现在的他,无法选择,故而无法回答。

如果是以前的李牧歌,肯定会许下一个承诺,金榜题名时我就娶你过门,可是现在的李牧歌并不是原来的李牧歌,他真的只是把李亦雪当成自己的妹妹看待。

哪怕他有李牧歌的那些记忆,但是他终究是他。

李亦雪“哦”了一声,低头刺绣,失望且失落。

李牧歌吃完面,放下碗筷,心下有些黯然起来。

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他又是宁缺毋滥的性格,所以也只能辜负少女的真心了。

我与我周旋良久,宁做我。


由于求画的人实在太多,李牧歌在快要抢出人命的拍卖会结束后,为了清静,背着小书箱来到了宁家村采风。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李牧歌一路走来,所见都是烂漫的乡野春光,一派欣欣向荣的动人景象。

他之所以来宁家村,其实还是想看望一个朋友,看看对方是否还是坚持那个可笑的江湖梦。

因为他若是与那个人易地而处,是绝对不可能坚持下去的。

乡间小路,杂草丛生,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开出灿烂的金色花朵,无数蜜蜂辛勤采蜜,绚烂的蝴蝶在花间飞舞,乡村美景,一览无遗。

李牧歌看见几个女童在花间扑蝶,童趣十足,脸上出现一抹难得的暖意,因为童趣一旦失去,便不可能再拥有。

这就是成长的代价,无论任何人,都是躲不过的。

过了一条小溪,宁家村也就近了,临近午时,炊烟袅袅,小桥流水人家。

溪畔有株参天大树,宛如巨大的雨伞一般,遮天蔽日。

大树下,有个胖胖的身影,手持一把木刀,不断重复做着一个挥刀的动作。

宁金洋,宁家村的懒惫少年,不过却坚持每天挥刀一万次,风雨无阻,寒暑不间。

如此毅力,实在坚韧不拔。

他的执着,让李牧歌想起了另一个人,左家庄的大小姐左柚,一个执着于练剑的少女,不过不同于宁金洋的愚蠢坚持,左柚的剑术师父,听说还是一位山上的剑仙,十境的大修士。

李牧歌曾经请那位剑仙喝了一次酒,对方说自己这个女徒弟,是练剑的鬼才,小小年纪,便已自悟剑道,滴水剑意之纯粹,胜过他百倍千倍,十境之上,如同探囊取物,不似他,剑心已老,此生难以突破十境剑修。

两人相同的是执着,一个执着于刀,一个执着于剑,只是左柚的执着,太过唯一,视剑道为第二生命,冷如冰霜,不似宁金洋,刀入红尘,喜怒哀乐皆有。

不过武夫与练气士,本就是两种极端,也是不可比较的。

李牧歌大声道:“胖子,我来请你吃饭了。”

宁金洋置若罔闻,没有收刀,依旧在一边挥刀一边喊道:“九千一百零七,九千一百零八,九千一百零九……”

这种练刀方法很笨甚至很傻,可是他却乐此不疲,甚至由此,凝炼出第一口真气,可见付出还是会有回报的,只是看你付出了多少,能不能坚持。

李牧歌不是修士,更不是武夫,自然看不出宁金洋那一口真气的纯粹,不过却也知道那一口真气的不同凡响。

因为这个胖子的体魄,实在太过坚韧,有一次雷雨天练刀遭到雷劈,竟然还安然无恙。

看着宁金洋忘我的境界,李牧歌突然感觉那一刀,似乎蕴藏一种玄妙的感觉。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刀,可是一刀便足以将万物一刀两断。

大道至简。

“……九千九百九十七,九千九百九十八,九千九百九十九,一万。”

宁金洋挥完一万刀之后,收刀入腰,如释重负一笑,这才转身看向李牧歌,招手示意自己听到了,然后跑了过来。

“你最近可是风头正盛啊,哪怕我在村子里,也听到了关于你的丰功伟绩,沛县之光啊。”

宁金洋满脸的羡慕,不过没有妒忌,因为他又不是读书人。

同行才是冤家。

李牧歌谦虚道:“侥幸而已,我们这就去下馆子。”

宁金洋愉快极了,虽然他志气比天高,但是却极容易满足,而且命比纸薄。

乡村的饭馆,饭菜算不上好,不过大鱼大肉,量大管饱。

两人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开始聊天,事无巨细。

上菜间,窗外的街道上,有个穿着草鞋的泥腿少年,正背着一篮猪笼草走过。

宁金洋看了草鞋少年一眼,突然叹道:“这世上,为何如此不公,灾难总找苦命人!”

李牧歌说道:“因为他们是弱者。”

宁金洋这个时候评价李牧歌道:“那你呢?你什么都不缺,可是却缺乏进取之心,我实在不明白,你那种淡泊之心,究竟是怎么形成的,我认为,你如果不遭遇一场痛彻心扉的事件,根本无法成为一名真正的强者。”

李牧歌耸耸肩,无所谓道:“如今的生活,挺好的。”

说话间,酒菜皆已上桌。

这是宁金洋生平第一次吃上如此丰盛的酒菜,酒菜还没有上齐,他就已经垂涎欲滴,只是碍于李牧歌这个请客之人没有动筷,他也不好意思先行动筷,只能咽了咽口水,忍着。

李牧歌看着他那强忍饥饿的模样,莞尔一笑道:“不必管我,想吃的话,现在就可以动筷。”

宁金洋摇头道:“我知道自己是个粗人,比不得你这个秀才,可是该有的规矩,我还是必须遵守的,请客的人没有动筷,我就动筷,不好。”

李牧歌莞尔,对于宁金洋的这种坚持,很是欣赏。

因为真正有自己底线的人,太少太少了,这就像尊重两个字,从来没有人遵守一样。

小人物傻吗?并不傻,只是少了一个机会。

不过在机会来临之前,坚持显得极为重要,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等到机会。

李牧歌动筷之后,宁金洋这才动筷,吃相之难看,好似饿死鬼投胎。

李牧歌其实挺羡慕宁金洋的这份洒脱。

他背上的担子,看似很轻,其实很重,最为重要的原因,还是一个人背负着另一个人的记忆,无论他如何忘记,却还是被那些记忆影响。

关于这种影响,也只有他跨入修行之道后,方能解决。

“对了,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心爱的姑娘,你能给我画一幅她的美人图吗?”

宁金洋似乎已经决定闯荡江湖,故而试探问道。

“当然可以。”李牧歌点头,开玩笑问道,“不过,以你的心尊容,能够看上你的姑娘,会是美人吗?”

宁金洋呵呵一笑,毫不介意,十分坦然道:“所以才想让你画美人图啊。”

“也对。”

两人相识一笑,举杯敬酒。

酒足饭饱之际,宁金洋认真宣布道:“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宁金洋最要好的兄弟,只要你一句话,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

与此同时,苏府之内,苏清雅难得有闲心练字。

想来也是被李牧歌刺激到,说她字写得难看,没有书卷气,乃是乡野粗鄙女子,难登大雅之堂。

只是,苏清雅读书的毅力,实在少的可怜,一个时辰不到,她就放下那枝价值十金的雪狼毛笔,不再练字。

墨眉一直在旁侍奉,当小姐停笔之后,立刻端来冰镇莲子羹。

哪怕还不是盛夏,可是苏清雅却极为贪凉,要不是她是修士,必然身虚体弱。

苏清雅端起冰镇莲子羹,一饮而尽,豪迈之极。

她低头撇了一眼书桌上厚厚的一叠宣纸,最终还是放弃了练字给李牧歌一个教训的想法。

墨眉劝道:“小姐,练字需坚持,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苏清雅撇撇嘴道:“读书什么的,最麻烦了,可是爷爷非逼我读书,真想快点回圣女峰。”

墨眉说道:“小姐,老太爷也是为了你好,在咱们儒教天下,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苏清雅不屑道:“百无一用是书生虽然并不正确,但是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儒教学问再大,还不是要成为练气士才行。”

墨眉夸奖道:“小姐大才。”

苏清雅冷哼一声,显然对于墨眉的夸奖不太满意,可是却又找不出什么问题。

终究是蜜罐里泡大的大小姐,不懂人心险恶,故而任性。

“修练去。”

苏清雅吩咐墨眉收拾好书房之后,便大步前往静室,开始修行。

墨眉一边收拾书桌,不服道:“练字是多么一件愉悦的事情,可是小姐却如此厌恶,哪怕境界再高,也只是匹夫之勇,成不了什么气候。”

口服心不服,为奴不为婢。

入夜,由于苏清雅闭关修行未出,墨眉这个小姐的贴身丫鬟格外空闲,不过她与其她丫鬟不同,并没有嗑瓜子看那些情话小说。

墨眉偷偷在房中提笔练字。

相比于不爱读书的苏清雅,她可是极爱读书练字,一手楷书,甚至已经不逊于苏北风。

只是丫鬟终究是丫鬟,哪怕再出色,那也只是小姐的陪衬,也只能是陪衬。

不过墨眉还是甘之如饴,因为只有在读书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不是小姐的丫鬟,而是一个自由的人。

她的一笔一字,都跳跃着自由的气息。

字如其人。

书桌上,那本《西游记》极其显眼,墨眉不是沛县人,可是自幼在沛县长大,归属感极强,这本《西游记》,注定会在儒教天下的小说历史上,留下光辉灿烂的一笔,沛县所有人,与有荣焉。

墨眉也不例外。

她其实很羡慕李牧歌,又或者说,有点崇拜上他,因为他真的很有才气,这本《西游记》在她看来,人间小说,当属第一。

当然,她最喜欢的,还是那首《登高》,因为她知道,这首七言诗,古今无双。

夜色渐浓。

室内无风,可是烛火摇曳。

练字,炼心,文心雕龙,浩然如风。

人间读书人,一点浩然气,便可千里快哉风。

如水的月光之下,苏府偏室灯火通明。

沈红衣感受到那点浩然气,不可思议道:“沛县果然不愧为青阳王朝的龙兴之地,人才辈出啊。”

顿了顿,她又轻笑道:“不过苏北风这个醇儒,实在浪得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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