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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人物的坚持

发表时间: 2022-12-09

由于求画的人实在太多,李牧歌在快要抢出人命的拍卖会结束后,为了清静,背着小书箱来到了宁家村采风。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李牧歌一路走来,所见都是烂漫的乡野春光,一派欣欣向荣的动人景象。

他之所以来宁家村,其实还是想看望一个朋友,看看对方是否还是坚持那个可笑的江湖梦。

因为他若是与那个人易地而处,是绝对不可能坚持下去的。

乡间小路,杂草丛生,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开出灿烂的金色花朵,无数蜜蜂辛勤采蜜,绚烂的蝴蝶在花间飞舞,乡村美景,一览无遗。

李牧歌看见几个女童在花间扑蝶,童趣十足,脸上出现一抹难得的暖意,因为童趣一旦失去,便不可能再拥有。

这就是成长的代价,无论任何人,都是躲不过的。

过了一条小溪,宁家村也就近了,临近午时,炊烟袅袅,小桥流水人家。

溪畔有株参天大树,宛如巨大的雨伞一般,遮天蔽日。

大树下,有个胖胖的身影,手持一把木刀,不断重复做着一个挥刀的动作。

宁金洋,宁家村的懒惫少年,不过却坚持每天挥刀一万次,风雨无阻,寒暑不间。

如此毅力,实在坚韧不拔。

他的执着,让李牧歌想起了另一个人,左家庄的大小姐左柚,一个执着于练剑的少女,不过不同于宁金洋的愚蠢坚持,左柚的剑术师父,听说还是一位山上的剑仙,十境的大修士。

李牧歌曾经请那位剑仙喝了一次酒,对方说自己这个女徒弟,是练剑的鬼才,小小年纪,便已自悟剑道,滴水剑意之纯粹,胜过他百倍千倍,十境之上,如同探囊取物,不似他,剑心已老,此生难以突破十境剑修。

两人相同的是执着,一个执着于刀,一个执着于剑,只是左柚的执着,太过唯一,视剑道为第二生命,冷如冰霜,不似宁金洋,刀入红尘,喜怒哀乐皆有。

不过武夫与练气士,本就是两种极端,也是不可比较的。

李牧歌大声道:“胖子,我来请你吃饭了。”

宁金洋置若罔闻,没有收刀,依旧在一边挥刀一边喊道:“九千一百零七,九千一百零八,九千一百零九……”

这种练刀方法很笨甚至很傻,可是他却乐此不疲,甚至由此,凝炼出第一口真气,可见付出还是会有回报的,只是看你付出了多少,能不能坚持。

李牧歌不是修士,更不是武夫,自然看不出宁金洋那一口真气的纯粹,不过却也知道那一口真气的不同凡响。

因为这个胖子的体魄,实在太过坚韧,有一次雷雨天练刀遭到雷劈,竟然还安然无恙。

看着宁金洋忘我的境界,李牧歌突然感觉那一刀,似乎蕴藏一种玄妙的感觉。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刀,可是一刀便足以将万物一刀两断。

大道至简。

“……九千九百九十七,九千九百九十八,九千九百九十九,一万。”

宁金洋挥完一万刀之后,收刀入腰,如释重负一笑,这才转身看向李牧歌,招手示意自己听到了,然后跑了过来。

“你最近可是风头正盛啊,哪怕我在村子里,也听到了关于你的丰功伟绩,沛县之光啊。”

宁金洋满脸的羡慕,不过没有妒忌,因为他又不是读书人。

同行才是冤家。

李牧歌谦虚道:“侥幸而已,我们这就去下馆子。”

宁金洋愉快极了,虽然他志气比天高,但是却极容易满足,而且命比纸薄。

乡村的饭馆,饭菜算不上好,不过大鱼大肉,量大管饱。

两人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开始聊天,事无巨细。

上菜间,窗外的街道上,有个穿着草鞋的泥腿少年,正背着一篮猪笼草走过。

宁金洋看了草鞋少年一眼,突然叹道:“这世上,为何如此不公,灾难总找苦命人!”

李牧歌说道:“因为他们是弱者。”

宁金洋这个时候评价李牧歌道:“那你呢?你什么都不缺,可是却缺乏进取之心,我实在不明白,你那种淡泊之心,究竟是怎么形成的,我认为,你如果不遭遇一场痛彻心扉的事件,根本无法成为一名真正的强者。”

李牧歌耸耸肩,无所谓道:“如今的生活,挺好的。”

说话间,酒菜皆已上桌。

这是宁金洋生平第一次吃上如此丰盛的酒菜,酒菜还没有上齐,他就已经垂涎欲滴,只是碍于李牧歌这个请客之人没有动筷,他也不好意思先行动筷,只能咽了咽口水,忍着。

李牧歌看着他那强忍饥饿的模样,莞尔一笑道:“不必管我,想吃的话,现在就可以动筷。”

宁金洋摇头道:“我知道自己是个粗人,比不得你这个秀才,可是该有的规矩,我还是必须遵守的,请客的人没有动筷,我就动筷,不好。”

李牧歌莞尔,对于宁金洋的这种坚持,很是欣赏。

因为真正有自己底线的人,太少太少了,这就像尊重两个字,从来没有人遵守一样。

小人物傻吗?并不傻,只是少了一个机会。

不过在机会来临之前,坚持显得极为重要,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等到机会。

李牧歌动筷之后,宁金洋这才动筷,吃相之难看,好似饿死鬼投胎。

李牧歌其实挺羡慕宁金洋的这份洒脱。

他背上的担子,看似很轻,其实很重,最为重要的原因,还是一个人背负着另一个人的记忆,无论他如何忘记,却还是被那些记忆影响。

关于这种影响,也只有他跨入修行之道后,方能解决。

“对了,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心爱的姑娘,你能给我画一幅她的美人图吗?”

宁金洋似乎已经决定闯荡江湖,故而试探问道。

“当然可以。”李牧歌点头,开玩笑问道,“不过,以你的心尊容,能够看上你的姑娘,会是美人吗?”

宁金洋呵呵一笑,毫不介意,十分坦然道:“所以才想让你画美人图啊。”

“也对。”

两人相识一笑,举杯敬酒。

酒足饭饱之际,宁金洋认真宣布道:“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宁金洋最要好的兄弟,只要你一句话,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

与此同时,苏府之内,苏清雅难得有闲心练字。

想来也是被李牧歌刺激到,说她字写得难看,没有书卷气,乃是乡野粗鄙女子,难登大雅之堂。

只是,苏清雅读书的毅力,实在少的可怜,一个时辰不到,她就放下那枝价值十金的雪狼毛笔,不再练字。

墨眉一直在旁侍奉,当小姐停笔之后,立刻端来冰镇莲子羹。

哪怕还不是盛夏,可是苏清雅却极为贪凉,要不是她是修士,必然身虚体弱。

苏清雅端起冰镇莲子羹,一饮而尽,豪迈之极。

她低头撇了一眼书桌上厚厚的一叠宣纸,最终还是放弃了练字给李牧歌一个教训的想法。

墨眉劝道:“小姐,练字需坚持,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苏清雅撇撇嘴道:“读书什么的,最麻烦了,可是爷爷非逼我读书,真想快点回圣女峰。”

墨眉说道:“小姐,老太爷也是为了你好,在咱们儒教天下,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苏清雅不屑道:“百无一用是书生虽然并不正确,但是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儒教学问再大,还不是要成为练气士才行。”

墨眉夸奖道:“小姐大才。”

苏清雅冷哼一声,显然对于墨眉的夸奖不太满意,可是却又找不出什么问题。

终究是蜜罐里泡大的大小姐,不懂人心险恶,故而任性。

“修练去。”

苏清雅吩咐墨眉收拾好书房之后,便大步前往静室,开始修行。

墨眉一边收拾书桌,不服道:“练字是多么一件愉悦的事情,可是小姐却如此厌恶,哪怕境界再高,也只是匹夫之勇,成不了什么气候。”

口服心不服,为奴不为婢。

入夜,由于苏清雅闭关修行未出,墨眉这个小姐的贴身丫鬟格外空闲,不过她与其她丫鬟不同,并没有嗑瓜子看那些情话小说。

墨眉偷偷在房中提笔练字。

相比于不爱读书的苏清雅,她可是极爱读书练字,一手楷书,甚至已经不逊于苏北风。

只是丫鬟终究是丫鬟,哪怕再出色,那也只是小姐的陪衬,也只能是陪衬。

不过墨眉还是甘之如饴,因为只有在读书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不是小姐的丫鬟,而是一个自由的人。

她的一笔一字,都跳跃着自由的气息。

字如其人。

书桌上,那本《西游记》极其显眼,墨眉不是沛县人,可是自幼在沛县长大,归属感极强,这本《西游记》,注定会在儒教天下的小说历史上,留下光辉灿烂的一笔,沛县所有人,与有荣焉。

墨眉也不例外。

她其实很羡慕李牧歌,又或者说,有点崇拜上他,因为他真的很有才气,这本《西游记》在她看来,人间小说,当属第一。

当然,她最喜欢的,还是那首《登高》,因为她知道,这首七言诗,古今无双。

夜色渐浓。

室内无风,可是烛火摇曳。

练字,炼心,文心雕龙,浩然如风。

人间读书人,一点浩然气,便可千里快哉风。

如水的月光之下,苏府偏室灯火通明。

沈红衣感受到那点浩然气,不可思议道:“沛县果然不愧为青阳王朝的龙兴之地,人才辈出啊。”

顿了顿,她又轻笑道:“不过苏北风这个醇儒,实在浪得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