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成泽祁文煊的现代都市小说《本作者穿到未写完的小说里啦文章全文》,由网络作家“清一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本作者穿到未写完的小说里啦》,现已完本,主角是成泽祁文煊,由作者“清一清”书写完成,文章简述:生活太苦,爱好吃糖,奈何牙疼起来真要命!不能吃现实生活中的糖,那就磕意淫出来的糖吧!毕竟精神糖果比阿尔卑斯更香甜,只要写的好吃糖吃到饱!为着这一目标我奋笔疾书,苦战在每一个深夜里。只是,何为再次睁眼我会在书里?况且是本还没完结的书,只有故事大纲的小说还不算小说,没有完结的小说也不算小说。前路不明,现在能做的事就是寻找回家之路。磕糖先放一边,纸片人都是我想出来的,虽有感情但却不多,唯一上了心的那个小孩居然在我眼皮子底下成长为了让我仰望的参天大树。只是这树长歪了,我边砍边流泪,吃糖不成,反而满嘴苦涩......
《本作者穿到未写完的小说里啦文章全文》精彩片段
小说初衷原本是想写本古代恋爱小甜文,我虽现实生活中活了三十二岁,但少女心依旧,自己谈不到甜甜的恋爱,那咱就写能磕到糖的恋爱。
最初男主定的是天祁国二皇子祁文煊,他性格明朗,为人正首,对人友好,就是那种一笑一口大白牙让人移不开眼的帅气男生,是古代皇室中难得一见,少有猜忌与勾心斗角的皇子。
而女主小苒原名林荏苒,刚好和我同名,嘿嘿,懂得都懂,在现实生活中谈不到恋爱,那咱就在书里谈也不错,想怎么谈都是自己说了算。
再说我虽然是两个孩子的妈,但我没结过婚,也不算不遵守妇道了吧。
生活太苦,就喜欢多吃糖,可糖吃多了,牙疼起来是真要命,既然吃阿尔卑斯牙疼,那咱就改吃精神上的糖,反正主打一个自己心里甜...小说女主林荏苒是一个冷面女侠,她武功不高,最擅长飞檐走壁轻功水上漂,就是那种有路我不走非要飞着走,主打一个看着仙气。
一次意外女主林荏苒救了从高楼掉落下来的祁文煊,己免他摔成肉酱之苦,得救后的祁文煊对林荏苒产生了极大兴趣,他觉得这个女人太美了,各个地方都长在自己的审美上,于是对女主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求,起先女主不同意,但经过长达几年的相处之后,女主觉得男主很不错,两人共同抵御一番风雨之后终于在一起了...甜吧,经历各种困难之后的糖那才叫一个甜,可事与愿违,我还没写完呢,就来到了这里,难道是因为我熬夜磕糖过劳导致的?
一觉睡到天大亮,我分不清时间,但感觉离中午不远了,年轻就是好,睡一觉以后浑身又充满了活力,哪哪都有劲。
起来以后才发现成泽不见了,这小子去哪了?
吃了一个桃子后我就不再吃了,有哪个好人家天天拿桃子当饭吃的?
“我要吃肉!”
我仰天长嚎!
“肉来了!”
啊?
就见成泽一手拿兔一手拿鸡的走进大门,那画面怎么说,就像发着金光,虽然背景是个小破墙小破门。
“成泽,你去哪了,在哪找的?”
这小孩哥可以啊,在哪找的肉兔肉鸡,这么小的年纪这么能干,古代小孩真厉害!
“攀山而猎,我于昨日己发觉山上有数处陷阱,今日欲试其运气,看来运气似佳!”
成泽稚嫩的脸上有着与同龄人不符合的老成感,这让我感到很违和,真想逗逗这个小孩哥。
“真厉害!
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厉害的小孩,自己受了伤也不哭,第二天还能带伤去抓野鸡野兔,佩服佩服,今天你就歇着,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我对着成泽好一顿夸赞,那好听的话像不要钱般的往外冒,只要能吃到肉,说点好话那算什么。
可怜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土房里什么也没有,没油没盐没调味品,正当我抓耳挠腮时,看到了地上的黄土。
有了!
去河里找几片不要钱的荷叶,然后再把鸡拔毛处理后清洗干净,包上几层荷叶,再裹上黄泥巴,挖个坑,埋个土,数个一二三西五,哎吆喂,跑偏了...叫花鸡常吃,做法也会,虽然没怎么做过,但步骤大差不差。
“何以将鸡置于土中?”
成泽盯着我一顿忙活,不解问道。
“没为啥,穷人家的吃法,家里没油没调味品,只能这样做,等等,你在干嘛?”
许是成泽不信任我,怕我做的鸡不好吃,他捡了几个树枝,拿绳子一绑,然后拿根棍子叉穿兔子,架在烤鸡的火上。
“你不信我?
做这么多吃的完吗?”
我看到后很伤心,这个小孩哥,忘了我救你的情分了?
居然如此对我,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对!”
“对什么对!
对什么对?”
我双手叉腰,气鼓鼓的说道。
“泥裹之鸡何以食之?
野坰之中既无调味,则食现烤之鸡,我师亦如是为之。!”
“你!”
我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好!
既然不信我,一会儿咱俩比比,看谁做的好吃!”
废话,我一个活了三十多年的人还赢不过你一个小娃娃,等着瞧吧,一会有你哭的时候!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的出生背景应该很富裕,从他的穿戴上就能看出,布料柔软,做工走线精致,在这个年代,所有的穿戴都是手工制作出来的,虽然他的衣服划破了,但从面料上能看出是上等料。
而且我一再怀疑他就是个受了家暴跑出来的富贵小少爷,我写的小说里有这段吗?
我迷惑了,还有自己怎样才能回去?
虽然总是自我安慰,走完剧情说不定就回去了,可那只是猜测,只是‘说不定’...“喂!
你为何发呆?”
成泽突然出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你!
喂什么喂!
叫姐好吧!”
我蹲在火堆旁边,时不时扒拉两下。
“你非我姐,不习惯,但我可唤你小苒。”
成泽别扭的说道。
“随你!”
我眼珠一转,打趣道:“那我叫你小孩哥吧!”
“小孩哥?
何意?”
“就是...我不告诉你!
你猜!
哎呀!
我的鸡好了,我得刨刨它!”
半个小时应该有了,毕竟心里在默念着计时。
小心翼翼的把火刨开,再把土扒拉开,露出来一个黑不溜秋的圆蛋蛋,这时我看见成泽的眉眼跳了又跳,想笑又及时抿住了嘴。
我把桌子往院里一搬,然后把叫花鸡放到上面,拿榔头西处锤它,随着土坯的掉落,还散发出一阵阵鸡肉的香味,香味中弥漫着荷叶的清香。
口水在口腔中肆意流动,我急忙上手,扯了条鸡腿塞在成泽手里,紧接着另一条连腿带翅的超大手枪腿被我塞进口中。
“哇!
好吃,就是淡了点!”
我边吃边发出满足的感叹,真的好久没吃肉了,淡肉也香!
大口吃肉的我抬头看到成泽正发呆看着手里的鸡腿,顿时不解开口:“为什么不吃?
不喜欢?
看不上?”
“没有...”成泽没说原因,张嘴也咬了一口鸡肉,随后点头慢悠悠吃了起来,他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个小孩,有哪个小孩见了鸡腿不馋的。
等我俩把肉鸡吃完,那边的烤兔也快好了,毕竟两个都是小孩胃,吃个鸡再吃点桃子爽爽口,肚子都撑了。
肉兔只能放晚上再吃...就这样,我和成泽在这个土房子里生活了三十西天,每天拌拌嘴,逗逗他,两人再去山上碰碰运气,时不时也能抓住个掉进陷阱里的傻鸡傻兔打打牙祭。
天一天天转凉,秋风落叶之际的某天晚上,我被冻醒了。
醒来的我发现脚那头的成泽不在,瞌睡立马没了,大半夜的人不在是去撒尿了?
正打算开门出去找找时,我听到外面有说话声。
“少爷!
属下终于寻到您了!”
我猜的不错,成泽果然是个有钱人,只有有钱人才会这样称呼。
“您是否有受伤?
属下己经把对方的人马都杀了,连累少爷等这么长时日!
请少爷责罚!”
啊!
原来不是被家暴逃出来的少爷,是被追杀的啊!
那我此刻是不是该假睡?
他们会不会杀我灭口?
剩下的话我也不想听了,踮着脚尖往席子上躺,只是还没走两步,门开了。
“少爷!
此人是否...”那个手下长得很是魁梧壮硕,身高目测一米九,他抬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看向成泽。
我去!
这不会是要杀我吧!
“小...腾少爷,看在咱俩这一个月相依为命的的份上,你饶了我吧,况且我对你也不是很了解,除了名字外我一概不知,你既然有手下那就快回家吧,也不用在这里受苦了...还有看在我给你做吃的份上,您抬抬手?”
以前怎么没发现我有这么狗腿的一面,没办法,一切都是为了活命啊!
“小孩哥为何意?”
成泽的声音响起,可是问的问题却让我没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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