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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再见是我说的畅销巨作

戏杉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正在连载中的都市小说《这次的再见是我说的》,深受读者们的喜欢,主要人物有苏晓周杰伦,故事精彩剧情为:这本书一定会封神,不服你就等着看吧,我不想做过多解释,等他大火特火的那一天我再改简介,目前在慢慢码子。...

主角:苏晓周杰伦   更新:2024-07-01 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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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苏晓周杰伦的现代都市小说《这次的再见是我说的畅销巨作》,由网络作家“戏杉”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正在连载中的都市小说《这次的再见是我说的》,深受读者们的喜欢,主要人物有苏晓周杰伦,故事精彩剧情为:这本书一定会封神,不服你就等着看吧,我不想做过多解释,等他大火特火的那一天我再改简介,目前在慢慢码子。...

《这次的再见是我说的畅销巨作》精彩片段

饭很快就做好了,无非就是起锅热油,放入土豆丝,我在不断的尝试中,通过短视频里各个美食主播的做法加以综合最终自成一派。

在起锅热油的时候,迅速切蒜放入锅中,把蒜末煎至微焦然后放入土豆丝,而此时的土豆丝也是有技巧的,要想土豆丝吃的脆爽,那么就得先去除土豆丝里的淀粉,要先将它焯一次水,然后冷却,放入冷水加醋泡着等待下锅,这样的土豆丝吃起来脆爽可口,这也算得上是我做饭这么多天的一点心得吧。

对于我来说,给我足够的时间,做饭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我享受做饭的这一过程,看着自己切好的食物在金黄的炸油中变得具有色泽,被油润上那一层具有食欲的淡黄,最后成型端上饭桌被大伙点评称赞,看到别人吃的津津入味的样子仿佛觉得被油溅的那一下也变得值得。

可惜今天炒土豆丝一首在想送书的事情,土豆有些许焦糊,另外盐也放多了。

可菜炒都炒了,那就吃呗,能吃就行!

我抬头试探的问了一句:妈,好吃吗?

老妈没抬头夹了一筷子的土豆丝道:好吃啊。

我也跟着夹了一筷子,好似一个美食家在嘴里咀嚼半天,边嚼边说:其实我跟你讲,这不是我的正常水平,今天盐有点多了,没怎么炒好。

老妈拿起饭勺又加了一小勺道:没事,挺好吃的。

我感觉老妈似乎有点兴致不高,也没在饭桌上多找乐子:行,那你多吃点哈。

…我迅速的扒拉两口饭,做饭也是很消耗体力的。

今晚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

我吃完甩下碗筷跟老妈交代要出去转转,于是带上钥匙放在裤兜,顺手把垃圾带下楼,下楼后我随手找了一辆共享单车,现在才七点半,夜色才将至,属于这座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开始,我寻思到处转转,在白天看不见的袅袅炊烟中,找到城市的烟火气,于是沿着鄂南高中一路骑到湖北科技学院,接着换个方向去了万达然后原路返回。

我不紧不慢的骑着,像一首不快不慢的歌,穿梭在各个人流不息的街道。

眼看着九点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从附近一路骑到维也纳酒店的对面。

这是苏晓的家。

这条路是我们曾经校车的路线,我们因校车认识,按照校车的下车点,我还记得到她家的点是10.22,到我家的点是10.26,我高中借住在外婆家,因为外婆家离下车点更近,为了上下学更方便,每天能够多睡那么一会,便在外婆家借住了三年。

这条路我走了三年,从开始的要刻意记住路线到现在的了如指掌,每一条路线在脑海里变得清晰都是日积月累的沉淀,记忆像一根淡淡的铅笔,我每经历一次,这支铅笔就在我脑海里画上那么轻轻的一笔,首到轮廓逐渐变得清晰,我终于熟悉了这片我曾经未曾了解的区域。

还有二十分钟她才到这,我选在了一辆奥迪后面,视野刚好能看到她在马路对面下站,从我十米前的地方刷门禁,然后走进小区,被路灯照不到的区域被黑暗吞噬。

我不禁又回想起我们曾经的日子,5.42我的校车来我外婆家附近来接我,我们西点半便起床,我去她家楼下接她,她抱着我坐着后面一首骑到十六潭,然后在5.42赶回来上校车去上课。

我总是在骑车的时候唱起周杰伦的歌,仿佛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相爱的两个人,是电视剧里逃出来的主角 在偌大的街道上卿卿我我,也许那个时候我们真的觉得我们就是天生的一对,是上帝刻意地安排我们的相遇,缘分是上帝给予我们最好的祝福。

我总是怕她手冷让她把手放进我的衣服里,让肚子的体温给他暖和暖和,她也总捏着我的肚子,一脸坏笑的问:你的腹肌呢?

吃没啦?

如果说非要用一幅画形容当时的我们,我觉得刘德华的那部天若有情,他骑车带着吴倩莲的那个片段是不二选择。

可我到底没有他那么帅的机车,但我至今觉得,苏晓是最特别的姑娘,身上披落着淡淡的恬静,搭配着一张小巧的脸,眉心间点滴着一颗不起眼的美人痣,却足够让我一眼万年…无可厚非,她是一个顶级的美女,只是美女一词把她形容的过分妩媚,她应该是纯洁的化身,身上容不得一点污墨去玷污了她原本的洁白。

也难怪让我难忘了这么久,果然还是男人本色!

我看着路口转来挂着一号牌的大巴打着远光灯,我知道:她来了!

我居然紧张的微颤,心跳声随即清晰,我愣了一神的杵在原地扶着车窗,在一分钟后看清了他的身躯。

她在马路对面下了车,看了一会没车了迈着小碎步穿过马路,只是这常人的举动在我眼里是那么可爱,也许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我在车窗后露出半只眼睛,看着她搭了搭包,进小区,就像我二十分钟前想象的一模一样,我目送着她,看着她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那城市旮旯里的转角处,我多么希望她能再回头看看有没有陌生人尾随,也许她不经意间的看到我会回心转意呢?

这个世界赋予了不经意间才具有美感这一定义,不经意间的事情可以视作浪漫,可生活又不像电影有无数个镜头抓拍你的各个瞬间,我们也没有第三者的上帝视角来旁白解读,我们只是最最平凡的人,我没有那么多的偶然不经意能让她记住我,而每当我主动的表示我原本可以刻意隐瞒的付出,他也只会觉得我是在自我感动。

我等了这么久,可以说连晚上骑车的行动都是为了找借口出来见她的铺垫,而我只看了不到一分钟,我当然觉着这前面所有的铺垫为这一分钟而值得,只是做人总有贪欲,一分钟太短,来不及我在夜幕里把她的面容看清,那记忆里模糊了的样子,在铅笔的勾勒下又清晰了些,可我仍总觉得不够。

她像是晶莹剔透城堡里的公主一样可爱,没有任何性感的妩媚却足够让我铭记,妩媚不是她的标签,性感也不是,她应该是不被任何标签所束缚而表现的最真实的自己。

也许我本该就不该爱上她!

我重新扫了辆车,想尽快回家,又不想忘掉这种转瞬即逝的感觉,于是就骑着车慢慢悠悠的在小区门口转了又转,打量着这里的路灯,车牌,在沥青的地面上踏上一个重重的脚印,试图留下我来过的痕迹,让我也成为这夜色下的一员。

不出意外回家肯定是要挨骂了!

我骑上自行车道加速回家,却没发现30度的夏天我的手居然在抖!

我知道,她仍是我最不愿意面对的那一个真相,藏在我心里的那个角落,迷雾重重,我试图拨开,却怎么也挥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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