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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畅销小说

荒野塞壬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是作者“荒野塞壬”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萧霁温知渝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我就成什么样子...

主角:萧霁温知渝   更新:2024-08-24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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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畅销小说》,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是作者“荒野塞壬”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萧霁温知渝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我就成什么样子...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畅销小说》精彩片段


写话本这事,开头是最难的,开了头就顺畅了。

真假千金的故事,温知渝写了一个月,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大胤如今的话本,最长不过几万字,第一次写,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

近日天气愈发热了,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

天热了,白日也长了,温知渝今日终于不用伏案工作了,一大早就在院子里活动筋骨,毕竟古代的郎中可不治颈椎病。

温霁今日说先生要小测,走的比平日更早一些,连早食都没来得及吃,不过说是今日会回来早一些。

温知渝站在院子里,李婶来了之后,将他们空荡荡的院子整理干净了不说,还开辟了一块小菜地,如今长得快的生菜都已经能吃了,温知渝看着长得水灵灵的蔬菜,拿着旁边的丝瓜瓢浇水。

“姑娘,我昨日刚浇水了,这水浇多了也不好。”李婶路过院子。

宋李氏本来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来这干了也有一个月了,前些时日,温知渝给发了第一个月的工钱,五百文钱沉甸甸的落在她的掌中。

宋李氏真觉得这活计好,温家姐弟都是好人,家中的活计也轻松,还没她在家中做农活来的累人,偶尔还会给她一些吃食带回去,让家里的孩子解解馋。

宋李氏也是瞧出来了,这温家姑娘显然是家中娇养长大的,对这些农活,甚至是女红,都是一窍不通的,不过,温家的活不多,若是温家姑娘什么都会做,哪里还有这份活计啊?

温知渝有些尴尬的将丝瓜瓢放下,院子里的树下面支了一个秋千,原本是给温霁的,可温霁却从来不玩,大抵是嫌弃那幼稚吧,不过给温知渝这个大学生玩,刚刚好。

温霁回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小纸包,温知渝正坐在秋千上晃悠。

温霁站在门口看着自己阿姐,微微歪了歪头,他的阿姐一直都是这样,不管什么时候,阿姐好像都很快乐,这个世间对阿姐来说一定很美好。

“阿姐。”

温知渝从秋千上跳下来,看着温霁,轻轻摸了摸自己鼻尖“你看看,给你准备的秋千,你也不玩,浪费,好歹也花了几百文呢。”

温霁笑了笑,没说什么,而是将纸包放在桌子上“这是牛乳蜜糖,阿姐上次不是说想吃吗?”

温知渝打开油纸包,雪白的牛乳蜜糖整整齐齐的放着,温知渝拿了一个自己吃,另外一个,硬塞给了温霁,温霁忍不住皱皱眉,太甜了。

“这什么表情啊?忘了你刚回家的时候找阿姐讨糖吃的时候了?”温知渝明明是将人往阳光小少年那类型培养的,怎么还是长成这样了?

少年老成,天生的智多近妖,如今温知渝只能期望着她家小崽子将来能善良一些,即便不是个善良的好人,当一个普通人也好。

只要不会成为书中那个阴戾狠毒的男主就好。

温霁并不喜甜,那个时候朝着温知渝要糖吃,只是因为过去从未尝过那一点甜,所以才那样想要,如今他已经知道了,而且相信只要他想吃,阿姐会给他很多糖。

温知渝露出一副凶相来“必须吃,哪有小孩不喜欢吃糖啊?”

温霁无奈的嚼着牛乳糖,他知道,阿姐一向不喜欢他太过锋芒毕露,看上去太显眼了,阿姐想要他普通一些,当个普通的孩子,可温霁也有自己的打算,他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他也要保护阿姐。

“今天不是考试了吗?怎么样啊?”

温知渝小时候最讨厌考试了,除了学神,没几个人会喜欢考试。

“还不错。”

那就是第一名了,温知渝险些忘记了,温霁就是个学神。

“正好,李婶今日买了个寒瓜来吃,阿姐奖励你。”

温霁抿唇,露出一个笑容来,脸上若隐若现一个小小的酒窝。

夏日的时候白日长,今日又尤其热,温知渝让李婶提前准备了手擀面,就可以早些走了。

李婶走之前,温知渝捞起井水中浸着的寒瓜,将寒瓜切了四分之一给她。

“姑娘,使不得啊,这可使不得啊。”

这寒瓜是李婶亲自去买的,这么一个不大的寒瓜要多少银钱,她是最清楚的,这么一个寒瓜的价格,可能买上不少米面了。

“李婶,这也不多,拿回去之后也就能让家里人甜个嘴,尝个味,家里就我和阿霁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

宋李氏以前也是吃过寒瓜的,亲戚家曾经送了一牙子给他们,宋李氏只吃了一口,还没吃,就在口中化为汁水了,而温知渝给她的,可是四分之一个寒瓜啊。

宋李氏千恩万谢的将那寒瓜放进自己随身带着的小篮子里,遮掩的严严实实的。

温霁看着宋李氏离开,眼神冷淡,温知渝察觉到了“怎么了?舍不得?”

“并非,只是觉得阿姐太过良善。”

温霁只是觉得这样的善良若是多了,是会让人得寸进尺的。

“那一点寒瓜带回去,李婶一家都能高兴一天,阿霁,别把人想的那么坏,大家都是普通人,或许不那么好,却也不会那么坏。”温知渝看着这小孩,每次都将人把最坏的地步想。

温霁乖巧点头,阿姐想让他信,那他信就是了。

“今日晚食吃凉面吧,阿姐给你做。”

宋李氏挎着小篮子,想着那小半个寒瓜,脚程都快了许多。

宋李氏往家里走的时候,和不少村里人都打了个照面,她不敢露出破绽来,这寒瓜可是个稀罕物,别人不说,被家里的亲戚长辈瞧见了,开了口,可不得切一牙子去。

“娘。”

宋李氏进了家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接过自己大闺女递过来的凉水,一口气喝了大半碗。

她将篮子上干净的布子掀开,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家里的孩子只瞧过,却从未吃过寒瓜。

“这是寒瓜,可甜了,比那糖水都好吃。”

“娘,吃。”小儿子流着口水。

宋李氏赶忙盖上布子“现在不行,等着你爷奶和爹下地回来了一起吃,先放井里冰着去。”

宋李氏的公婆和男人回来的时候,只觉得家里的孩子今日好像尤其乖巧,直到用罢晚食才明白怎么回事,宋李氏将井里吊着的寒瓜取出来。

宋李氏将寒瓜切了小块,一人一块,也能吃个三五口。

宋家人小心翼翼的品尝着难得的美味,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落满了星子,大抵今晚的梦,都带着寒瓜的香气。


“姑娘怎么这样说?”

“我总觉得是不是我给了他太大的压力,所以阿霁一刻都不敢放松。”

“姑娘可别这样说,您也是为了小少爷好啊,要我说,我就没见过比姑娘更心善的人了。”

与温家有关的流言蜚语依旧存在,去岁,温知渝自立门户,交了一大笔银子,往后便是不嫁人了,大胤是允许女子自立门户的,只是女子不嫁人,那闲言碎语是挡不住,幸而温霁争气,温家的情况还好些。

前些日子,宋李氏还和自己的妹子说起,若是温霁这一次真的考上了秀才,她看还有谁敢说嘴。

“说起来,李婶,你家姑娘比阿霁年纪还大些吧。”

“可不是,小闺女已经说了人家了。”

“那大闺女呢?”

宋李氏闻言,原本是不欲说的,这不是个光彩事,她先前也瞒的紧,毕竟有些主家难免在意。

“大闺女之前说了人家,还没过门,男人就没了,夫家那边说她克夫,坏了名声。”

“这和你家闺女有什么关系?”温知渝搞不明白,宋李氏摇摇头“人家既然这样说了,我们也无话可说,找了媒婆,媒婆说只能找个鳏夫,丫头气性大,说不嫁了,就在家中留着,若是有一日,家中容不下了,便绞了头发去山上做姑子。”

温知渝闻言,勾起唇角,的确气性大“婶子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才烦心?”

宋李氏的确烦心,生怕温知渝怪罪“姑娘,我这就是偶尔心烦,没耽误做事啊。”

温知渝摆摆手,看着院子里蹲马步的温霁,发起了呆,宋李氏正打算去忙。

“李婶,回去问问你家大闺女,愿意离家吗?”

“我和阿霁不会一直留在溪源县,或许会去府城,甚至是京城,你不会和我们走,去问问你家大姑娘吧。”

宋李氏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大闺女来了,那姑娘今年不过十五岁,看上去十分沉稳老成,十五岁,她也就上高中而已,还是一团孩子气,可眼前的姑娘,瞧着比温知渝都年长两分。

“叫什么名?”

“宋招月。”宋招月十分老实的回答到,看着眼前的温知渝,宋招月长相只能算是平凡,但村子里也有长得漂亮的姑娘,可见着温知渝之后,宋招月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这样漂亮的姑娘,就像话本中仙子一样。

宋招月在村子里过得不好,她知道若是在家中待下去,迟早得去做姑子,可昨日娘回去之后,告诉了她一件想都不敢想的好事,娘的主家是好人,他们一大家子都知道,去府城,去京城,是宋招月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她连县城都没来过几次。

“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温知渝开口,宋招月鼓起勇气抬起头直视着温知渝的双眼,紧紧握住自己的双手。

温知渝看着宋招月“寻常农家倒是少有你这样有诗意的名字。”

“我是家中第一个孩子,我爹拿了鸡蛋,让村里的秀才让取的。”

“这样啊,名字不错,可知出自何处?”

宋招月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溪山犹记,脱帽吟风,倚楼招月。”

“念过书?”

“不曾念过,只识得几个字。”宋招月记着她娘说过的,温家从前可是书香世家,他娘是干粗活的,可她来了,是贴身伺候主子的,一个月就能有一两银子的月钱,主子的要求自然也高。

“嗯,肯学吗?”

“肯。”宋招月连忙点头。

“最后一件事,若是要跟着我们,离了溪源县,许是这辈子都回不来了,你可想好了?”


“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挚友在侧,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

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且都是少年英才,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县令高兴,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还单独设宴,要宴请他们七人。

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

“要去吗?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这个可推不得。”温知渝稍显无奈,他们家不缺银子,但依旧是无权无势,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

“自是要去的,阿姐不必担心,我心中有数。”温霁的确不担心,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还插手他的事情,无论他愿不愿意,他现在再是任性,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今日天不热,我们在家吃烧烤吧。”

温霁还没应答,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这两日不许进书房,知道吗?”

“阿姐?”

“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就说年纪小,抗压能力不行。”

温霁眨眨眼,轻声应了一句“好,听阿姐的。”

“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

“阿姐,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

温霁穿衣一向简单,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她很清楚,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应该说,是随她拿捏的,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他就一定会穿。

数日之后,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暗红色的,乍看上去,款式并不繁复,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是无法遮掩的华丽。

“阿姐,我一定要穿吗?”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

“怎么?不好看?嫌弃?”温知渝盯着他,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

“不是,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

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这衣服穿在他身上,会招来何种目光了。

“怎么招摇了?无事,你年纪小,穿些鲜艳的衣服,不会有人笑话的,更何况,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

温知渝都这般说了,温霁便无话可说,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

温霁别的不说,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又瘦又脏,所以颜值低了一些,可如今的少年,虽然身材纤细,还未长成,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

正红色不适合,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如同出鞘的利剑,带着锋芒。

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顿时眼前一亮,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你看,阿姐的眼光不错吧,你看看,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

奇迹温温,很有趣。

温霁知道这衣裳好,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顺滑柔软,且很透气,等天气热起来之后,将内衬脱了,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

“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


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好像生怕手一松,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

“前面那就是衙门了。”张大娘指了指前面,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上户籍不会太容易,后来打听了一下,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人口名册损毁严重,原本是黑户的乞儿,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

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也没多为难,不过是个小乞儿,说到底,也算是他的功绩了,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是要交银子的,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胃疼,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

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在看到银子之后,简直是两眼放光啊,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即便如此,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也十两银子顶天了。

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薄薄一张纸,写着温霁的名字,落户在了溪源县。

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他并不识字,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

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温知渝长出一口气,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还不到她的腰呢,瘦弱的让人心疼“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凑合吃点吧。”

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遇上了个馄饨摊子“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

“老板,来两碗馄饨”

“好嘞。”馄饨摊子上干活的,是夫妻两个,女人包馄饨,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似乎是有些迟疑。

“怎么了?”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又看了看温霁,认识?

“哦,这是您弟弟吧?那我可能是认错了,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看着挺像。”

老板娘过来,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人家这小少爷,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你这个眼神啊。”

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吃了一个馄饨,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

“这长得像的人多了,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

那老板娘连连点头“可不是,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

温霁咬了一口馄饨,他以前也吃过馄饨,可那面是粗杂面,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馄饨面皮是白面,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

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他们只认识了两天,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他的阿姐,果然是个很好的人,而且,很受欢迎。

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让他们下次再来。

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鼓起勇气伸出手,牵住了温知渝,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

“怎么了?”

“那个老板娘,以前不喜欢我。”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突然开口,温知渝愣了一下,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放轻了声音问他“什么?”

“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她不让,说我没银钱,说老板傻,我这样的小乞儿,饿死也就饿死了。”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语气平平,不生气,也不委屈,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

“那你讨厌老板娘,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生气了?”

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小孩子的心思,其实也不难猜。

温霁犹豫了一下,是温知渝亲口说的,她是自己的阿姐,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所以,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

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却也并不熟络,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他想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心思重,是个坏孩子,所以再次丢弃他,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

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

温霁看着温知渝,眨眨眼,然后用力点点头,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

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她的家庭温和开明,父母也更像是朋友,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可眼前这个,按照系统的说法,原本就性子偏执,后来的流浪生活,更是让他狠戾无情。

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她可是任重而道远。

“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在这世上相依为命,所以,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但可以和阿姐说。”

“真的吗?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温霁看着温知渝,问的十分认真。

温知渝想了想,真正的温知渝,有父母,还有哥哥姐姐,有很多朋友,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而在这个世界,她孤身一人。

温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

“当然,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

温霁从前只觉得,春天到了,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他不用挨冻了。

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溪源县的春天,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

温霁的人生,由温知渝亲手改写。


黄承有时候也想着,他的要求对温霁来说是否太过苛责,可温霁实在是太过优秀,黄承几乎可以预想到,这个孩子在科举考场上大放异彩,然后走上一条他想都不敢想的青云路。

所以,他只能用最高的要求去要求温霁,让温霁去做那个事事完美之人。

“五年之后再去吧,五年的时间,沉淀你的学识,同时也好好磨练你的性子,温霁,若你想入官场,你就要先学会圆滑。”

黄承是个黑白分明的人,可他却想要温霁不要分得那么清,水至清则无鱼,想要入官场,温霁就得学会弯腰,低头,黄承做不到的事情,但他觉得,温霁可以做到。

“五年。”

“没错,温霁,你还有五年的时间,你也只有五年的时间。”

黄夫子看着自己的这位得意门生,或许有朝一日,他会因为教导温霁而名扬天下,但是现在,他需要好好打磨温霁这块璞玉。

温霁沉思许久,还是应了黄夫子的话“阿霁明白。”

温霁从黄夫子那里回来之后,就将自己在书房里面关了一上午,直到下午的时候才出来,和温知渝说起夫子的话。

温知渝倒是没什么意见,她也觉得,孩子那么小,给那么大的压力不好,让温霁在还长身体的年纪就去官场打拼,她是拿了什么恶毒女配剧本吗?

“那也好,年纪小到底是精力不济,等到你长大些,身子骨也强壮了,有些事情也好做一些。”

温霁那一点不情愿便烟消云散了。

温知渝看出来了,温霁虽然问了夫子和她,但实际上,他自己是想早早去考的。

“怎么了?着急啊?”

“并非着急,只是想要早些让自己变强一些。”他现在太弱了,从前不觉得,可平阳侯出现了,让他知道,所谓的聪敏多智在绝对的权力面前,是没有对抗能力的。

“我不干涉阿霁的选择,但是这一次,阿姐希望你能不要那么着急,跑得太快容易摔跤,这条路走得稳当一些,比什么都强。”

温知渝不就因此才会被送到他身边的吗?

“听阿姐的,阿姐,我想去学武。”

“嗯?怎么突然要学武了?”

“我身体还是太弱了一些,连考试都险些熬不住,所以我想找个师父练武。”

“也好,有人选了吗?”温知渝原本也打算让温霁去比划两下子防身健体,毕竟标配男主,不都是文武双全的吗?

“有,是住在附近的一个武馆师父,叫萧彦。”

放榜那日,温知渝起的比温霁还早,温霁走出房门的时候,温知渝正在院子里祸祸菜地,宋李氏站在旁边,一脸的无奈,想拦又不敢拦着。

“阿姐在做什么?”温霁站在温知渝身边,温知渝拨弄了一下手中的菜叶子。

“今日不是放榜吗?”

“今日放榜,消息到溪源县,怎么也要个三四日,阿姐不必着急。”温霁看着自己阿姐手中已经被折腾的不成样子的菜叶子“阿姐前些日子还和我说,不过是一次考试,不必太过在意,今日自己却这般紧张。”

温知渝也不想紧张的,但她又觉得好像还能期待一下,说不定考上了呢?

温霁拽着温知渝起来“该用早食了,走了,阿姐。”

“阿姐。”温霁看着温知渝用早食都心不在焉的样子,突然抬手碰了碰温知渝的指尖,温知渝回过神来。

“嗯,怎么了?”

“今日我就要去找师傅了,阿姐要和我一同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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