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的窗外,天空有些阴霾。
李凡收回目光,摸了摸身旁的煤气罐,然后,看着电脑屏幕上,群友们七嘴八舌继续讨论怎样去死。
加入这个聊天群是在半年以前。
来自五湖四海,志同道合想要去死的人,每天都在群里讨论各式各样的死法,就像它的名字—自杀者乐园。
每个人都对自己去死的方式要求很严。
有的人,希望自己死的美观。
有的人,希望自己死的舒坦。
有的人想知道,有什么方式能让自己一定死掉。
“都已经决定去死了,为死法纠结还有什么意义?”
李凡是很不理解。
群里这些男男女女,整天都在感叹生活不易,讨论着自己各式各样的不幸经历,可是,天知道有谁会在意?
想死,就去死好了啊,绝对没人能拦得住你。
李凡是觉得无所谓。
对他来说,相比死亡,没有乐趣的人生才是真正的地狱。
他的人生,早在8岁时,就已无趣至极。
那时的李凡还在上小学,某一天就突然发现,自己可以记住很多的东西。
似乎天生他的大脑就比别人少了一个功能—忘记。
打他记事起,每一年每个月,每一分每一秒他接触过的事物都会要命的牢牢记在脑子里面。
远到他第一天上幼儿园,近到去年八月十五吃的月饼什么馅儿。
他可以记住自己接触过的所有事物,乃至那时的情绪。
所以,他想不通其他小孩为什么能把诸如玻璃珠和丢手绢这样的游戏一直玩而不知疲倦,而自己,明明腻到只能玩一遍。
仿佛记忆根本就没有极限。
“就今天死好了。”
望着窗外狭窄的天空,李凡将身旁的煤气罐拧了几圈,一脸漠然。
自己的人生,失败的远不只是童年。
实话说,这份过目不忘的天赋,也带来了很多方便。
因为看书一遍就能倒背通篇,自己总被称作天才少年。
在同龄人还在为中考要死要活的期间,自己已经被重点高校保研。
学习,工作,对自己来说从来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凭借脑中的记忆空间。
“可是,又有什么意义?”
伴随煤气的“哧哧”响声,死亡的味道已在蔓延。
李凡知道,这些致命的气体会在几个小时之后把自己变成一具绯红的尸体。
那又怎么样呢?
“李凡,你真可怜。”
初恋女友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