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男儿当为王》,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热血男儿,铁骨铮铮,若不能在这江湖闯出名堂,岂不是白活一场?正所谓,身为女儿当做娘,身是男儿当为王。虎有虎的霸道,狼有狼的风骨,且看小小打工仔,如何在滚滚红尘中摸爬滚打,成就传奇之路。正版阅读可入。【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我是正版】
《男儿当为王》精彩片段
我叫周发,周天子的周,发财的发。
其实我爹给我取名时想叫我周“润”发的,结果那个润字不会写,又不好意思问人,就自己胡乱编了个润字,结果编出来的不像,胡乱涂抹了几次后,干脆就叫周发。
周发这个名字很好,最开始时,别人喊我烂仔发,后来叫我发仔,又后来很多人喊我发哥,至于现在,他们都很恭敬的称呼我为……周先生!
从烂仔发到周先生,中间发生了许多事,有好事,也有坏事;有喜事,也有悲事。但对我而言,最珍贵的则是那些见不得人的事。
原本我打算将这些事统统烂在肚子里,带到坟墓,后来想想,或许我应该说出来,是非曲直让大家评断,或许能从中间得到一些启迪。
有关故事里的人名,地点,甚至一些事件发生的年份,我都做了一些艺术性的改编,主要目的是不想让大家联想到身边的某些人,或者曾经经历过的某些事,以避影射之嫌。
好了,闲话少说,言归正传,我们从2000年开始回忆。
……
2000年七月,我把西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撕得粉碎,背上行囊,只身一个人闯广东,这也是无奈之举,家里实在是太穷了,穷到父亲背着我去卖血也没办法凑齐那笔学费,村口老瞎子说,这是我的命。
我不信老瞎子的话,只信眼前的事实,所以我背起行囊,踏上南下的列车。
一下火车,就被迎面而来的热浪惊讶。
同样是七月,同样是热,但北方的热和南方的热截然不同。
北方的热是干热,太阳照的你流汗,有风就会很凉爽。
南方的热是湿热,空气蒸的你流汗,有风也是热风。
我对着热浪吐了口唾沫,想说广州我来了,结果话还没出口,热浪就把唾沫送回来,糊了我一脸。
我狼狈地用袖子擦脸,偷偷向四周看,才发现自己多虑了,根本没人鸟我。
远处有人举着小红旗在喊:“东莞东莞,去东莞的长途空调车来买票了,三十一位。”
听到这个我心动了,因为我此行的目的就是东莞,我同学就在东莞,已经两年了。
来时通过电话,他说只要你到了东莞,就是我的地界,随便你呼风唤雨。
所以我没有犹豫,背着背包挤过人群,手里捏着提前数好的三十块钱,大声喊着我买张票。
话音刚落就有人抽走我手里的钱,紧跟着塞给我一张红票,上面是手写的东莞车票四个字。看到这样的票第一时间我心里就咯噔一下,心说会不会是骗子?
没等我理出个头绪,旁边一个白白净净的女孩抬头问我,“你也去东莞啊?”
女孩约莫十八九岁的样子,穿白色连衣裙,披肩发,脸上擦着淡粉,那时还不流行眼影睫毛之类,很天然的美。
她说话的口音跟我以往听过的口音完全不同,我们老家的女孩子说话口音比较重,听上去特别憨,特别笨。但这个女孩说话的口音就带着浓重的南方口音。按我现在的经验肯定能听出她是湖南还是湖北,但当时我还是个土包子,只觉得女孩子说话好听人又好看,脑子都不会转了,只会傻愣愣地点头。
女孩笑了,露出一口好牙齿,大方地朝我伸手,“喏,我也是去东莞,咱们顺路哟。”
我笨拙地把手在自己裤子上擦了擦,然后才伸出去和她握手,这是我第一次和女生握手,感觉她的手软软的,绵绵的,又小小的。
女孩又笑了,“呐,握完手我们就是朋友了,路上要相互帮助哟。”
我再次点头,傻笑。这时摇红旗的男人喊话了,“好啦人够啦,我们先发车啦,买到票的跟着红旗走,千万不要走丢咯,走丢车票就作废咯。”
女孩闻言表情立马切换到焦急,原地跺着脚道:“哎呀要出发啦,快走快走,晚了就不能上车了。”
她嘴上这么说,身子却不动。
我往下一看,她手里拎着两口大箱子,每口箱子都有我的背包两个大。聪明的我立即知道了女孩不肯走的原因,根本不用女孩开口,很蛮横地把自己的小包塞进她怀里,自己双手同时出击,一手一个,拎起两口大箱子就跟着队伍走。
走出十多米我就开始后悔,充什么大尾巴狼啊,这两口箱子少说也有六七十斤,哪里拎得动。
后面传来女孩子关切的呼喊声,“不要提着走啦,哎呀你不要提着走啦,好重的。”
卧槽!
我一个大老爷们居然提不动两个箱子?
我怎么能让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人看扁?
她越是这样说,我越是用力,就是要表现给她看,哥有的是力气。
结果女孩生气了,她在后面朝着我大喊,“哎呀不要提了,你滚呐。”
什么?我愣住了,转回头看。
女孩表情很焦急,八公分厚的发糕鞋踩的咚咚响,走到我面前一把夺过箱子,生气地道:“滚呐,不懂吗?”
卧槽,我好心帮你拎箱子,你叫我滚?我感觉自己被耍了。然后……我看到那个女孩拎着箱子溜溜地滚着走了。
“看到没?箱子下面有轮子,可以滚的。”
霎那间,我脸红极了,灰溜溜地把箱子放下,抽出拉杆,在地上滚着走了。
或许是察觉出我的不爽,女孩嘻嘻笑了,“第一次来广东啊?”
我点头,不作声。
“那要我叫我大姐姐咯,我可是第二次呢。”
我白了她一眼,表示有什么了不起,其实是借机偷看她,她好漂亮。
“你来广东做什么呀?”
这次不回答不行了,我说:“打工的。”
她又笑了,“哈哈,来广东当然是打工仔啦,我是问你做什么工作,哪行的?”
我又白她一眼表示不屑,然后不自觉地咽唾沫。因为我从连衣裙胳膊开口哪里可以看到她的白色蕾丝边肩带。
年少无知的我就是那么纯,光看个蕾丝肩带都能激动不已。
我说:“我是来找朋友的,他在东莞。”
“哦,他在东莞做什么?”
“不清楚,他说他混的挺好,那一片都是他罩的,现在需要人手,就打电话叫我来。”
女孩哦了一声,表示明白,又对我道:“我是做发廊的,以后多多照顾哦。”
女孩说她做发廊,其实就是做小姐。这里有必要科普一下,小姐们都是流动的,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很久,她们会经常换地方,发廊里面的档次比较低,基本上靠鸡头保护,而鸡头一般都跟各地的社会势力混的很熟。
我说我朋友在东莞混的很开,又说需要人手,她就很自然的以为我朋友是混社会的,而我则是准备混社会的。
她作为一名经常换地方的小姐,很需要混社会人员的保护,因此她说让我以后多多照顾。
由此可见,她也是一名社会经验很少的小姐。
恰好她遇见了根本没有社会经验的我,鸡同鸭讲,所答非所问,又不自知。
她见我拎箱子辛苦,就道:“你累了吧,箱子给我。”
我坚决摇头,开玩笑,只是拉着箱子在地上滚而已,箱子不重,还是平路。要知道哥在老家那是拉着一板车砖上山呢。
怎么可能让妹子出力呢。
她见我不肯,也不再问,而是从包包里拿出面巾纸,仔细地帮我擦汗。
这个动作我可以接受,广州这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别说拉箱子,就是站着不动也是满身汗。
很快我们要上的车到了,是一辆中巴车,几个凶神恶煞的售票员像催命鬼一样喊着众人上车。
我还没所谓,旁边的女孩却有点不高兴,担忧地自言自语,“糟糕了,该不会被卖猪仔吧?”
“卖猪仔?”我扭头问,不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
就在这时,车上的男人凶巴巴地朝我们喊,“上不上啊,快点啦!”
女孩就低着头往上走,说道:“哎呀不管了,先上车再看。”
所谓卖猪仔,就是车子到半路赶乘客下车,让另一辆车接收,当然了,需要再交另外一份钱。
后面的事不幸被女孩说中,我们果然被卖了,车子在半道里停下,所有人被赶到另外一部车子,标准乘客25,硬是塞进70多个人,车费还死贵,要一百块。
我很不想上那辆车,可是女孩说,如果不上,这里也不会有别的车经过,难道你想走路去东莞?
我只能说一句,草!乖乖上车。
上了车,真正的苦难才刚刚开始。
中巴里没有空调,两边开的窗子,有风还好点,可是快上高速时,车上的男人勒令我们全部关窗,不准向外看,谁要偷偷开窗户就地打死。
没有人敢质疑他的命令,包括我,都乖乖地关窗,拉窗帘。
先前说过,标准25人的车里被塞进70个人,现在又关了窗子,车里面顿时变成蒸炉,七十多号人的热量全部集中,再夹杂着泡面气息臭脚气息火腿肠气息劣质香水味,根本就是要爽上天的节奏。
偏偏这时还有人放屁,还是火车上吃的蒸鸡蛋屁。
当时我就呼吸困难了,可是想到怀里的女孩,又觉得这点苦不算什么。
是的,怀里的女孩,她现在半坐在我的腿上,我则坐在她的行李箱上,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车上没有更多地方了。
起先我们都是站着的,车外的人还在继续往上挤,挤到后面有人说别挤了,后面没地方了。
押车的小黄毛急了,他攀着行李架从上往下看,指着先上车的我们喊道:“你们坐在行李箱上不就有地方了?”
当即就有人表示反对,是一个操着四川口音的小伙,他说妈卖批哦老子箱子坐坏咯。
小黄毛立时就炸了,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扳手,像野狗般窜过来,看样子是要对四川仁兄当头来一下。
那位仁兄不傻,立即表示服从,很自觉地骑在自己的行李箱上,“哎呦我坐就是了。”也幸好他说的快,小黄毛瞪着鱼眼珠子气鼓鼓的,紧跟着扫视四周,凡是被他目光扫射到的人就像中了邪术一样全部坐下,不管屁股下面是座位还是行李。
当他看向我们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女孩就一把将我按到行李箱上,自己也麻溜地坐在我的腿上,没有丝毫的尴尬和难为情。
小黄毛很满意这个效果,他晃着手里的扳手吼道,“老子警告你们,老老实实坐车,叫你们怎样你们就怎样,不要自讨苦吃。”
经他这么一恐吓,车内空间果然大了许多,后面的猪仔也顺利装车。
车子启动以后,再想站起来就不可能了,下面已经没有落脚之地。
女孩虽然没说什么,但我觉得尴尬,毕竟,我是个刚刚年满十八的精壮大小伙。我在想,如果另一个箱子不放到行李架上或许就好了,最起码她不会坐我腿上。
曾经在路边摊看过一则笑话,说是拥挤的火车上一名男子邀请一名女子坐在他腿上,说他的腿是软座。女子拒绝,她说现在是软座,等我坐上去就变成硬座,说不定还会变插座。
看的时候觉得可笑,世上怎会有这种事。但在今天,我是彻底慌了,因为车子的摇摆颠簸,我这个软座还真的在变插座。
女孩察觉到什么,她回头看我,目光气恼。
我急忙道歉,结结巴巴地道:“我,这个,不怪我……”
话没说完,车里喇叭响起刘德华的经典歌曲,都怪我,都怪我,看不清事情快另有个结果……
女孩噗嗤一下笑了,她转过头不再看我,就像什么都没发生。
她可以当做没发生,我却不能,我的脸发烫,身子也在发烫,心脏砰砰直跳。这时女孩忽然转过头,把头埋在我肩上,双手也搂住我脖子。
我瞬间懵逼,慌的不知所措,手都不知要放哪里。
就听女孩在我耳边低声说:“假装我男朋友。”
我还没来得及消化这句话的意思,前面就传来女孩的哭声,很多人都抬起头,尽力地向前看。
一个刀疤脸中年男子站起来吼道:“都坐好,不管你们的事。”
前面的人瞬间又矮下去一大片,我伸长脖子,看见在司机驾驶室跟前,三四个男的围着一个黄发女子,几个男人都发出嘿嘿的坏笑,黄发女子蹲在地上,埋头呜呜地哭。
后来的我当然知道这辆车是湖南帮下面的一条线,他们主要是卖猪仔,偶尔也抢劫,看到漂亮妹子有机会也不会放过。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很有技巧,抢劫不会超过两千块,欺负女孩子也会看脸下手,那些衣着暴露看起来不太正经的女孩子是首要选择,有些气场强大的女子他们也不会主动招惹,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湖南帮新领袖上台才被彻底禁止,此是后话不提。
就说当时,我是茫然的,我像个木头一样呆呆地看着前面,几个男人在做什么我很清楚,他们两个人拉着女孩胳膊往上提,让她趴在发动机箱上面,另外两个则挡住车上猪仔视线,女孩的哭声不断,听起来很绝望,却也没做任何徒劳的反抗。
我的插座变成软座,拳头却硬了起来。
我以为这种事情只有八年抗战时的日本兵才做得出,万万没想到在人潮汹涌的南国也能遇见,而且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中国人。
我难以抑制的想要站起来,女孩察觉到我的愤怒,她惊讶地看着我,急切地小声道:“你做咩哉?不要动!”
前面女孩的哭声似乎更高了,但车上的人真的就像猪仔一样,他们全都麻木的闭上眼,假装听不到。
就在我暴怒的前几秒,一个浑厚的声音在前方炸裂,“王八蛋,给我住手!”
所有人都被这爆喝震醒,全部回头看他。
除了司机,他只是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眯起眼睛嗤笑,又转头继续开车了。
那个浑厚声音的主人很激动,他迅速脱掉上衣,露出里面的迷彩背心。所有人都齐呼一声,这个男人的身份不言自明,他是个当兵的。
至少曾经是。
他的出现缓解了黄发女孩的危机,因为那几个男人全都回过头来,一起盯着当兵的看。
士兵也不是孬种,他从众猪仔中挤出,指着几个男人道:“大白天的你们想干嘛。”我能看到他背心覆盖不住的地方布满了壮硕的腱子肉,此刻正激动地跳动着。
我期待着一场英雄救美的戏,等待着这个当兵的将那几个混球挨个放倒,让他们退回我们多余的车钱。
然而我想错了,当兵的一句话刚说完,小黄毛的扳手就轮到他脑袋上,紧接着刀疤脸一膝盖顶在他小腹上,他连哼都没哼,就像一桩水泥那样,重重地倒下去。
车上的人全都吓傻了,像泥塑一样定格,每个人眼里都写着失望,失望过后,就是恐惧。
在这南国他乡,每个人都循规蹈矩,不敢招惹是非,因为他们知道,对于这里而言,他们太渺小了,少一个多一个并不会影响什么,但对于他们的家人而言,他们是天,他们是地,他们就是全世界。
所以,他们不能出事,也不敢出事。
女孩依然趴在我的肩膀上,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在索索发抖。
当兵的倒在地上,小黄毛朝地上唾了一口,用脚踢士兵的脸,笑骂:“叼毛,当兵了不起啊?丢!”
这次说什么我也按捺不住了,他可以打人,但他不能侮辱当兵的,做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
我气的双眼冒火,但士兵的遭遇却给了我当头一棒,我清楚地知道,如果我贸然出去,也会跟他一样的下场。
尽管理想很伟大,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理想就变得无比脆弱。我的拳头攥了又松,松了又紧,上还是不上?这是个问题。
上了,我一个人能单挑他们五六个吗?
不上,就眼睁睁看着他们施暴而自己却袖手旁观?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够伟大,而是现实逼迫的我们没法伟大。
刀疤脸在众人的簇拥下骄傲地审视着我们,仿佛这车上的乘客都是他的阶下囚,他哼了一声,威严而蛮横地说道:“这句话我只说一遍,在我的车上,就老老实实听话,谁也不要给我搞事。”
说完,刀疤脸阴狠地扫视众人,他的两个手下把士兵左右架起来,刀疤脸嘿嘿笑着,忽然用力一捅,士兵发出痛叫。
我坐在后面伸长脖子看,只知道士兵被捅,但捅的什么部位却不知道。
此时此刻,我心里一万个期盼,希望士兵被捅的是大腿而不是肚子。
前面又传来许多女人惊恐的哭声,她们紧紧的缩成一团,把士兵周围空出来,没人敢上前搀扶那士兵一把。
除了先前那个黄头发女孩,她知道士兵是为她受的伤,所以她第一时间扑过去嚎啕大哭。
我只看到士兵软下去,发出轻微的哼哼,其他的一概凭猜测。
女孩紧紧抱着我的脖子,小声在我耳边说,“千万不要冲动,他们会杀人的。”
车上气氛变的恐怖起来,所有人都闭口不语,仿佛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空气静的可怕。
因为士兵的出现,又发生了流血事件,车上的几个流氓也没了玩妹仔的心情,各自摆了个合适的姿势站立,相互点烟,冷眼看着车上乘客。
黄头发女孩哭声就没停过,此刻换成抽噎,她祈求司机道:“能不能停车,我想带他去看医生。”
“这是高速路,停车你也出不去。”
司机这倒是实话,士兵受了伤,最近的医院也得下了高速才有。
仿佛是怕黄发女子心不安,又或者是故意说给乘客们听,司机慢条斯理的补充道:“放心啦,他是皮外伤,缝几针就好啦。”
黄发女子还在抽噎,“可是他流了好多血。”
司机哎呦一声,“流血又怎么样呢?都没有你每个月月经流得多,有什么好怕?”
黄发女子又道:“那能不能先找个纱布还是别的什么,先帮他止血包扎。”
司机一声嗤笑,“怎么,你心疼他?心疼他为什么一开始要叫呢?他们要玩你就给他们玩玩,又少不了你几两肉,你为什么不配合呢?非要哭?有什么好哭?男人女人不就是那样子啦,现在这样好啦,非得要见血才高兴?”
司机说完又指着士兵道:“还有你呀,为什么要管闲事?你有那个本事逞英雄吗?你知道逞英雄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吗?今天就给你上一课,以后管好自己,没事别逞英雄,广东这个地方别的不多,就是人多,小兄弟,记住这个教训。”
司机说话的同时,我的心也在砰砰的跳,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
我想不明白,车上有二十多个男人,为什么只有士兵一个人敢拔刀相助?同时我也愤恨,为什么那个拔刀相助的人不是我?
是我懦弱吗?
我是胆小鬼吗?
我在害怕什么?
刀插在身上很疼吗?
他们敢杀人吗?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被我提出,质问着我的良心,但最后都被心底的一股声音压低,你只是个普通老百姓,你有你的家人,你的父母弟兄,你没必要为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牺牲什么。
想到这里,我羞愧的低下头去,不敢向前看,怕看到士兵的伟岸身影。还要把耳朵堵上,怕听到黄发少女凄惨的抽噎。
所有的这一切,都似乎在拷问我,你吃了十八年的饭,就长了这点胆量吗?
我想起初三那年跟体育老师打架,因为他借着教学生体操的机会吃女生豆腐,十四岁的堂妹哭着告诉我,说老师摸了她的胸。那天刮很大的风,我一个学生把老师揍的满操场跑,全校学生都在为我鼓掌叫好。
校长说要开除我,我大(注:父亲)拎着斧头去了校长室……
事后我大请我喝酒,那是我印象中大第一次让我喝酒,他笑眼带泪,拍着我的肩膀说,“我娃终于长大啦,成大小伙子啦。”
如果今天我大在这场合,他会怎么做?
他会任由这帮混蛋为所欲为吗?
就在我正为自己方才的懦弱悔恨不已时,我感觉到身上忽然压力减轻,抬头去看,小黄毛不知何时来到我跟前,正用手提着女孩衣领把她往外拉。
见我看他,还用食指比了个嘘的姿势,“小声点,这次别闹的和刚才一样,今天流的血已经够多了。”
我呆呆地看着他,懵了。
女孩面色苍白地跟着小黄毛往前走,她回头看我一眼,那眼神说不清道不明,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或许她早就发觉那帮人看她的眼神不对,所以才会让我假装她男朋友吧。
同时我也感觉到车上其他人也在看我,似乎在嘲笑我说,“呀,你女朋友就要被轮了。”
去你妈的!
我体内某种东西被激发出来,三两步赶上去,随手一抓,小黄毛那引以为傲的金色长发就被我抓在手里,跟着往下一扯,他不得不向后倒,仰面朝上,我根本不给他看清对手的机会,直接一个向下肘击,他就软绵绵地向下晕倒。
打架,是个技术活。
打人的位置力度速度都很重要,也就是所谓的快准狠。
但最重要的,是勇气。无论你有多高明的格斗经验,一旦缺乏了勇气,那跟废物也没什么两样。
前一次他们欺负黄毛女,我之所以不敢出手,是因为我没有勇气,我怕自己吃亏,怕痛。
但是这一次,我不再害怕,因为那藏在骨子里的血性已经被激发,属于西北愣娃的秉性开始主导思想,我便不再害怕。
正是从小说到大的那句话,人死鸟朝上,脑袋掉了碗大个疤。
哥生来就不是当孬种的料。
更何况,看车上这些凶神恶煞,他们也没有杀人的胆量。
我一个肘击下去砸在黄毛鼻梁骨,要知道鼻梁骨是头部最脆弱的部位,只要角度准确,中等力度就可致人晕厥,短时间内毫无反击能力。
在这方面我很有经验,都是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
另外,因为对方人数多,所以我不是用拳头,而是肘击,肘击的力量是拳头直击的三到五倍,所以一般拳击比赛都禁止使用肘击,太过危险。
我却没有这些顾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既然出手,就要把他放倒,不然倒下的就会是自己。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是桓古不变的道理。
一个肘击下去,黄毛鼻梁骨折那是肯定的,三十秒之内无法恢复战斗力。接下来就是那个刀疤男。
所谓擒贼先擒王,毫无疑问刀疤脸就是这辆车的老板,所有人都按他的命令行事。
从短时间看,似乎是坏蛋们占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却是我占优势。因为我可以把事情闹大,哪怕弄出人命也不怕,毕竟我是在见义勇为。
而坏蛋们不行,他们在车里张牙舞爪,真正出了事,他们溜得比兔子还快,毕竟他们只是一帮运猪仔的流氓,核心目的还是求财。
刀疤男没想到我会还手,他还正在悠闲地抽烟,根本没料到我会来的这么快,也没料到小黄毛在我手下不堪一击,连三秒都没有就被我放倒。
所以,他没来得及准备。
而我,则在击倒小黄毛的同时,拿到了黄毛别在裤带上的扳手。
反观刀疤脸,他的手里除了一根烟就是打火机。
我没留给他过多的躲闪时间,第一扳手下去砸在侧脸,他左右摇晃着想要躲闪,可惜塞满猪仔的车上没有给他太多的躲闪空间,第二扳手下去就砸中嘴巴,第三扳手下去他人已经抱头蹲在地上,我直接一脚踏倒。
其余三个大呼小叫地想上来,但他们低估了群众的力量,从被贩卖的哪一刻开始,车上的人就开始愤怒,只是他们一直压抑,他们不想惹事,他们觉得自己是一盘散沙,所以他们只能默默忍耐。
士兵出手救人时候他们的热血已经被激发,只是信心还不够,所以能够任由坏蛋继续作恶。
但此刻不同,黄毛的跌倒和刀疤脸的惨叫给了他们信心,原来恶人也会倒下。
于是他们行动了。
就像我大常说的那句话:你要相信群众的力量是无敌的。
司机吓坏了,他努力控制着方向盘保持正常行驶,一边哆哆嗦嗦地大喊,“停手,快停手。”
很快,车子在路边紧急停车带停下,司机惊慌失措地拿起扩音喇叭喊:“我要报警啦,我要报警啦。”
一个浑厚的男中音适时响起,“报警是吧?来,用我的手机。”
说话的是那个见义勇为的士兵,他头上包着一条毛巾,鲜血糊了半张脸,右腿上绑着长袖衬衫,鲜血殷红一片。但看他的表情,却是气定神闲,一点都不像失血过多的样子。
见士兵这样,司机也慌了,他颤巍巍地对着众人跪下,痛哭流涕,“你们要想怎样嘛?”
士兵笑笑,“继续往前开就好了。”
车子继续向前,只是速度比先前慢了许多,这是那个士兵特别叮嘱过的,他说这辆车严重超载,速度过快容易出事。
司机不敢违背他的意思,紧贴路边六十码速度行驶,旅途就慢了许多。
车上坏蛋虽然被解决了,但空间问题依然存在,各处还是熙熙攘攘。
我和那个女孩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原来的姿势,所不同的是,这次女孩是面对着我,而且,她将我抱的更紧了一些。
……
车子一到高速出口就被扣留,是士兵报的警,同来的还有电视台记者,医疗救护等,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在现场指挥调度,众多打工者依次排队上了干净明亮的空调车,他们将会被免费运输到南城车站。
至于我和女孩,则被警车拉到公安分局做笔录。
所谓笔录,不过是一个程序,警察们只是大概问了一下车内情况,然后详细问了一下士兵和坏蛋之间的搏斗过程,至于我和坏蛋们的打斗,他们只是记录了一下,然后让我们签字,盖指纹。
其中有个场景我至今都记忆犹深,当时警察问我,“你是怎么想起来要和他们抗争的呢?”
我回答说:“本来我很害怕,但是我看到那位军人那么勇敢,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我就热血上头……”
警察:“你是说,你是因为军人的勇敢行为才受到的启发?”
我:“是的,那个军人是个英雄,我的确是受他的启发。”
警察:“那车上的其他人呢?他们也是受到军人的鼓舞?”
我:“是的,他们也是受到军人的鼓舞,我们都是在军人的英勇带领下才和匪徒们搏斗的。”
警察:“你以上说的都属实吗?”
我郑重地点头,“绝对属实,我当时确实是被那名士兵感动了,他是个英雄。”
警察点点头,他说很满意我的配合,不过最后还有个请求,希望我能把刚才的话对着记者再说一遍,要原原本本,一字不差。
他还说,政府决定颁发你一个见义勇为奖,奖金五千。
我很高兴,按照他说的做了,果然拿到了五千块奖金,不过奖状要过几天才有。我很开心,说奖状不奖状的无所谓,有钱就好。
从分局出来已经下午六点,天空乌云密布,就快要下雨。
我走在莞城陌生而又繁华的街道,手里紧紧捏着那五千块钱,激动的不能自已。
和我同去的女孩问我,“你说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哪位见义勇为的兵哥哥?”
我说好,但我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女孩让我去分局问,警察肯定知道。
我又绕回去找刚才给我做笔录的警官,我说我想见见那位英勇的军人。
警察说:“抱歉,他被转到广州医院,恐怕帮不到你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沮丧,我和他在公交车上明明说好了的,等下了车一起喝酒,他怎么去了广州呢?
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他并没有转去广州,只是当时情况复杂,不方便见我罢了。事后他也曾努力找过我,无奈造化弄人,空耗了许多年光阴,此是后话不提。
却说那天晚上,我猛呼朋友拷机,等了半天都不见回,正一筹莫展之际,女孩对我建议,“可能他现在比较忙,没时间回你电话,要不你先找个地方住下,等明天再做打算?”
我想想也对,就依着女孩意见,先找地方住下。
因为我是初到东莞,所以找宾馆这种事还是采取了女孩的意见,就在分局附近找了一家普通宾馆,标间八十一晚。
我摇头说有点贵,女孩却说这已经是莞城最实惠的宾馆了。
我说好吧来两间,女孩又说你好笨,标间里面有两张床啦。
听她这么说,我心里咯噔一下,脸上有点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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