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向南,一路上风景渐渐变得生动起来,尤其是渡过横亘东西奔流入海的临沧江之后,不再是荒山荒原,换做是青山绿水,连鸟儿啼叫的声音也多了起来。眼前的世界与之前大不相同,林鹿探出小脑袋不停四处张望,眼里眉梢俱是喜意。两日后,一家人来到一座依山而建的小城,虽显僻静,但毕竟是江南之地,比起原来的小城不知热闹了多少。
“鹿儿,这地喜欢吗?”林洛风坐在马车前笑声问道。
“喜欢。”
“喜欢就好,以后我们就要在这长住了。”
林洛风将马车停在一处小院前,周围已经停了几辆马车,看样子也是刚搬来不久的小户人家。
余兰下了马车,打量了一眼四周,小城依山而建,山青峰翠,白云皑皑,城里人来人往,尽显朴素民风,高兴问道:“风哥,你是怎么找到这地方的?”
林洛风微微一笑,卖起了关子,“山人自有妙计。”
余兰白了丈夫一眼,她聪明机灵,试探道:“肯定是托人找的,花了不少钱吧。”
果不其然,余兰一猜就中,林洛风笑道:“什么事都瞒不过你,之前有朋友南来北往的做生意,我就托他留意一下,看看有什么地方比较幽静些,但又不失烟火气,毕竟咱们又不是那世外人,本来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还真有这么个地方,这倒是让我挺意外的,也没花多少钱,就是个友情价。”
余兰轻哼道:“友情价?少骗人,人家是生意人,当然要说友情价,也就你才真信,不过这地儿倒真不错。”
林洛风一边听着妻子的‘埋怨’,一边将车上行囊卸下,脸上挂着笑意,他知道妻子不是真正的数落他,只是这些年的生活让女子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只要听到他林洛风成了冤大头,总不免要说上两句,说者无心,听者更不会往心里去,反倒是女子每次假装生气时的模样还像当年那个少女,惹人怜爱。
余兰牵起林鹿,柔声道:“走,乖儿子,看看咱们的新家怎么样。”
母子俩高高兴兴地走进小院,东西北各有一间屋子,干净整洁,院中有一口水缸,缸内浮着几片莲叶,壁上长出了些许青苔,几尾鱼儿在水中悠哉游着,似乎是感觉到有生人靠近,几个小家伙赶紧躲到莲叶下,静静不动。
一家人大包小包的往屋里提,直忙到晚上,才把几个屋子布置一新,林洛风感叹道:“家里还是有个女人好啊,这么一弄,就算给我个金山银山也不换。”
余兰嗔笑道:“贫嘴。”
一家人就这么在小镇上住了下来,林洛风喜好诗词书画,吟诗作对,江南文风蔚然,很快结交到了新朋友,大多都是当地的文人士子,属于同道中人,但跟这些只会伤春悲秋,故意高屋建瓴的士子不同,林洛风由于自小侵浸在字词书画间,笔下功夫也确实有些水平,渐渐的在当地有了些小名气,偶尔大笔一挥,写上两幅笔墨或者画上几幅山水鱼鸟挂到市上贩卖,虽不是当世博学大儒,也不是什么传说中的画圣,赚不到大把银子,但多少也能换几个钱,加上余兰心灵手巧,会些女红,也能换些家用,一家人的日子谈不上富裕却也殷实,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而林鹿进了某家私塾学堂,夫子是一名老儒生,开口闭口就是之乎者也,训人就是子曰,让这群正值调皮捣蛋年纪的小家伙听得头昏脑涨,但碍于老夫子桌上的那把三尺戒尺,却也不敢把任何不满懈怠情绪挂在脸上。
春去秋来,时间过得飞快。
某日回到家中,林鹿扔下书袋就要跑出门,林洛风喊道:“鹿儿,今日夫子教什么了?”
少年立马站定,挠头想了想,眼角余光瞥见父亲的严肃表情,老实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林洛风再问道:“你说说这是什么意思?”
林鹿笑道:“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
不等林洛风继续发问,林鹿主动说道:“其实孩儿觉得这句话除了说什么是真正的智慧之外,还有就是希望人们不懂就要问。”
林洛风淡淡嗯了一声,林鹿见父亲无话可说,又要开跑。
林洛风眉头微皱,“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慌慌张张的,做事要从容些,还有,以后回答问题的时候严肃点,不许嬉皮笑脸的。”
“是。”林鹿立刻紧绷起小脸,脆生生应道。
林洛风无可奈何,挥手道:“去吧。”
得到允许,小家伙一溜烟便没影了。
林洛风性格爽朗,最不喜欢迂腐陈规,按理说林鹿的性子正合其意才对,但每次看到儿子那股撒欢劲儿,总觉得哪里不对。
余兰刚进堂屋,女子心思何其敏捷,一眼便猜到了林洛风心中所想,走到桌前续了一杯温热茶水,递到丈夫身前,开口道:“你也不用多虑,鹿儿虽说性子活泼了些,但骨子里还是像你,等以后经历些事情就知道收敛性情了。”
林洛风饮了一口茶,平静道:“鹿儿是有些聪明劲儿,这点随你,不过从小不好好管束,难保以后不出问题,没规矩可跟性子爽朗不是一回事儿。”
余兰想了想,问道:“那咱们要不要给他换个先生?”
林洛风思虑片刻,点头道:“我看是得换,那李老夫子压根就是一个酸腐书生,也管不住这小子,得换个厉害点的,我可不想儿子将来也变成酸人一个。”
余兰笑道:“是是是,都听你的。”
没过几天,林洛风就给林鹿就换了老师,后者果然收敛了不少,效果当真是出奇的好,林鹿回到家中就闷在房间里,也不出去找同伴玩,林洛风见状,心中甚喜。某日走进林鹿的房间,瞥了一眼伏在案上的少年,见小子正捧着一本古文看得入迷,竟没发现自己进了房间,不禁好奇凑近了几分,这一看把中年男人吓了一跳,忍不住问道:“鹿儿,夫子现在就教你们这个了?”
林鹿正在看的是一本古文典籍,名叫兰亭考注,是后人对前代书圣流传世间的名著兰亭序的考究成果,也是很多喜好书法之人案头上必备的书籍,林鹿应道:“没有,这是夫子跟我打的赌。”
“打赌?”
林鹿抬起头来,解释道:“夫子说,只要我三天内能记下这本考注,他就不会对我那么严厉了。”
林洛风一听有些生气,打赌竟是为了这个,不过也生出了一丝好奇,问道:“儿子,那你这老师可不大厚道啊,这不明摆着耍赖吗?这上面的东西别说三天,十天半个月你也记不住啊。”
林鹿把书一合,掷地有声道:“我能。”
林洛风笑了笑,思忖臭小子还挺倔,解释道:“你可知道这本兰亭考注有多少字?两万三千八百七十六字,你爹我...”
林洛风想了想没再往下说,开解道:“儿子,不行就算了,输给夫子不丢人。”
林鹿还是那个态度,“我不。”
林洛风无奈摇头苦笑。
林鹿见状,问道:“爹,你不信我能背下来?”
林洛风没有回答,但神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背给你听。”
说完,少年便开始背诵这本生涩难懂的古文集注。
屋子里开始传来少年的稚气声音,刚开始还好,越到后面,少年越吃力,往往会想一阵才能背出来,可即便如此,这已经让本来持怀疑态度的林洛风大感惊讶,这小子已经背了大部分内容,而且背得只字不差。约摸半柱香之后,林鹿终于卡在了某个节点上,有些泄气,林洛风强忍心中惊讶,问道:“儿子,这书你背了多久?”
“两天,明天是最后期限。”
林洛风一怔,随即大喜,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居然还有这等本事,比起所谓的过目不忘也差不了多少嘛,暗自庆幸还好刚才止住了话头,不然丢脸可丢大了,因为当年他林洛风背这本古文考注用了整整半月时光。
林洛风沉默片刻,关心问道:“鹿儿,既然你能背下来,那你知道这上面写的都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少年回答得很干脆。
林洛风又是一愣,随即语重心长道:“这样可不好,知其言不知其意,其意何在?”
“没有意义。”
“那你还要打这个赌?”
“我只是想证明给夫子看,我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