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极速阅读 > 历史军事 > 李胜小说叫什么名字

李胜小说叫什么名字

我在明末有空间 著

历史军事连载

大雨天被雷劈到了明末。还带走了穿越前一公里范围内快递仓库里,粮油仓库,甚至还有95式突击步枪和装甲车!而空间还能随着控制地盘的变大而变大。崇祯:“李胜,封你为王。可能护我大明万载?”李胜:不,我要开创一个不一样的日不落帝国!李自成:“只要你助我,天下咱们一人一半!”多尔衮:“我大清难道就真的没救了吗?”海上马车夫:“我尼德兰不服!”李胜不屑的摇了摇头:“你们除了臣服,别无选择!”

主角:李胜   更新:2023-01-04 15:05:0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李胜的历史军事小说《李胜小说叫什么名字》,由网络作家“我在明末有空间”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大雨天被雷劈到了明末。还带走了穿越前一公里范围内快递仓库里,粮油仓库,甚至还有95式突击步枪和装甲车!而空间还能随着控制地盘的变大而变大。崇祯:“李胜,封你为王。可能护我大明万载?”李胜:不,我要开创一个不一样的日不落帝国!李自成:“只要你助我,天下咱们一人一半!”多尔衮:“我大清难道就真的没救了吗?”海上马车夫:“我尼德兰不服!”李胜不屑的摇了摇头:“你们除了臣服,别无选择!”

《李胜小说叫什么名字》精彩片段

“据气象台最新消息,今日白天将有大暴雨,局部地方特大暴雨,并伴有强烈大风,雷电等恶劣气候。

请广大市民出行注意安全,注意避免雷电等灾害…”

望着仓库头上电视屏幕中清纯可爱小美女紧急插播的气象通知,李胜摇了摇头,看着眼前小山一样的快递,小声嘟囔。

“大暴雨,特大暴雨又怎样。客户可不会管这些。”

对,李胜是一名快递小哥,最底层那种,每天做着朝八晚八并且压力山大的工作。

前两天年中大促刚刚结束,派件量直接翻了四五倍,李胜跟网点的所有快递员一样,比起往日更加忙碌了起来。

虽然很累,也时常被客户嘲讽,辱骂,但是李胜对这份工作还是挺满意的,毕竟每个月少说也有近万元的工资。

自己一个普通大专毕业生,能有这样一个稳定工作,已经很满足了,有句话咋说来着,累并快乐着。

把自己片区的快递分好,先后塞入自己破旧的三轮车,李胜便开始拨打起电话。

公司是自营制,特别注重客户服务,所以他派件时都会提前打电话联系客户,这样的话,当他达到派送地点的时候,客户基本上也就到了,这样能节省不少时间。

“注意安全啊小胜,今天风大雨也大,特别是雷雨天打电话危险,实在送不下去的就跟客户商量一下,改个时间再送”

看着李胜骑着三轮车准备出门,再看了看外面瓢泼的大雨,站长老马皱眉嘱咐到。

李胜是个孤儿,打小生活在福利院,自立自强,所以工作以后更加认真,虽然每次站点绩效考核不一定都是第一名,但他的责任心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李胜一边跟老马点着头,一边电话联系着客户,一转把手,满载的三轮车缓缓开出了站点。

“喂,您好,我是速送快递员,您的包裹我正在派送,请问还是送到老地方吗?”

宽敞的物流园区道路上,只有李胜孤寂的骑行着。

雨不小,各条道路上的水流在这里汇集在了一起,三轮车一驶过,便激起一阵水花。

此时的雨点如拇指般大小,降落的速度也非常快,密集滴落在在李胜的三轮车上,打出清脆的啪啪声。

而天空中乌云密布,一道道闪电穿梭其中,雷声跟雨声,就像交响乐一般。

不一定悦耳,但肯定震耳。

突然一道极其粗壮的闪电冲下云雾,直直的冲着地面打来,好巧不巧的正好击中了正在打电话的李胜。

砰的一声。

道路中间就升起一团黑烟,瞬间又被大雨冲散。

而地上则是直接出现一个直径达三米的大坑,雨水前赴后继的涌入大坑里,形成一个小型漩涡。

前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李胜以及满载的三轮车全然没有了任何痕迹,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了无声息。

崇祯十五年七月

山东青州府

青州左卫前千户所

镇海堡百户所

“大夫,求求你救救我家二娃,俺老李家就这一个血脉了啊,也是堡里唯一的读书人,无论如何求你救救他,需要多少您大胆说,俺就是砸锅卖跌也救!他才18岁啊…”

此时镇海堡内总旗官李大勇家里急得团团转。

李大勇二儿子李胜今天早上照例带着四名军户出海打鱼,刚驶出海岸不到两里,原本晴朗湛蓝的天空瞬间乌云密布,雷电闪烁奔腾其中。

身为大明军户,又经常出海,对于李胜等人来说这样的恶劣天气本也偶有经历。

但像今天这样恶劣的气候,来势之猛,之快,却是从未见过。

于是他当机立断马上招呼大家奋力向岸边滑去,只有到了岸上,才有一线生机。

如果雨落下来,风吹起来,而且堡里的渔船本就是小船,如果平时风平浪静,在海上倒还来去自如。

但是在现在恶劣天气下,小船如一片树叶,被任意摆弄在海上,一旦翻船,大浪之下众人绝无半点生机。

“胜哥,怎么办?”

靠近李胜的一名军户向李诚问道,语气中透露出紧张。

他叫王楚,父亲前几日重病去世,军户世袭罔替,昨日才接替了父亲成了镇海堡的卫所兵。

昨日也是王楚打听到附近一座小岛附近有大量鱼群,李胜才决定过去试一试。

李胜也不及弱冠之年,但哪里见过今天的场景,心里虽是慌乱,但看了看几名同样惊慌失措的军户们,李胜心知自己不能乱。

脸色一正,大声吼道。

“大家不必担心,我出海次数甚多,什么风浪没见过,只要大家奋力向海边划去,待近水浅处,大家弃船往高处跑,必能无恙。”

李胜不止是堡里总旗的儿子,也是堡里唯一的读书人,虽然只是童生,不出意外今年就会去考取秀才。

而且也如他所说,小船上的几位,虽也有比他年长的,但只论出海经验,倒也都没他丰富。

他说什么,大家都很认同,于是众人咬牙奋力挥动船桨,求生的本能使小船比平时行驶的更快。

乌云之中雷电来回穿梭,碰撞着发出剧烈响声,雨却并没有落下。雷声大,雨点小。

几人拼尽全力,也是逐渐靠近海岸。

“王楚,大刘,张叔爷俩,你们先跳,我试试能看能不能把船保住。”

望着近在咫尺的海岸,李胜心里却感觉奇怪,划回来也用了不少时间了,大海里除了浪大表了一点以外,虽然看起来狂风暴雨像是随时要降临一样,但此刻却并没有。

想归想,李胜还是朝着其他几人大声嘶吼,这条小船是堡里唯一的渔船了,如果毁坏或者丢失,也是断了堡里许多人的活路了。

“胜哥俺陪你,你们几个先下去”

王楚从小备受李胜照顾,多有帮忙,视同大哥,当然不可能丢下他。

说完让开了点。一边催促其他几人赶紧离开。

李胜看了看王楚,眼珠动了动,却是没说什么,毕竟船虽然小,也不是他一个人就可以护的下的。

平时打鱼归来,都会叫上堡里军户一起把船推到离海岸远一点的地方保管。

“二娃,俺也不走,这船就是俺们的命,丢了船,照样会饿死。”

张老头看了看天空,又对着李胜大声说着。

“对,船在人在,俺们也不走”

张老头的儿子张二狗,以及另一名军户刘大地也坚定的表示。

李胜看他们眼神坚定,心知张老头说的没错。

也不再劝说,连忙嘱咐道“那行,咱几个豁出去了也得给全堡的人保住鱼船,使把子劲,咱把他推到岸上去,希望风浪能来得缓一点”

几人纷纷跳下渔船,扶着船奋力向岸边推出,李胜身材高大,在最后面一边推着,一边指挥着。

轰…轰…啪…

几人还未退几步,天空之上突然更加恶劣起来,数条闪电就像在几人身边劈下爆炸一样,震耳欲聋。

有一道闪电,更是劈中了百步距离的一块巨大石头,轰然一声巨石炸开,崩出来一些碎片更是砸到了几人身边,虽然没有打到,把众人也是吓得不轻。

他们可不认为自己比石头还硬。

众人惊愕一望,就算是张老头人近半百,却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吓得脸色惨白。

“看,快看,天,天上…天上有什么…”

张二狗突然惶恐的指着天空,一脸惊恐。

几人连忙顺着手指方向望去,天空之中,原本黑压压的乌云居然开始渐渐散去。

同时一道道闪电居然如水一样开始汇合,一股两股…眨眼间便汇聚成一条肉眼可见粗壮的大闪电,向着几人径直劈来。

“快跑。”

李胜眼球离闪电越来越近,暗道不好,一咬牙,使出全身力气,嘴上大吼着“散开”,双手奋力一推,渔船必须保住!

闪电之猛,人力根本不可能与之对抗的,砰的一声…闪电却唯独劈中了李胜。

而离他仅隔一两米的众人和渔船,却毫发无伤。

一股肉焦味瞬间传进周边四人鼻中。

李胜,不,现在他更像一根黑木炭,无助的倒向海里。

“胜哥…”

“李胜”

几人连忙冲上前。

天空之上,雷电劈中李胜之后,瞬间放晴,哪里还有什么乌云闪电,海里也重归平静。


镇海堡内

李胜家中

“军爷家二娃被天雷劈中,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

按道理说当时就没有一点生机才对。

不过老夫现在观之心博仍有,延绵且慷锵有力,不似有生命之危。

而四肢虽已如焦炭之状,但是大体上也并没有缺损,虽形似焦炭。

但轻轻按下,仍有弹性,真是怪哉,老夫行医多年,此事闻所未闻,为什么也没有醒来,老夫感到甚是奇怪。”

秦时明是李大勇花了三两银子从临淄城里请过来的大夫,临淄城里,也是排的上名次名医。

连他都说不出原因,至少看来是不容乐观的。

“还有救吗,秦大夫”

李大勇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急忙问道。

其实王楚一伙人将自家二娃抬回来的时候,李胜的惨状,吓得他原本菜色的脸变得煞白,一度以为李胜已经死了。

现在听秦时明这样说,无疑让他安定了许多。

只要没死肯定就还有救。

李家可就剩这根独苗了。

“老夫先开一些治疗烧伤的膏药吧,尽量让伤者身体恢复的快一些,什么时候醒,却是不敢乱说。

另外如需涂抹全身的话,怕是要花费的银钱不是少数,军爷你心里可要做好准备呀”

秦时明一边嘱咐怎么用药一边写起了药方,其实他何尝不知。

崇祯皇帝登基以来,各种税赋增加了数倍,就连洪武太祖爷引以为傲的军户日子一日不如一日。

看着空旷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外,再也没有其他家具,怕是连米缸也空了许久了吧。

“不碍事,不碍事,只要能救回俺孩,倾尽家产也在所不惜。”

李大勇身材高大,连吃饱饭都成困难,何谈营养。

人虽然高大,却很瘦弱,一脸菜色,两只眼睛也因为人瘦,往骨子里凹了进去,站立着就像一根竹竿一样。

穿着也很旧,不知道是哪一年发下的鸳鸯军服。

“怕是至少要15两银子啊,有几味药对于烧伤愈合甚有疗效,价格也不便宜,甚至有点昂贵,老夫店铺里也没有采买。

这样老夫给军爷写上两张方子,一份所需银两不多,效果也不好说,另一份贵上许多,药效却是有保障的,军爷你自己斟酌。”

秦时明将两张药方,双手递给了李大勇,抚了抚长须。

15两银子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砸到李大勇心里,虽然心有准备,几句话后还是吓得踉跄几步,扶着门框。

自己虽是总旗,可卫所从崇祯十年开始,便再也没有发过一丝响了。

这次请来秦时明看诊的诊金,都是堡里所有人凑出来的。

而祖上留下的田产,不是被指挥使大人强行买走,就是被鲁王殿下直接圈占了。

秦时明何尝不知这些军户的艰难,摇了摇头,话已至此多说无益,背着药箱,走了出去。

只剩下一脸呆滞的李大勇站在那里。

刚走出几步,回头嘱咐了一句“如果这两天能醒过来,性命应该无碍了。”

李大勇这时反应过来,走到门口,学着抱拳施礼,鞠躬相送,秦时明摆了摆手,示意不需相送了。

回身几步过去坐上了驴车,往堡外走去。

看着秦时明走远,李大勇才退回屋内。

“总旗,胜哥怎么样了”

王楚目送大夫走出,连忙凑到门口问道。

李大勇看了看王楚,又看了看躺在破烂藤席上的儿子,仿佛想到了什么,一咬牙,眼神坚定的往里屋走去,不一会,从里面拿出一包用破布包裹的物件。

看形状,像一把刀。

“王楚,照顾好你胜哥,俺去临淄一趟,如果明天俺回不来,你胜哥就交给你了。”

李大勇一脸坚定,这破布包着的,其实是一把军刀,一把有来历的军刀。

据李大勇父亲亲口所说,李家祖上可是也曾出过官至参将的明军高级武官,因作战勇猛,军功积累赏赐所得。

谁料后期家道中落到如今地步,现如今,李大勇想破脑袋,家里唯一值钱的,怕也只有这把宝刀了。

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已,他父亲说过,这把刀,不得已,万不能动。

不得已?现在不就是万不得已之时吗!

李大勇心里想着另一件事,也不知道最近高高在上的指挥使大人从哪里知道自己家里有一把好刀,前几日连着遣了好几名亲兵来镇海堡,指名道姓找到李大勇要收购此刀。

价格也很公道,出了白银五十两,李大勇从出生到现在,都还没一次见过五十两呀,碍于祖上有命,加上最近儿子李胜组织堡里军户外出打鱼,也没有到揭不开锅的地步。

所以他一直没同意,几名指挥使的亲兵接连败兴而走。

倒也奇怪,指挥使大人的亲兵倒也没有没有直接上来抢夺,说指挥使大人仁善,不至于跟一个小小的总旗计较,但这把刀指挥使大人买定了。

临走之时扔下一句好好想想,过几日再来的话,言外之意李大勇怎么会听不出来,胳膊拧不过大腿,本就打算等指挥使大人的亲兵再来镇海堡的时候,卖了算了。

如今之计,看来只能自己去一趟了,顺便抓些药材回来,副百户家里有马,只能厚着脸皮借用了,事不宜迟,伤势不等人,望了望李诚,一咬牙,快步走了出去。

“总旗路上小心”

王楚看着李大勇走远,连忙进屋,看着躺在床上的李胜,一身惨状,不禁哭出声来。

“胜哥你可一定要活过来呀,呜呜呜…”

他只顾着抹泪。却全然没发现躺着的李胜,焦黑的眼皮居然缓缓张开。

咳…咳…咳

一连串咳嗽突兀的传出,吓得王楚身子一缩,下意识的四周张望,心里一想,屋里就他两人。

难道是?

定睛看去,声音赫然是李胜发出的。

“胜…胜哥…你…你醒了?”

虽然害怕,王楚还是壮着胆子靠近一点。

看着眼前犹如一块大焦炭的李胜,一脸不可置信,这也不怪他。

他是李胜被雷劈的亲历者,想起当时的场景,心里一阵发颤,那雷要是打在我身上,估计只剩灰了吧。

“疼死我了我去,这雷雨天还敢马路上打电话,我还真是老寿星吃砒霜啊。”

焦炭大声说道,说着还想动弹身体。却发现自己动不了。

“雷劈的伤怕是不轻吧?但这里好像也不是医院吧?”

李胜头也不能动,只能勉强转动眼珠,扫视四周,屋顶一根根木头上面好像铺着些黑瓦,木头则是搭在土墙之上,这是土胚房?

城里还有这老古董?

余光之下,勉强看到了一脸惊讶说不出话同样望着他的王楚。

“你好哥们,是你救了我吗?我应该是被雷劈了吧?但这里好像也不是医院啊?请问这是哪里?咦不对,哥们你这打扮?演员?乞丐吗?还是抗死不莱?”

李胜很快看出了问题,这装扮,衣服也太破了吧,跟山民一样,虽然很破,这样式感觉也不是21世纪的吧?

倒是跟古装戏里面的难民很像,不过他这衣服显然更加破烂。

难道是剧组?

没听说物流港拍戏啊?

拍古装戏也不可能来物流港吧。

心中疑惑万千,刚想开口询问,突然一股信息横冲直撞的冲进了脑海里,顿时李胜感觉脑袋一股巨痛,眼一闭,又晕了过去。

王楚终于反应过来了,想起大夫临走时交代的,大吼一声,转身飞快跑出去,一边跑一边叫。

“活了…活了…胜哥活了,总旗大人,总旗大人…”

他不知道的是,他刚跑出去一会。

他口中的胜哥又醒了。

睁大着双眼,李胜呆呆的望着屋顶。

李胜现在实在想不通,那么多人,咋的雷指着自己劈呢,自己也没干啥坏事啊?

还给自己劈穿越了,穿越?这不是只有小说里才能存在的功能吗?

导演都不敢这么拍穿越剧吧。

躺在破藤席上的正是快递员李胜,被雷劈中后灵魂居然穿越到了明末,镇海堡军户李胜身体里。

而这里的李胜,早就在轰雷之下,死了。

“这倒霉哥们居然也叫李胜,唉,剧本还一样,就劈你,放心走吧哥们,你爹就是咱爹。”

李胜一声叹息,脑海里快速把自己知道的信息综合了一下。

据他所知,现在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啊。

眼下是崇祯十五年七月十一。

没记错话,李自成攻入北京城应该是崇祯十七年三月下旬,历史课本讲过大概。

这样一来满打满算也不足两年时间了就会改朝换代了,而李自成貌似也不是很争气,紫禁城的主人没当多久就给关外鞑子撵走了。

一路赶到河南,山西,陕西,最后逃到湖北九宫山死在了农民手里,用后世的话说就是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结果二百五。

再往后的话,就是满清鞑子横扫全华夏了,一路上简直所向披靡,崇祯死后的继任者南明朝廷则忙着争权夺利,并且压根没认清形势。

不论文官武将,满清鞑子所到之处尽数望风或逃,或降,简直不堪一击,还没有李自成残部战力强悍。

江南一两城激烈的抵抗,并没有起太大作用。

而自己现在地处山东,站在满清鞑子南下必经之路,肯定首当其冲。

难道自己也要留个小尾巴?卑躬屈膝,称奴道主?

一想到电视剧里清宫剧里常说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李胜脖子就发冷。

不过,目前自己更应该担心的,好像更应该是自己现在的这具的身体,在21世纪被劈了也就算了,明末的这李胜也被劈了。

这难道不是一家人不是一家门吗?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脑袋没坏,不然怎么胡思乱想,不过这手脚怎么都动不了,不会都化成灰了吧?”

这可是闪电啊!

十万伏特有吗?

人的安全承受电压也就30多伏吧?

正瞎想着,一串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由于不能动弹,李胜只能费力转动着珠子好奇的转向了门口。

“王楚,你可别骗俺,二娃真的醒了?”

“那可不,总旗你刚走一会,胜哥就睁开了眼,还跟俺说话呢。”

“老天真是开眼,二娃聪明能干人也不错,老天开眼啊”

“对啊对啊,这段时间要不是二娃,咱镇海堡怕是挨不过去了”

“咱堡里的唯一读书人,保住了”

屋外一阵嘈杂,不一会,李胜的父亲急慌慌的跑了进来。

王楚,张叔爷俩,大刘,李婶等堡里的军户家属,听说李胜醒了,也都过来看望。


镇海堡,李家土房外。

听说李胜醒了过来,围过来不少军户家属,都想着来感谢他的。

如果不是他舍命护住了鱼船,万一没有了这份生计,估计堡里大多数军户都活不下去。

“二娃,你可算是醒了,秦老大夫可是说过,只要你能醒过来,至少性命是无忧了,先祖庇护啊真的是先祖庇护。”

李大勇进屋后,直接走到了李胜身边,半蹲着身,额头上的汗滴顺着黝黑的脸庞滑落,顾不上擦,激动的朝着李胜说着,虽然只是醒了过来,但也证明性命无碍。

王楚,刘大地,张二狗也都站到了李大勇身后,满脸激动。

他们几人都是亲身经历过当时的场景,照他们看来,本来对于李胜还能活着是没抱什么希望的。

那么粗的巨雷落下,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直接劈成了木炭样,这要没事,除非是大罗神仙了吧。

李胜看上去,除了一身焦炭外,貌似就眼睛和嘴巴能动了,不过现在是盛夏,气温高,还得小心才是。

“爹,我全身没啥感觉了啊?快帮我看看,手啊,脚呀,还在不在啊,这要手脚都没了不就嗝屁了都”

李胜眼球一转,语气焦急。

“放心吧二娃,都在,不过手脚和身上都烧黑了。

爹找城里的秦大夫看了,说调理得当的话还是有恢复的可能,爹尽快去凑点钱抓点药,到时候给你用上,爹看你啊肯定有祖宗保佑,肯定能好起来,别担心。”

嘴上这样说,李大勇心里却是忐忑不安,伤势如此严重,能醒过来已经是祖上显灵了。

得赶紧进临淄城去一趟才行。

镇海堡离临淄两三百里路程,副百户家的老枣红马年老体衰,脚力不行,来回少说也得两三日。

说来也是李家运气好,秦时明前些日子正好回乡广凌镇祭拜先祖,他身为临淄名医,年岁也不小了,要让他赶两三日急路过来,肯定不会同意。

广陵则近,也就一两时辰的路程。

事不宜迟,又安慰了李诚几句,嘱咐了王楚这几日帮忙照顾下李胜。

转身出门骑上了老枣红马疾驰临淄去了,屋里还有几日米粮,干鱼,多余的银粮一分也没有了,不然肯定多少弄点药给李胜先敷上。

不至于就这样躺着。

李大勇刚走,各家军户都跟着挤了进来,只一会就将李家的小屋子挤了个满满当当。

都关心的看着破藤席子上的李胜。

张老头手上更是还提着一只老母鸡,整个堡里的军户,至少大半年没有吃过肉了。

当然,鱼肉还是偶尔有的,这也是沾了李胜的光。

张老头手提着老母鸡,笑呵呵说“二娃,这只老母鸡是全堡军户一点小小的心意,待会就叫王楚给你杀好炖了,好好养养身子,咱镇海堡还需要你带着大伙再次出海捕鱼。”

张老头说着把老母鸡递给了王楚,众人眼睛盯着老母鸡,直咽口水。

李胜看了看张老头手中的老母鸡,有些感动,这年月,跟后世大不一样,后世什么鸡鸭鱼肉,鲍鱼鱼翅没吃过。

而且大多数人更是吃到想吐,光是一年浪费掉的粮食,就足够崇祯一朝的百姓吃上一年半载了吧。

可这一只小小的鸡,说是整个镇海堡百户所百来户军户的小小的心意,可是融合了两世记忆的李诚心里知道。

整个百户所,凑一起恐怕也没有几两银子,而要买下一只老母鸡,怕是有些军户掏了个干净,身上分文再也没有了。

看着他们这么担心自己,照顾自己。心里也是一暖,前世的自己作为一个孤儿,从小到大很少体验到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温暖。

“各位叔叔婶婶,长辈们,破费了大家,我听我爹说就连请大夫的诊费也是大家伙凑的,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份恩情,我李胜记下了,来日定当报答。”

李胜眼中含泪,融合了两世的他,深知堡里军户对待自己都是真心实意的,这跟他前身的为人处世有着很大关系的,平日里对堡里各家各户,多有帮助。

大家虽为军户,洪武年设立卫所之初,有响有地,偶尔还能上战场立点军功,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但是自从明中期以后,这些军户日子一日不如一日,他们甚至跟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区别,甚至更惨,断了响银,也被夺走了土地,更不许离开卫所驻地谋求生计,这要是被朝廷抓到,恐怕是人头落地。

甚至李胜觉得,明末的军户们就跟那要饭的乞丐一样,没什么区别。

“好了好了,李胜俺们看也看了,好好的,没啥事,大家伙都散了吧,让他好好静养,散了吧散了。”

张老头一听哈哈一笑,大手一挥,赶着众人。

一群人也是有说有笑的慢慢散去,临走也不忘关心几句。

“好好养伤二娃,过几天俺再来看你”

“胜哥,俺还等着你带我出海”

“二娃,需要挑水什么的跟婶子说,婶子这把力气还是有的。”

……

李胜身体不能动弹,嘴里却是一直道谢,很快屋里就空荡了。

“胜哥,你好好躺着,俺去把老母鸡给杀了炖了,好好给你补补,哈哈,俺可有好多年没闻过鸡汤味了有了这只老母鸡,有了这玩意,你肯定能早点好起来。”

王楚盯着手上的老母鸡,肥肥的,朝李胜扬了扬,出门打理去了。

众人都走了以后。李胜感觉很累,身体动也动不了,啥也干不了,干脆闭目养神。

脑海中渐渐消化着两世为人混合的信息,也思考着自己在明末以后的出路,思绪万千。

突然李胜脑里“轰”的一声,脑子一愣,一股光亮刺激着他睁开眼睛。

一眼看去,李胜发现自己居然坐在自己的三轮车上,手里还拿着手机,保持着通话的样子,跟自己被雷劈时候的场景一模一样。

“这…这…这是回来了?”

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

“这是我的手?”

正好看见自己的双手,因为送了几年快递,两只手都晒得黝黑发亮。

我现在的手不应该是焦炭那种色吧?

李胜张开双臂看了看,身上也还穿着自己的快递服,胸口印着几个小字“速送快递,物流港分部”。

“哈哈,我胡汉三,不对,我李胜又回来了!完好无损的回来了!”

跳下三轮车,李胜激动的大吼大叫,兴奋之情溢于脸庞,闭上双眼,张开双臂,贪婪的呼吸起来,心里暗想“看来真是一场梦,明末,再见!”

“轰”

脑海中突然一响,李胜心中咯噔一声,暗道不好。

再次睁开眼睛,土墙,木梁,黑砖。

屋外还有王楚奋力劈材的声音。

“卧槽,啥情况?”

李胜双目怒睁,嘴里骂骂咧咧。

“咋了胜哥,疼起来了吗?”

屋外王楚听见李胜大吼一声,也没听清说的什么,扔下斧头,连忙跑了进来,看着李胜眼睛睁得老大,明显气急了,还以为他的伤势突然严重了。

“呼”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李胜郁闷的看着屋顶,转了转眼睛“没事没事,太无聊了,瞎叫”

看李胜没事,王楚挠了挠头,怪怪的看了李胜一眼,谁惹胜哥了?没说什么又走了出去。

难道自己闭下眼就能做梦?刚刚脑海里“轰”的一声怎么回事?而且梦里还能这么真实?难道?

李胜突然想起了网络小说里写的随身空间,眼睛一亮,想了想,再次闭下眼帘,脑海里不断想着后世被雷劈前的场景,唰的一下,李胜再次站到了三轮车旁。

看了看四周熟悉的场景,李胜现在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梦!

自己,好像拥有了一个空间!


反复试了好几次过后,李胜终于可以确定,自己是真的拥有了小说里面说的金手指了。

只不过空间的具体用处,还需要去慢慢探索才行。

他倒是试过把手机带出来,可惜他本人却是躺在藤席上,动弹不得。

手机一拿出来就无力的摔在手与脚之间的缝隙里,想再带回空间里面,好像必须要用手碰到才行。

李胜现在很高兴,很兴奋,以前他也看过一些历史小说,有带系统金手指的,也有穿越变成崇祯的,也有全靠后世知识改变世界的。

但他却觉得,明朝其他时期也就罢了,特别是明末崇祯时期最后几年。

如果没有系统金手指之类的加成,仅仅依靠对历史的了解,和对后世知识利用,都不可能翻盘,所以李胜深知这处空间能够带给自己的是什么,是信心,也是希望。

有了系统,才有了在这个世界争霸的实力,当然,就目前来说,李胜首先要做的是养伤。

发展势力的事,那也得等伤好了才行啊。

正想得出神,王楚双手捧着用土色大碗盛着的热腾腾的鸡汤走了进来,一边走着,一边凑头过去碗口之上,猛的吸气,一脸陶醉,生怕鸡汤飘出的香味白白流失掉一样。

“胜哥,这汤可真鲜啊,真的,你赶紧尝尝,哦,对,你自己可尝不了,俺去找个木勺,俺来喂你。”

王楚小心的将碗放在床头边上,又找来一根木勺子,小心的垫了一些稻草在李胜颈部和头的位置,这样会方便他进食。

“王楚,多谢你了,这次出海一无所获不成,还落得你来照顾我,真是惭愧”

李胜张嘴接下一口鸡汤,内疚道。

汤里其实除了鸡汤,再也没有其他什么配料了,就连咸味都非常的淡,就这样,也是王楚忙活了大半天弄出来的。

而且李胜也看了出来,即便王楚馋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偷喝哪怕一口汤。

老实,义气,一件小事,便能看出一个人来,王楚以后或许可以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待自己伤好以后,得抓紧筹建自己的的势力了。

眼下的局势,已经刻不容缓了。

“要怪也该怪俺,道听途说的消息。就怂恿胜哥你去试试,其实如果不是俺瞎胡闹,兴许就没这档子事了。”

王楚也不过十六七岁,半大的孩子,后世这个年龄都还在读高中,遇到这事其实早就吓傻了,看着自己的胜哥变成这样,心里一直也在埋怨自己,说着,眼睛也开始湿润。

其实这也不怪他,他也是为了堡里军户们的生计努力打听到的消息罢了。

而且魂穿过来以后,李胜没有一丁点失落感,相反心里还很兴奋。

后世的自己也不过一个人,没有亲人,无牵无挂,恐怕就算是自己消失了,也最多成为一条很快被淹没在网络里的新闻罢了。

而现在的他,却多了不少值得牵挂,守护的人,这其中有亲人,也有朋友。

王楚手上动作也没有停下,一口接着一口的喂着李胜,偶尔带上几坨不带骨的鸡肉,李胜一口接着一口吃进嘴里,看得王楚直咽口水,光闻这味道,都美极了。

李胜也是饿了,一连数口鸡汤鸡肉吃下肚,虽然没什么味道,明显能感觉到身体都舒服了许多,胃里一股热气,浑身上下暖洋洋的,不再像最初那样一点知觉都没有。

也是,军户李胜的记忆里是十年前还是十多年前才有幸见过一点油星来着,他也忘了。

“王楚,你也别光顾着喂我,你也没吃饭吧,将就着吃几口吧。”

李胜咀嚼着鸡肉,嘴里蹦出一句话。

“俺…俺不饿,这只鸡都是大家伙东拼西凑买来的给你养身子的,俺可不能贪吃。”

王楚嘴上说着不要,眼睛却是诚实的,压根没离开过碗里还剩小半碗的鸡汤,上面还漂浮着厚厚的一层鸡油,勾的王楚口水直咽。

“唉,世态艰辛啊,却苦了我们这些普通军户了,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达官贵人山珍海味食之无味,你我连只鸡都觉得宝贵,不吃了不吃了,我饱了。”

李胜嘴里叹息着,心里却是暗暗发誓,一定要让镇海堡的军户们过上如后世般衣食无忧的日子。

若是没有空间,他甚至不敢想像自己该怎么在明末乱世中活下去。

“王楚,碗里的你吃掉吧,既然你叫我一声哥,那也不能亏了自家兄弟,待会你往锅里多加点水,最好再炖上两锅,给堡里的小孩,老人,尽量每人盛上一碗吧,肉就别动了,拿来多炖几次吧,物尽其用。”

李胜虽然还没有完全探索过空间,但是以他对物流港的熟悉,深知空间里有用的东西肯定不少,吃穿肯定是不用愁的。

王楚额头紧皱,略有顾虑。

“可这是给你养伤的,你这才吃第一顿,我要是拿出去分了,你接下来吃啥?靠什么补身体?而且堡里的叔叔婶子们若是知道了估计得把我撕了”

“放心,所有人问起,就说是我说的,既然我能这样说,我肯定有我的主意,我感觉好累,想睡一会,你就照我说的去做吧。”

听李胜都这样说了,王楚看了看碗里的剩汤,侧脸看了看李胜,站起来走了出去,带上了木门,屋里顿时没了光亮。

李胜迫不及待的想去探索完整个空间,王楚刚走,他就麻溜的的进入了空间。

李胜现在正站在空间里物流港园区柏油马路上,抬头看了看,天空并不是蓝色。

而是整片白色,就跟开了许多白炽灯一样的感觉,再往四周望去,大概四五百米距离的地方,被光幕阻挡。

灰蒙蒙的,看不清楚。

而且四个方向,都一样,距离差不多都是四五百米。

也就是说空间的大小是有限制的,灰蒙蒙的光幕,应该就是空间的尽头,整个空间,不可能是无限大。

想到这,李胜赫然想起一件事,心脏也不受控制狂跳起来,兴奋之色不予言表。

毫不掩饰的大笑起来。

他现在站着的地方,往后,就是他们的快递站点,而站点的隔壁就是公司部署在西南的分拨中心!

整个西南,最大的分拨中心,里面的快递,还剩十几万件。

而快递站点的对面,则是西南地区规模颇大的粮食供应基地仓库!!!

加上最近雨季漫长,近半个月都在下雨,所以这段时间出库量极少,也就是说,整个基地仓库,存粮至少有上万吨!

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简直不敢再想下去,必须立刻看看心里才会踏实。

李胜赶紧骑上电动三轮车,向着西南粮食供应基地大门开去,越是靠近,越是紧张到李胜心脏直跳!

明末最缺什么?粮食!银子!

“难道这就是刚刚看着灰蒙蒙的东西?”

李胜骑到一半,就看见前面灰蒙蒙的立在仓库中间,连忙踩下脚刹,跨下车,慢慢走了过去,走近一看是一堵灰色光墙,正好阻挡住了去路。

李胜没记错的话,前面一百多米,就是粮食基地的大门了。而这道光墙,正好将仓库拦腰分开。

李胜伸手摸了摸光墙,软乎乎的,却推不动分毫,心里估算了一下,从起点到这里,大概就是500米左右的样子了,想起四周似乎都有这种光墙,李胜连忙骑上了三轮车,顺着查看了一番。

果然不出所料,整个空间是个正方形图案,四周长皆是一公里左右的长度,光墙所在的地方,也间隔开来,这一圈观察下来,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粮食基地仓库大概只有一半的量,每个仓库都有报表,李胜粗略的算了算,大概有一万五千吨。

大概就是三千万斤!

这个数字别说在后世,就算在明朝也谈不上是什么天文数字,但对于目前的李胜来说。

足够了!

虽然少了一半的粮食,换个思路,不是也留下了一半的粮食了?

这个好消息足够让李胜跳起来了,整个空间里。

有快递站点全部,快递分拨中心小部分,粮食基地一半,以及一个小型酒企的仓库外,最惊喜的是,在快递站点围墙后面,就是前几个月刚刚投入使用的高新区物流港警察分局!

警察局里面有什么?什么最有用?那肯定妥妥的是制式枪支了!

不过李胜找到了枪支存放室后,却被大铁门给拦在了外面,而且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压根就没碰到一把枪。

而且整个空间内,李胜同时发现,除了他以外,没有再遇到一个人,或者说没有遇到除李胜外的一个活物。

就连园区内种植好好的绿植,也都消失不见了,留下一片片光秃秃的泥土地。

很显然,这片空间并不接受除李胜外的所有生命体。

而且李胜也有感觉,自己在这空间里面的,是21世纪的自己。

也就是说,他的意识,也可以说是灵魂在现实与空间交替使用着不同的身体。

灵魂唯一不变而已。


粮食现在不急着带出去。

自己目前根本不能动弹,如果现在带出去,压根不知道咋去解释,难道说是天上掉下来的?

别说军户们不信了,他自己都觉得扯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胜还是决定暂时不动粮食,等伤好之后再说吧。

但快递点的快递和分拨中心的快递,有空了可以先打开试试。

嘿嘿嘿,后世的自己太过节约,虽然存了三十来万,也送了好几个购物狂欢节的快递。

属于自己的快递却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大多数还都是app上种树浇水获得的免费水果。

现在倒是可以体验体验剁手党们的拆包裹的乐趣了,而且还不用自己花钱,若是能拆到有用的东西,对于李胜,帮助将非常的大。

“咦,对了,三轮车里好像有一箱红薯。”

李胜忽然想起,自己装车的时候,有一箱挺重的包裹,因此他还特地看一眼面单,物品一栏就写着红薯,当时还想着没事寄什么红薯,网上什么东西买不到?

看地址,还是乡下寄过来的。

估计收件人做梦都想不到,老家寄来的红薯,已经在大明朝签收了吧,哈哈。

粮食基地仓库里的粮食虽然多达三百万斤之多,但是李胜深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

后世的红薯已经经过各种杂交改良,无论是单亩产量还是存活率,在大明朝这个时代,都是高的吓人。

李胜虽然没做过农活,在新闻里或多或少也看到过一些介绍,有些地方的某些红薯品种,亩产量甚至高达六,七千斤以上,虽然这箱红薯不知道是何品种,不过就算一半,也就是三千斤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东西在明末简直就是神器啊!

比几百万斤粮食还重要。

粮食吃完了就没有了,这红薯种下去,就算吃完了粮食,也不用担忧了。

接二连三的惊喜,快让李胜喘不过气来。

深吸了一口气,稍微平复了兴奋的心情,李胜将三轮车车里的包裹都拿了出来,随意扔在地上,反正在自己空间里,也不会掉。

空间里既没有太阳,也不会下雨,随便放着也不怕有什么问题。

在快递的最下面翻到了那箱红薯,小心翼翼的给搬了下来,再拿出一把美工刀,呲溜一下划开了包裹的胶带,一个个洗的干干净净,又粗又大的红薯整齐的堆在箱子里,李胜高兴的拿起一个,亲了又亲。

这些可都是宝贝。

整整56个红薯,每个都有一斤左右,怪不得这么重。

小心的将红薯放在一边,李胜又对其他包裹下手了,购物狂欢节刚过,包裹里最多的应该就是衣物,而且其中女性的包裹最多,10个包裹里面衣服开出六件,内衣两件,化妆品一件,剩下那件就是红薯了……

果然,网上说得没错,老马成功的背影后面,必然有一群败家娘们当后盾。

一边拆,李胜一边恶趣味的想着,不一会,三轮车上的一百来个快递就拆完了,大多数都是衣服,化妆品,有几个手机,不过手机对他而言没什么用处了,明朝可没有信号塔。

而且都是些新手机,里面也不可能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看着一地的衣服,李晨算了算时间进来也很久了。

心里一动,想了想,就退了出来,整个屋子里一片漆黑,李胜在空间里待了好几个小时,估摸着现在已经是半夜了。

而王楚则在李胜床下面,铺上了一卷破草席,席地而睡,当然,李胜是看不到的,毕竟头动不了,不过听这呼声,可以确定就在自己床下。

一天的时间经历了这么多事,李胜的神经也紧张了一整天,不一会,就进入了沉睡。

这一觉他睡的很香,梦到了后世,也梦到了现在,嘴角微微上扬,微笑。

仿佛在跟21世纪的自己挥手告别。

三天后

这三天在王楚的细心照料下,李胜的身体有了不小的好转,身体虽然还是不能动弹,但是自己已经能清晰的感觉到四肢的存在了。

还有平日里也有点小尴尬,天气炎热,每天王楚都会帮他擦好几遍身体,他可没什么龙阳断背之好,毕竟两个大男人,或多或少有些尴尬,可是王楚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算算日子,总旗今日应该回来了。”

此时正值午时,本就是盛夏,也是一天中最为炎热的时候。

李胜家门口屋檐下,他和王楚正在这里纳凉,屋里透气性不强,比较炎热难耐,他让王楚把他背了出来,借了把藤椅,两人悠闲着纳着凉。

“对了,你说我爹拿着一把刀走的?他不会去打劫了吧”

李胜望着远处,整个堡内,一副破败模样。

说是卫所,看起来就像乞丐窝。

“总旗可是个好人,岂能干那些流贼干的行当,不过俺可听说过,胜哥你出事前几日,卫指挥使大人派了好几波人来你家呢”

“咦,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那几日俺跟你天天在海里寻着鱼群,怎么可能知道,俺也是这两日听隔壁婶子说的”

李胜顿时有点明白了,自家老爹拿着刀肯定不可能是去卫所打架的。

谁那么虎,虽然卫所没落,做为世袭卫指挥使,多年强取豪夺积累的良田至少有数万亩,下属五个千户所,其下又有各十个百户所,克扣下来的响银,拿来私养一些亲兵是轻而易举的。

这样看来老爹应该是去卖刀救子了呀。

就咱家这小小不入流的总旗官家里还能有宝刀不成?

而且还能入得了堂堂卫指挥使的法眼。

事出反常必有妖

李胜倒是一直相信,黄鼠狼给鸡拜年,肯定是想吃鸡了。

“待会应该就回了,王楚,你去打点水,待会我爹回来。给他擦擦。”

反正爹也快回来了,到时候再问问吧。

噔…噔…

接近傍晚,马蹄声才从屋外渐渐传来,直到李胜家院坝门口,刚好止住。

“王楚,出来接一下。”

一声洪亮,却有些嘶哑的嗓音朝着院子里嚷着。

李胜和王楚一对视,心知是李大勇回来了,王楚连忙奔到了院口,到了一看。

一只枣红马满身大汗,气喘吁吁,马背之上坐着的,正是外出买药的李大勇。

一身破烂衣衫早已解开。系在腰间,光着膀子,一滴一滴的汗水,顺着瘦弱壮实的上半身缓缓流下。

而在李大勇的破烂衣衫上,还有点点血迹,只是王楚并没有瞧见。

而在马鞍的中间,一边挂着一个麻布口袋,沉甸甸的。

李大勇拿起一个麻布袋,顺手扔给王楚。

还没等王楚回应,剩下一袋也落到了他身上,压得王楚一个踉跄,差点没站稳。

“你这小子,区区一石米而已,就接不住了,你去通知一下堡里众军户,都来分点米,咱先去把马还给副百户。”

“好勒”

王楚一手提拉着一袋,明时一石大概150斤,王楚这小子,虽然有点吃力,不过勉强提拿着,咧嘴笑着一边朝外走着,一边说道。

说完李大勇双腿一夹,正准备架马离开,余光暼到屋檐下的李胜,连忙猛的拉住缰绳,把起势的枣红马硬压了下来,胯下的枣红马,不满的的打着响鼻。

“二娃,你能动了?”

李大勇跳下马,牵着缰绳,走进院里,满脸喜色。

李大勇的心里,顿时感觉路途的劳累,瞬间消失一样。

这一路上,心里最牵挂的还是自己家孩儿。

一来一去三天日子,路上也是紧着赶路,坐骑脚力不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生怕这期间李胜出点什么事。

路上还遇到了几个没有眼力见的拦路匪人,三两下就被李大勇给解决了。

副百户家的枣红马也得赶紧还回去,副百户还好说,他家的婆娘是大户人家庶出的女儿,兴许是从小受过不少的气,心里有些不忿,为人很是刻薄。

“爹,我好多了,现在手脚知觉都恢复了。我看啊,你还是先把马还回去吧,你身上有银两吗?大方些,多给上一点。”

李胜头现在能微微动一点,侧过头,第一次认真的看着这一世的父亲,身高不算矮了,放后世标准的180身高,就是人过于消瘦,长期的劳作,皮肤被晒的黝黑发亮。

两排肋骨因为瘦显露出来。

这就是这一世的父亲,也许是古人的含蓄,不善表达,也许因为行伍出身,但是李胜却能从他的各种行为中明显的感觉到满满的父爱。

也许是被李胜盯着不好意思,李大勇黑脸一转,又从马肚处取出一袋东西,放在李胜身旁,跃上马背,手拉缰绳。

“你爹的事不用你说,上面有大夫写的药方,医嘱,你识字,看明白了,待会告诉爹,爹先去将马儿还了。”

说完一夹马肚,疾驰而去,先前李大勇背着的刀,马背上也没有看见,只是别着一把普通的军刀,看来这些个东西,都是拿那把刀换回来的了。


崇祯十五年八月

镇海堡,总旗李家

“怎么的,才好利索就要溜达出去?”

李大勇趴在房顶上,手里提搂着竹筐,里面放着十几片普通青瓦,连着下了大半个月的雨,今日终于放晴,李大勇寻思着把房顶修缮一下,没敢使唤李胜,打下手的只能是王楚。

打打杂,包吃一天,王楚也乐的帮忙。

用上李大勇带回来的药,熬制成膏药后,每隔几天涂抹一次全身,经过一个月的治疗和照顾,李胜已经基本痊愈了。

浑身虽然布着不少的疤痕,但是出门行走,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了。

今天放晴,李胜想去广陵镇逛逛。

特意穿上读书人特有的长衫,头戴方巾,一双干净的方头鞋,身上大多数的疤痕,基本上都能够遮挡住,从外表看来,与常人无异。

“天天待在家里,都快闲出蛋了,王楚我借用一下,辛苦了您啊。”

李胜顺手捡起挂在一旁的麻布衣,扔给了光着膀子的王楚。

“走,陪我去广陵溜达溜达”

说着就拉着王楚,往屋外走。

“站住”

李大勇声音不大不小,两人却是听得清楚,乖乖的站在原地。

而王大勇慢慢顺着梯子下来,走进屋内,不一会手里握着一小锭银子走到李胜身边,直接塞到了他的手里。

李大勇为了救李胜,卖刀所得五十两白银,买药买米,还上了堡里军户凑的诊费,还剩了三十两。

“这五两银子带在身上,放好了,到了广陵,顺道去拜访一下你那些许久未见的同窗吧,好好招待一下他们,顺便也去镇上逛逛。”

李大勇说完又爬上了房顶,“对了,去把二狗他们叫上,如果有粮,就采买点粮食回来,一定要带上几样武器,最近路面上可不是很太平。”

李大勇说的是河南一带,最近李闯闹得挺厉害的,听说前段时间又在围攻开封府。

导致这两月山东各地,陆陆续续多了不少逃难的普通百姓。

而各地州府自扫门前雪,都不敢再接纳难民,饿极了,好多难民都不得不铤而走险。

打家劫舍,可是普通百姓家能有什么好抢的,不得已落草为寇,几股大的流贼团伙,四处活跃。

广陵镇从大明山东都司时期就是海防重镇,人口也是不少的,镇上还设有广陵海防巡检司,维持秩序,镇上更是有不少人的朝鲜人,倭国商人,佛郎机人做着生意。

镇海堡的百户所,原本就应该在广陵镇里,只不过自从崇祯十年原百户所百户董成绩一脉没有后人以后,无人能承袭官职。

上面包括千户所,卫所,也乐得少发一份响银,一直以来也没有派遣新的百户。

所以自从崇祯十年以来,百户所内的一应大小事物都是交给副百户处理,而副百户手下,自己老爹李大勇深受器重。

李胜和王楚叫上了张二狗,刘大地,又叫上堡里青壮五人,又去借了两把长弓,六把短刀,一行八人朝着广陵镇走去,两地相距也就几里地。

只有几里地,路上仍是遇到了好几波难民,李胜观之叹息,大多数难民拖家带口,双眼无光的行走在土路上,浑身破破烂烂,看方向,应该是想去经天津卫,到京师去的吧。

李胜摇了摇头,乱世之下,人命就跟鸡鸭一般,不,可能一只鸡鸭都比他们值钱。

李胜作为一个现代人,纵然百般不忍,但也无可奈何,如今之计,还得赶紧开始自己的谋划。

一行八人走了小半个时辰,一座大型城镇立在面前。

广陵做为海防重镇,又是四方贸易中心,城墙的标准也是按照县城的规格建造。

城门口巡检司的弓兵无精打采的坐在地上,短刀长枪七零八落的放着,城门左边放着一张方桌,坐着巡检司的小头头,端着一碗不知道泡了多少次的茶水,出着神。

看着李胜几人走了过来,双目一亮,啪的放下茶碗,大声喝道“站住!”

一声大喝吓得地上的巡检司弓兵一哆嗦,连忙拿起了武器,一听是头儿,纷纷围了过来。

李胜几人也是吓了一跳,紧紧的握着刀柄,细细一看见是巡检司的弓兵,握着刀柄的手也松了下来。

“哟?是百户所的军户?”

看守城门的是巡检司弓兵小队长,最近的卫所,只有镇海堡的百户所了。

“是的,我几人是镇海堡的,奉总旗军令,进城采购军粮的。”

一行人中张二狗最是灵活,拉了拉准备说话的李胜,一边递上腰牌,一边低头说道。

那巡检司小队长看也没看,将腰牌推到一边,昂首挺胸,俯视着几人。

“即是军户,又想入城行采买事,当交买卖税,一人一百文。”

“这位官爷,我等也是朝廷官兵,都是一个碗里找食吃的,您看这税,能不能少点。”

张二狗一脸菊花笑,李胜几人也是眉头微邹,脸色温怒。

李胜推开张二狗,立身说道。

“我几人本就是百户所属下,而百户所本就是驻守广陵,哪里来的税收一说?”

“哟,还是个读书人?那行,你的税免了,其他人可不行。”

王楚见李胜出头,连忙紧紧靠着李胜,护着他,生怕李胜出事。

小队长这时才看出,李胜头戴方巾,穿长衫,一副读书人的打扮。

明朝对于普通百姓的穿着打扮一直以来都极其严格,虽然到了现在管理有了些松懈,但也不是谁都敢随便乱穿的。

周围弓兵却是围着几人,很明显,其他几人不给,是别想进去了。

就连原本打算进出城的行人,也都停下了脚步,远远的围观,不敢靠近。

军户们跟巡检司的冲突,也不稀奇了。

广陵镇本就是百户所百户官的驻地,只是从百户官董成绩去世后,百户所没了主心骨,所以这巡检司的人,每每遇见百户所军户,都会找各个理由向其索要税费好处。

这种潜规则,已经慢慢成了习惯。

“胜哥算了,没必要跟他们争执,咱们现在爹不疼娘不爱的,若是闹腾起来,也没人肯为咱做主。”

张二狗连忙拉了拉李胜,小声的说道。

其他几人也是低下头,表示默认。

百户所就一个副百户,还不太爱管军户们的事,根本压不过巡检司这种地头蛇。

巡检司小队长,眯着眼,看着一群军户,一幅吃定你的嘴脸。

李胜看他一脸得意的样子,气的额头青筋凸起,他万万没想到,镇海堡的军户们,地位居然如此低下。

眼下,却不是争执的时候,李胜只能瞪着眼,怒视着巡检司小队长。

张二狗看李胜没有再说话,心里一松,连忙从包里掏出一袋铜钱,递给了巡检司小队长,一脸谄笑。

铜钱是临走时李大勇偷偷拿给他的,这镇里的道道,李大勇门清,早就准备好了。

张二狗不过是想试着讲讲价罢了,谁知道李胜这样不忿。

巡检司小队长收了钱,不屑的一笑,挥了挥手,看都没再看军户们一眼,走到方桌前,吆喝着一众弓兵过来,当着李胜等人的面,分起了赃。

李胜重重一哼,头也不回的走进城去,其他几人,拿着武器也连忙跟上。

一行人散去后,看热闹的人也不满意的散开,城门口又恢复了人来人往,只有弓兵们高兴的叫嚣着。

“还是头厉害,轻而易举的要来了七百文,又能喝点小酒了。”

“对啊对啊,也就镇海堡这群穷哈哈好欺负,谁叫他们连个做主的人都没有。”

“那不是,这要放以前,咱想都不敢想,能让这群穷哈哈们交税。”

城门口再次爆发出阵阵笑声。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落魄的凤凰不如鸡。”

李胜走了老远,嘴里仍然愤愤不平。

“谁说不是呢,上个月俺跟老爹想进城,身上也没有多的铜钱,硬是没让我俩进去。”

张二狗抖了抖包裹。

“他巡检司就是专门针对俺们镇海堡军户的,我看其他人进出咋没有收税。”

王楚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广陵镇。虽然也只是一个大镇,但跟镇海堡比,那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何况还是个通商大镇。

车水马龙,十分热闹。

“就这群孙子,你要是敢假装成普通老百姓进城,他们能把你当逃军抓起来砍头信不信。”

张二狗咬着牙说道。

“以前堡里就有一个军户,想进城请个大夫给自家老娘看看,又没有多余的铜钱交税,只好装成普通百姓想混进去。

谁料还是被发现了,最后巡检司的人硬是说他是逃军,最后判了个斩首示众,你们说冤不冤。

就件事当时差点引起卫所和巡检司大打出手,最后还是当时的千户所千户出面摆平了事。

最后巡检司的人屁事没有。”

“还有这种事?”

李胜愕然,老朱一手创建,引以为傲的大明卫所,悲惨如此啊。

正说着,街上迎面走过来一人,瞧打扮,跟李胜无二区别。

那人径直走到李胜面前作揖“李兄何时来的广陵?也不知会知平一声。”

“原来是知平。”

李胜回礼,又接着说“刚入了城,正打算拜会。”

来人是李胜同窗好友,袁知平。

其家族袁家世代经商,论实力,在整个青州府和济南府,都排的上名次。

他本人也没有富家子弟的骄横纨绔,目中无人,反而平易近人,谦虚懂礼。

“那甚好,也快饷午了,我做东,祥和楼,阿成你速去安排一下。”

说着吩咐了身后一个书童。

“那怎么行?我这带了银两,应是我请你才对。”

见李胜推辞,袁知平一推手“知平也是略尽地主之谊,李兄勿用多言”

说着拉着李胜的手走去,招呼众人跟上。

和祥楼处于城东,正值响午饭点,整个大堂却冷冷清清,毫无人气。

如今朝廷艰苦,百姓赋税严重加上,各地起义战乱,还能有多少普通人,吃得起酒楼。

袁家当然不差这点钱,给足银子,酒菜上了满满一桌,同李胜来的七人,好多菜甚至没有见过。

眼睛都望直了,王楚甚至口水都快流了一地,李胜一脸尴尬的笑着。

袁知平也不在意,只让大家伙随意点,敞开吃。

酒过三巡,李胜拉了拉袁知平,示意后,走出包厢,袁知平放下碗筷,跟了出来。

“知平,有件事想拜托你,我想在广陵镇里买套院子。”

李胜来广陵的目地之一,就是买房,当然不是为了住,而是拿来当成仓库的,养伤这月余时间,李胜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想在乱世立足,首先得有钱有兵才行。

空间里有太多东西了,放在后世并不值什么钱,而在大明,价格却不菲。

只是在镇海堡里想要做点什么多有不便,也不太实际。

所以想着来广陵镇购一处院子,广陵四通八达,还靠海,贸易方便,位置极佳。

袁知平本是商贾之家,又是本地人,找他,肯定方便许多,自己想做的生意,到时候或许也可以合作。

“哦,李兄是想购置一套院子?不知道有何要求。”

袁知平有些惊讶,关于李胜的家世,袁知平也是略知一二的。

虽然惊讶,也没有说什么。

其实袁家的生意并不在广陵,而在济南,崇祯十一年,满清鞑子第四次入关劫掠。

十二年正月初二,济南城破,山东左布政史张秉文、副使周之训、济南知府苟好善等皆被杀。

满清鞑子撤退时将德王朱由枢及所有被俘官兵尽数带走,然后放火焚城,整个济南被焚掠一空,被屠杀平民达十万人以上。

幸好袁家早在清军围攻之初举家便逃到了登州府。

人虽然走了,房产店铺生意却带不走,袁家的根本就在济南,如此打击之下,哪怕其他州府还有些生意,袁家早已没有当年的实力了。

这几年袁家在广陵镇,倒是置办了不少家产。

“要求嘛就一条,院子够大就行,最好是带有库房。”

李胜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袁知平一想,前段时间广陵镇一位姓王的商人欠袁家的货钱还不上,就抵押给他家城北的一处大庭院王家大院。

因为庭院一面还临街,顺便修了一排店铺,自然也配有库房,哪知位置偏僻,也就一直闲置着。

正好合了李胜的心意,于是给李胜说了说,李胜心道瞌睡了就送来枕头,爽快答应。

“李兄,王家大院虽偏,但是占地不小,价格自然也不会很低,不过区区院子小弟还是能做个主,给兄长一个实诚价,白银三百两,可是…”

李胜是军户身份,袁知平自然知道,倒不是袁知平看不起军户,实在是三百两对于普通军户来说,无异是天文数字。

平常时候,一石粮食也才一两银子。

李胜哈哈一笑,哪里不懂他话中的隐晦之意,不过袁知平这人不错,话不揭人一之短。

左手不急不忙的往怀里伸去,脑海中却是在空间中取出一物,让人看起来就像自己亲手从怀里拿出来一样。

一面铜镜出现在李胜手中,做工精良,用料考究,最主要的是镜面,阳光照射之下,镜子里的人竟然能看得清清楚楚。

袁家富裕,什么新奇玩意没见过?

可眼下,却看傻了眼,也不怕人笑话的说了起来。

“巧夺天工,简直巧夺天工,就连我头上每一根发丝都能照得清清楚楚,神物,世间竟有如此神物,李兄,此物从何而来?”

袁知平拿着铜镜,左照一下,右照一下,情绪激动异常。

不像一个富家子弟,倒像是个土包子一样。

“知平,你觉着这铜镜,能值个多少银子。”

李胜倒是平静,对铜镜的来路却只字不提。

就这种普通的镜子,放在后世,花费也不会超过一张毛爷爷。

这一个月来李胜把站点的所有包裹都拆完了,这镜子,就是其中一件。

“铜镜做工精良,雕刻精美,就这一点也价值不菲,重要的是这镜面,世间少有,要说价值,我也不敢乱说,数万两白银是肯定有的,物以稀为贵嘛。”

袁知平见李胜不愿说来路,也不意外,双手小心翼翼的抱着,生怕铜镜有个闪失。

李胜看他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心里一笑,脸上还得严肃一点。

袁知平接着说道

“李兄,我有个建议你听听看,将此物由我袁家来帮你售卖,广陵镇肯定没有买得起此物之人,还得送往省府,或者南直隶才行,售卖所得之银,袁家取一成,李兄取九成,你看如何?”

“不”

袁知平还以为李胜不满意。急得满头大汗,直直盯着李胜,他还指望着用此物,重新散播袁家名气呢。

这会哪还有点读书人的样子,怕他乱想,李胜连忙接着说道

“知平,你倒是听我说完呀,我的意思是一成太少了,这样除去必要花销之后,袁家占两成,我拿八成,李家大院我也要了,银子你直接从我所得里面扣就行了。

听完回答,袁知平心里一阵感动,商人逐利,都是些无利不起早的主,。

而李胜放弃的那一成利润,对于袁家无伤大雅,可对于李胜来说,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算起来最少也有数千两银子。

而李胜选择袁家自然也有他自己的道理,袁家如今生意一落千丈,江河日下,一日不如一日。

现在正好是一个机会,并且袁家经商信誉良好,风评不错,况且铜镜也只是个敲门砖,空间里东西还有不少,用第一次的合作,来当个敲门石,试探试探也是好的。

“好,就这样说定了,李兄真是好气魄,爽快!价值数万两的宝贝,说给就给了,也不怕我袁家翻脸不认账,知平佩服,佩服”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期待咱们以后再次合作才是。”

对啊,李胜能拿出一件如此宝物,肯定还有两件三件,袁知平眼里一亮,这倒是他没有想到的,连忙转头大声说道“阿成,速速回家取出城北李家大院的地契送过来,快去快回!!”


正午的太阳足够毒辣,酒足饭饱后,嘱咐好王楚几人在酒楼喝茶等待,李胜和袁知平一起去了城北的院子。

院子虽然位置偏僻,因为城北缺水,所以周围住户也少,但是占地极大,李胜甚至觉得就算把整个镇海堡的军户们都搬过来,也不见得能把地方住满了。

临街还有店铺,他要卖的东西都来自于后世,属于独家代理,垄断行业,谁能跟他竞争?当然就不需要那么好的地段了,这个院子在他看来十分合意。

袁知平跟李胜签好契约,地契也交给了他,一切办好以后,连忙告辞离开,他还得赶紧回去,跟他父亲汇报汇报。

一干人走后,李胜来到店铺后的一间仓库,从空间里拿出一百袋总共一万斤大米,一袋袋整齐的堆放在地木板上,大米的来源倒是好说,只是这大米的编织袋子,有点显眼,上面字虽少,大概率也看得出写的什么。

总之李胜也难得解释了,难道明朝人还能知道什么五常大米?东北珍珠米?

空间里的东西,基本都会出现在明朝的,都来解释一番,多累。

反正他们也理解不了

再来到另外一间仓库,李胜则是从空间里面拿了不少的白酒,有二锅头,海之梦,鬼谷大曲,刁酒。

烟酒仓库存货并不多,只是一个小型的仓库,平时也就负责给物流港一些副食店配点货什么的,库存量并不大。

所以李胜对于烟酒的定价,还是决定走高端路线,毕竟卖一件少一件,用后世的话说,叫限量版!

烟也有几千条,大多数是卖10块的卷烟,如什么云中烟,才子烟,高端烟很少只有华夏牌。

顺便也拿了些出来,只供官绅,这玩意抽多了上瘾,定价要高,一般普通百姓是不能沾的,毕竟卷烟就这么多,自己一时半会也不会造。

普通百姓要是上瘾了,不是害了人家吗?

思来想去之后,李胜倒是觉得此事还是找袁家出面才好,明面上自己不用出头。

毕竟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时不我待啊!

一切弄好后,李胜去祥和楼把王楚几人带到了王家大院仓库里。

不对,现在开始应该称李家院子了。

“这些粮食我一会安排一架马车,你们护送着先拉一车回堡里去。”

“这…这些…都是粮食?”

“少说也有50石啊!这么多粮食。足够堡里吃上个一年了。”

“胜哥,这粮食都是你的?”

地上一堆的粮食,看得几人挪不动脚,常年忍饥挨饿的人,突然看见一大堆粮食,心里肯定是特高兴的,贪恋也有可能随即而生。

李胜看着众人想了想说道“这些粮食都是堡里老老少少的口粮,谁也不要打歪主意,别忘了,你们的另一个身份,军户!”

军户可是有军规的,依律,哄抢军粮,可斩。

当然,王楚,张二狗,刘大壮三人还是可信的,这话是说给其他几名青壮听的。

“胜哥放心,咱的爹娘都在堡里,谁会干哪些招人戳脊梁骨的事,谁敢打这粮食的主意,到时候不用你动手,俺哥几个舍了命也得把他收拾了。”

其中一个青壮军户赵龙连忙冲着李胜保证道。

他说得也没错,堡里大多都是军户,何为军户?当然是一大家子了。

接着当他们知道连这套院子都是李胜买下来的时候,更是惊得下巴都掉了,见李胜不愿多说,纵然心中百般疑惑,也都没继续问下去。

王楚,张二狗,刘大地三人倒是兴奋,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可得紧紧的抓住李胜的大腿。

不一会,袁家的马车就到了,众人搬了两石上去,李胜留下王楚,张二狗,叫其他几人先行回去。

如果李大勇和堡里的问起城里的事,回去后谁都先别提,以免造成误会。

李胜自己则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办。

他们用的是袁家马车,出城的时候,巡检司的人就算吃了狗胆,也不敢阻拦。袁家,跟小小军户可不一样,而且不止是商人那么简单,明朝官商本就是一体。

“王楚,二狗,跟我去一趟袁家。”

李胜看着马车走远,说道。

袁家在广陵镇的宅子,其实并不在镇里,而是十里外的袁家铺。。

自从袁家发达起,袁家就在那里筑起了堡子,院墙呈半圆拱形,周长1000余米,墙高三米,东西南北方向各一大门,至崇祯十二年起,更是每隔二十米筑箭堡一座,堡内雇有家丁,护卫三百余人。

这更像是一座要塞。

按例袁家做为商贾,私自建堡圈养家丁,本已逾越规制。

当地官府不会坐视不管,然自万历后期开始,朝廷腐败,各地起义不断加上东北鞑子时常入关劫掠,以至于对地方上的控制减弱,朝廷早已力不从心。

加上袁家朝廷有人,金银铺路,建堡家丁之事,从地方州府到一省都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李胜三人赶到袁家之时,天色已晚,通告一声,袁知平亲自将李胜三人接了进去。请到了大堂。

“兄长来我袁家怎么也不知会一声,我好派人接你过来。”

自从李胜将铜镜之事尽数交于袁知平后。他对于李胜的称呼就有所不同了。

铜镜能赚的钱袁家还看不上,他们看重的是李胜这条门路。

“也不过区区几里地,我几人响午吃得涨,正好消化消化。哈哈”

李胜摸着肚子,跟王楚,张二狗相视一笑。

几人正说笑着,堂外脚步渐近,两个中年人先后走了进来,一胖一瘦。

袁知平连忙介绍道“兄长,这是家父袁士锴,后面这位是我叔父袁士伍”

“小子李胜见过二位伯父”

李胜起身做辑,王楚,张二狗也微微弯腰。有点紧张。

两人就是穷军户,要不是李胜,哪能见到腰缠万贯的富商。

“贤侄,早就听平儿说起你了,聪慧仁义,在县学里众多学子中唯独与你最为要好,每每回家,总有夸奖之词”

袁士锴上前接住李胜,一边说话。一边示意李胜落座,王楚,张二狗两人则站在李胜身后,挺直了腰板。

“铜镜之事平儿也尽数给我说了,善!贤侄做事公允,倒是我们袁家占了便宜,以后但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要我袁家能力范围内,都能帮之一二。”

这老狐狸,倒是没有把话说满,李胜倒还真有一事相求,于是说道。

“不瞒伯父,李胜却有一事相求,此事说来也不难,我想在卫所中捐个百户,最好是镇海堡,伯父军中可有门路?”

一听此话,袁士锴倒是挺惊讶的,自英宗土木堡一役后,大明武官凋零,文尊武卑。

就算小小县令只有七品,也比五品的千户官游击将军地位尊崇的多。

“贤侄已是童生,虽为军户,但以贤侄之才,假以时日,秀才,举人,进士及第都不可知,为何却想弃文从武?以尊从卑?”

不止袁士锴兄弟疑惑,袁知平也是脸色微怒,如此之才弃文从武不是朝廷的损失吗?

就连身后的王楚二人,也十分不解,他们就是军户,又何尝不知道军户地位之低,境遇之差,胜哥好不容易有了翻身的机会?为何还要弃文从武?两人对视一眼,点了点头。不行,回去后得好好跟李总旗说说。

堡里唯一的读书人,可不能就这么误入歧途。

李胜哪能不知道他们所想,若是太平盛世,国民安居乐业。谁不想当个文人老爷,天天写文弄曲,逗鸟游湖,再养个三妻四妾,天天做新郎!

可如今世界堪比吃人啊!

李胜突然站了起来。整了整衣衫,再次一礼道

“如今天灾人祸不断,我大明朝内有流民造反围攻州府,外有建虏时常叩关劫掠,弱我国力。李胜以为,如今放眼望去,文不能治国,武不能御敌,隐隐已有乱世之一像,只有弃文从武,秣兵历马,才是唯一出路啊,所以李胜恳请伯父为我引荐,所需打点,李胜无不应允。”

其实袁士锴何尝不知,流民造反,建虏劫掠,袁家都深受两者其害,其中内由,还是因为朝廷柔弱,缺少了军队的庇护所导致,李胜这孩子,正值忠义,人也聪明,手中还有罕见的珍宝。

说不定还真能杀出片天地。

而且只要铜镜出手,李胜的银子也足够打点了。想到这,袁士锴决定帮这个忙了。

刚想应允,李胜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方方正正的,像个小盒子一样,只见他掀开小盒子,大拇指在上面一按,一股紫色火苗,居然从里面冲了出来。

袁家三人眼睛都望直了,王楚二人都看懵了。

不是没见过火,而是这点火也太方便了吧?

轻轻一按,火苗就出来了?还是紫色的?

这难道是雷劈出来的?

王楚,张二狗心里想了想,忍住了没开口。这理由有点滑稽,还是别乱说为好。

“贤侄?此火是为何物?为何轻轻一按,火焰自然就出现了”

袁士锴一脸好奇,连忙问道。

袁知平心里一想,兄长手中奇物果然不止一件。

李胜松了手,火焰自然熄灭掉,盖上盖子,递给了袁士锴,讲解道

“ 此物必须名叫打火机,就像我刚刚那样一按就可以生火,而且这个打火机还防风,怎么吹都吹不熄”

说着又从怀里掏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打开按了下去,对着火焰一通吹气,火焰也没有任何削弱。

也不管现场几人的诧异眼光,李胜接着说道。

“当然,打火机也不可能一直燃下去。里面有专用的火油,用完了再加进去就行了。像这样。用这个气嘴,抵住下方凹进去的地方,压进去加一小会就行了”

李胜一边说,一边又拿出一罐丁烷(未免麻烦简称火油),一边演示给众人看,全然没注意到大堂几人的表情。

“贤侄,我就想知道你这怀里,到底有多少东西?”

一直没说过话的袁士伍,终于忍不住了。

谁让李胜的长衫跟个聚宝盆一样,一样一样的东西拿出来,袁士伍观察了许久,也没见他衣衫里像是有东西的样子啊?

李胜一阵冷汗

大意了。


大意了啊!

李胜挠了挠头,然后拉了拉衣衫,笑道。

“这下真没有了。”

“噗”

王楚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继而整个屋里都笑了起来。

“呵呵,伯父说笑了,你们觉得这打火机如何?拿去打点能否拿的出手?”

李胜见差不多了,问着袁士伍。

“打火机你有多少?”

袁士伍接过打火机,端详着,毕竟物以稀为贵,袁家也要考虑这一点。

“像伯父手上这种的有十个,而且用完再也没有了,反而比这种差得多的,不防火,模样差的,倒是有很多。”

李胜想了想,手里这种防风打火机是包裹里拆出来的,而普通打火机,真的是挺多的,烟酒仓库里找到一大箱赠品。

“打火机跟铜镜相比,也不遑多让,不过你确定只需要百户?几万两白银,稍加运作去一个县城当守备也是可以的。”

袁士锴一思量,几万两只求一个区区百户,是不是不太划算。

王楚二人,不管百户还是千户,都十分的欢喜,胜哥居然即将摇身一变,成为大人?

李胜只要一个百户,倒不是人傻钱多,他有两点考虑。

一是镇海堡是自己的大本营,周围也有不少的耕地,虽然目前并不属于镇海堡,这是计划之中的事,堡里大多数人都值得信任。

如果贸然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官职突然太大,怕压不住下属,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变数太大,不好掌控。

李胜也不想节外生枝,浪费时间。

二就是镇海堡百户所正好紧挨着广陵镇,这里贸易发达,佛郎机人也经常出现,他们掌握的燧发枪,大炮技术,才是李胜最眼红最想得到的。

冷兵器时代想要练出一只百战之兵,没有两三年时间根本不可能实现。

而且建虏多骑兵,冷兵器时代的步兵压根没办法与之抗衡,鞑子也不会给李胜那么多时间。

那些穿越小说里使用冷兵器一两个月就形成强大战斗力的桥段,李胜只能说无语。

李胜想要快速发展,而且没有多余的时间给他,除了燧发火铳,几乎没有其他选择。

把自己的想法挑了一些跟袁士锴他们说了说,他们也听后觉得也有些道理。

李胜现在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军户,家世也不显赫,一下子成为守备或者千户,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难免会有些麻烦。

“行,老夫马上书信一封,明日一早遣快马送去省府,这事包在老夫身上,天色已晚,贤侄等人就屈居寒舍一晚吧。”

不知不觉几人聊了半夜了,袁士锴马上吩咐袁知平安排食宿事宜,自己则拉着袁士伍走入后院去了。

走入袁家后院自己屋子里,袁士锴吩咐下人不得靠近,伸手关好了门窗。

“二弟,你觉得李胜这人如何?”

袁士锴走到屋内居中的圆桌旁,一坐下,袁士伍立马给他斟满了茶水。

“人中之龙,不贪财,做事圆滑,知进退,特别是那些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每拿出一件都价值不菲,只消给些时日,前途不可限量。”

一边倒茶,袁士伍一边回答

“我看李胜志向不小,一上来就想执掌兵权,目标明确,坚定,依我看咱们以后跟他合作的时候,同等对待,切记不能怠慢,傲慢,以免生出间隙。”

顿了顿,袁士锴猛喝了一口茶水,大力把茶杯砸到了桌上。

“说不定,这还会成为我们袁家崛起的一个机会。”

满月高高的挂在天空,给大地带来一丝光亮,月色之下的袁家,做出了一个足以改变袁家命运的决定。

夏日的清晨,初升的太阳照在李胜脸上,李晨伤愈后每天清晨都会早起锻炼身体,跑跑步,练练他爹教的拳。

王楚,张二狗也跟在一起,王楚身体还行,基本上都跟得上。张二狗就困难了许多,跑了没一会,就气喘吁吁,瘫在地上。

大声叫着不行了,不行了。

早晨虽然凉爽,略微稍微奔跑一下,汗水照样布满了赤着的上半身,滴滴汗珠顺着脸庞,胸前流下。

身上的伤疤一块白,一块黄的,看起来有些恐怖。

李胜还担心运动量不够,做了个临时沙袋绑在脚踝处。

袁家铺一些下人,长工都好奇的看着李胜,很奇怪李胜的运动方式,包括一些轮守的家丁,看了都直摇头,这样练在他们眼里看来都是花架子,没用处。

还不如练练拳,搭弓射箭来得实在。

花架子练的再好,还不就是一箭的事。

带着一身臭汗,李胜找到了袁知平。

“啊哈…兄长倒是勤勉刻苦。”

袁知平刚起来,就听下人说李胜三人已经顺着堡墙跑了一个时辰了,连忙走了出来,睡意朦胧的给李胜打着招呼。

“习惯了,哦,对了,知平,我看你们家马厩马匹不少啊?还有办法再搞一点吗?”

李胜擦拭着汗水。

“这些马匹都是走私过来的,价格也不便宜,品相差一点的要四十两白银,好一点的至少五十两往上了。怎么,兄长对这些马感兴趣?”

马匹对袁家来说用处倒不大,太平的时候用来跑跑商队,收益也还可观。

可是最近两年,李自成逐渐势大,断了好多商路,袁家的商队自然也是停了,白白的放在那里,人吃马嚼的,只会平白无故的浪费银子。

如果李胜要买,袁家还是很乐意甩掉这个包袱。

“我身在军户,这行军打仗,骑兵必不可少。”

李胜想了想又问

“如果可以的话,说个价格,这些马我都要了。”

这些马虽然年岁不小,脚力也减弱了不少,但是在袁家好吃好喝的照料着,这些马的品相好还是不错的。

袁知平面露喜色,这些马能脱手最好,放在袁家也是个负担,当然也是跟李胜实话实说,要价也很公道。

三十两一匹,马一共有五十四匹,袁家留了四匹,其他的都卖给了李胜,共计一千五百两,当然了,李胜现在没钱,只能记账了。

到时候一并计算了。

“王楚,去牵三匹马过来,兄弟几个练练手。”

李胜几人身为军户偶尔也骑过马,但是谈不上精通,勉强保证自己不摔下来而已。

倒是李胜的爹李大勇,马术那叫一个精湛。

时常露两手,看得李胜羡慕不已。

李胜也准备练习练习后,稍微熟练一点就准备打道回府了,镇家堡也是时候回去了,至于百户的任命,袁士锴估摸着少说也要半个月。

一时间,袁家铺外多了三个骑马的人,看起来不是很熟练,偶尔其中一个还摔下马来,速度很慢,倒不会有什么事,只是尴尬的拍了拍土,又骑了上去。

看得堡墙上的家丁哈哈大笑。


当三匹快马出现在镇海堡的时候,引起了不小轰动,堡里男女老少都出门围观,孩童们,也纷纷围着大马嬉闹,而骑马的三人,傲娇的挥着手,一脸的得意。

那感觉,就像是荣归故里的模样。

张二狗的脸都快笑烂了。

“我说二娃,你三人进趟镇子,直接鸟枪换炮了啊”

“二狗子,看不出来,马儿骑得还不错嘛,小心点,别把家伙事摔坏了,耽误了娶媳妇,老张头可不打死你,哈哈”

“还别说,你三人骑马的样子还有模有样呢,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你们这要是再配上一副上好的甲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边军精锐来慰问卫所的呢。”

堡里军户你一句我一句的调侃起来,骑马的正是刚从袁家堡回来的李胜三人。

在袁家待了五六天,几乎天天练习骑术,不说骑术精通,但是轻易也不会再摔下马来。

这次回镇海堡,一人只带了一骑,剩下的马匹李胜请袁知平代为保管几天,等官身下来了,再送过来,有了官身,才好办事嘛。

这几天除了练习骑术,李胜还跟袁家谈好了烟酒销售的合作,李胜提供白酒,香烟,以及一些玻璃酒杯。

袁家则负责销售,利润三七分。

李胜七,袁家三。

李胜本是想五五分的,袁士锴大呼不可,硬是把比例调到三七。

就算三七,袁士锴都认为占了大便宜。

在看见李胜提供的商品后,特别是透明的白酒小杯,高脚红酒杯后,做工之精细,简直惊为天人。

直呼惊奇。

就算是普通的二锅头,味道都让人着迷不已,劲道大,过瘾,哪怕是喝惯了好酒的袁士伍,也是连连称赞。

袁士锴的意思呢是由袁家直接负责运到南直隶和京师同时销售,定价必然昂贵,光是二锅头,他们就定价五两银子一瓶。

价格最贵的如刁酒,海之梦等,这些酒瓶身光是精美的玻璃五颜六色,上面的印花图案则是更加精美,李胜称之为高档酒。

这些酒更是达到了一千两银子一瓶,南直隶和京师达官显贵无数,这些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几乎是天文数字,可对于他们而言,也不过是只是稍微贵了那么点而已。

袁士锴甚至觉得,就算只卖盛酒的玻璃酒瓶,都不应该只卖这个价格。

至于香烟,是新鲜事物,袁士锴也试过几口,很是提神醒脑,回味销魂,每次抽烟的时候,一股优越感,油然而发。

不过这玩意还必须在官绅阶级推广一下才行。

毕竟大多数人连香烟是什么都还不知道,还得慢慢来才行。

李胜倒给袁士锴出了个主意,找几个有面的官绅们,没事叼根香烟街上走两圈,再吹嘘一番香烟如何如何的贵,抽上两口如何如何的舒服,再送上几根给他们试试,到时候买家自然就上门了。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袁士锴直接同意了。

李胜一路想着这些事,已经走到了家门口还不知道。

“你个混小子,还知道回来啊?”

李大勇看了看骑在马上的李胜,准备了一大堆话,说的时候又说不出来。

李胜看得出来,老爹这是担心他,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

世道越来越乱,前几日河南传来消息,闯贼李自成,罗汝才联军会战朝廷于朱仙镇,结果大败督师丁启睿,导致四十万朝廷大军被杀得溃不成军,死伤惨重。

溃兵几十里绵延不断。

每每大败之后,更是要小心溃兵作乱啊。

这些个溃兵对普通百姓下起手来,比闯贼都要狠。

李大勇走到马前,一把将李胜拉下马来,一脚轻轻踢在李胜屁股上,拉着李胜就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给王楚说道。

“王楚,把马照看好了,咱跟你胜哥聊聊。”

一进屋,李大勇就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先前回堡的军户可是拉回了两石上好的白米,色泽光亮,煮出来的米,香味悠长。

这种米一看就不是俗物,想要买到这种上乘的白米,他给的银子肯定是不够的,而且谁不知道,广陵镇也不可能买到这种好米。

普通米店,卖的大多都是糙米,次米,哪里有什么好米卖给你。

也不是贬低自己,李大勇吃饭的时候甚至都觉得此等好米被自己糟践了。

李胜肯定不能实话实说了。

只能把袁家搬了出来。

没办法,谁叫这是个现成的理由。

“爹,看到三匹马了吧?”

李胜脖子朝外一歪。

“你爹我又不是瞎子,肯定看到了。”

“这米,这马,都是袁家送的。”

李大勇腾的站了起来,大声惊讶

“什么?广陵袁家?你那位同窗好友袁知平家?”

“对,就是广陵袁家,不过肯定不是我那同学,他还做不了那个主,拍板的是他爹,袁家家主袁士锴”

李胜说得口渴,连忙倒了碗凉水,大口吞下。

他爹却是不信,夺过碗,又问。

“为什么?就算袁知平和你是同窗好友,你能有那么大的面子?白白送你如此好米好马啊?肯定还有事,赶紧说。”

没办法,李胜只好把跟袁士锴商量好的说辞告诉了他,诸如袁知平引荐,袁家觉得李胜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这些都是袁家对李胜的投资。

还把袁家准备帮他谋划百户官的事也说了。

如果事情顺利,也就这几天的事了。

说完也不管李大勇信不信,拿着马鞭,快步跑了出去,准备再去练练骑术。

“百户官?你确定袁家能看上你?送钱送粮送马还送官?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李胜走了老久,李大勇还在喃喃自语。

心里仍然不相信。

青州府临淄城

青州左卫卫指挥使府邸内

内院书房,青州左卫卫指挥使高永祚正端坐在太师椅上。

手里拿着一封书信,在他身旁,站着一名身穿长衫的儒士。

看打扮,应该是高永祚的狗头师爷田严。

待他将书信看完,一边伸手将书信递给了旁边的军师田严,也没说话,喝了杯茶水,等着田严。

“大人,这李胜是何人?区区百户而已,何须都司亲自过问?”

田严一目十行,信是都指挥使写给高永祚的,内容很简单,大意就是任命一名叫李胜的军户为百户官。

理由嘛你们卫所自己想。

只是区区百户官而已,用得着都指挥使大人亲自过问吗?

田严很是疑惑。

高永祚手指轻轻的敲着桌子,说道。

“还记得近海百户所的李大勇吗?李胜,就是他儿子。”

“学生记得,这李大勇不过是一名小小的总旗,不可能有通天的本事。”

李大勇这人田严还是记得的,高家世袭青州左卫指挥使,而自己的大人,刚过弱冠,就已经承继卫指挥使,平日里就爱好收藏兵器,也不知在哪本书里看到李大勇祖上因立军功受赏赐佩刀一把。

明明可以一纸军令,李大勇还不得乖乖奉上,非要花五十两银子,自家大人真是个怪脾气。

“就是他,他儿子也不知走了什么鸿运,居然连抚台都搬出来,提点了此事一下,咱们也只能依令行事了。”

既然大人决定了,田严也就不再说话,他身为师爷,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师爷,起草一封捷报,明日遣快马至济南府都指挥使司去吧。”

“请大人示下”

田严走到一旁小桌,端坐提笔。

高永祚想了想,随意说道“前几日不是擒获了海寇翻海蛟吗,你润一润笔,随意编一下,把这功劳就写给他吧,本大人累了,写好后直接送至济南府即可。”

高永祚伸了伸腰,心里嘟囔道:“这两千两银子真好赚啊。”


相关小说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