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军事连载
(纯架空古代市井日常,非单独女主,无系统,历史种田文,慢节奏,非爽文,不喜勿喷。)本文设定背景类似宋朝,重文轻武,礼法并治,内政窘迫,外敌环伺。大魏礼制云,官员逾礼当罢官夺职,皇族逾礼当囚禁终身,赘婿与外男不得出仕。苏牧一朝穿越到了大魏,成了一户商贾家的养婿,发现自己竟然是最下等的民,地位也就比家奴稍微好点。是逃走,还是留下,又或者照单全收?经历一番挣扎逐渐发现岳父和妻子其实一直未曾薄待他,这才逐渐接受赘婿的身份。随着对这户商贾的深入了解,苏牧竟发现自己的妻子竟是大魏皇帝的私生女,而这个皇帝竟膝下无子。且看一个小小的风流养婿,如何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主角:苏牧 更新:2023-04-11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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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苏牧的历史军事小说《寒门养婿全本》,由网络作家“苏牧”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纯架空古代市井日常,非单独女主,无系统,历史种田文,慢节奏,非爽文,不喜勿喷。)本文设定背景类似宋朝,重文轻武,礼法并治,内政窘迫,外敌环伺。大魏礼制云,官员逾礼当罢官夺职,皇族逾礼当囚禁终身,赘婿与外男不得出仕。苏牧一朝穿越到了大魏,成了一户商贾家的养婿,发现自己竟然是最下等的民,地位也就比家奴稍微好点。是逃走,还是留下,又或者照单全收?经历一番挣扎逐渐发现岳父和妻子其实一直未曾薄待他,这才逐渐接受赘婿的身份。随着对这户商贾的深入了解,苏牧竟发现自己的妻子竟是大魏皇帝的私生女,而这个皇帝竟膝下无子。且看一个小小的风流养婿,如何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清晨的一场骤雨,浇得栏下的芭蕉愈发翠绿,墙边的棠梨绽放出雪白花簇,令这春寒料峭的时节又多了一分冷意。
初春的临湖城,正是‘满城飞絮辊轻尘’的时节。
围墙高筑的院落中,一处小小阁楼上。
苏牧提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
春风一夜吹乡梦,又逐春风到洛城。”
只见他,笔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将一首《春兴》落于纸上,观其色其形,点墨间蕴藏着无限的思乡情。
“这么个病秧子身体,老天爷啊!你这是故意坑老子。”
苏牧一个月前穿越到了古代社会,身份是个童养婿。
八岁入沈家,今年十六岁。
在大魏国赘婿的身份非常低下,魏律规定赘婿不许科举、不许做官、不许为差、不许和离......
总之是各种不许。
就连经商所得也要全部归主家。
身为养婿的他,怕是这辈子都脱不掉这个身份了。
“唉!这下真要吃一辈子软饭了。”
苏牧将笔放下,默默吐槽了句,轻咳两声下了阁楼。
走廊里一个小婢穿过,脚步急促却轻盈,她驻足看着苏牧出门,抬头望向隔壁的小楼。
小婢口中喃喃:“姑爷再这样下去,会不会惹恼了小姐,被赶出家门啊?”
隔壁那二楼窗前站着一位美貌女子,大约十五六左右的年纪,身材修长、体态凹凸有致,虽因春寒衣着颇多,但是那种隐隐约约的美感更让人神往。
女子脸上未施脂粉,却是肤光如雪,两行入鬓的黛眉,配上那双清澈如冰泉的明眸,当真是绝世佳人。
她正是苏牧的未婚妻沈云初,看着苏牧离开,她眉头微皱,思忖片刻下了楼。
“韩小六,姑爷又出去喝酒了?”
沈云初喊住一名下人问道。
韩小六是沈家家奴的儿子,今年十三岁,苏牧月前在西湖落了水,好不容易才救回来,沈家怕苏牧再出事,就让韩小六做了苏牧的随从,但苏牧出门不喜欢被人跟着,每次都会将他打发回来。
韩小六刚进门就被沈云初叫住,心中忐忑不安的回道:“回小姐,姑爷不让人跟着,小人没办法。”
沈云初又问:“姑爷最近都去过哪儿?”
韩小六忙回道:“姑爷大抵是去买酒了,然后去湖边发呆,每天都是这样。”
沈云初点了点头,回房收拾一下,带着丫鬟出了门。
临湖城地处江南,是大魏国江浙路府治所在,城西有一片湖泊,湖边游人络绎,湖中船只云集。
苏牧了解过这个时代的地理,这里也有西湖,临湖城的位置应该是杭州,势力分布很像北宋时期,却又有些不同,历史在隋朝之后转了个弯,后面的朝代变了样,考据起来更像一个平行时空。
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游船画舫,穿梭而行,丝竹声、摇橹声不绝于耳。
岸边的乌篷船上,无数个年轻貌美的船娘正向岸边的游人招着手,近岸的画舫上不时有嬉笑声传来。。
苏牧此时已经乘着一艘乌篷船离开岸边。
几艘画舫掩着幔帘泛舟湖上,姑娘小姐们偷偷打开一条缝隙,仔细打量着岸边的才子游人,试图从中选出自己的如意郎君。
有人看到苏牧乘坐的乌篷船在画舫旁边驶过,惊叫道:“哎呀!那是沈家的赘婿,他月前不是落了水吗?怎么还敢来游湖?”
“在哪?给我看一眼。”
“真的是他诶!”
画舫上的姑娘小姐们纷纷打开幔帘,望向下面的乌篷船。
只见苏牧削俊的脸颊平静无波,露着淡淡笑意,只是那孱弱的身体让人不禁生怜。
沈家并没有克扣过苏牧的伙食,只是他自小身体孱弱,虽然已经十六岁,个头也不矮,却总是病泱泱的。
唯一值得称道的也就剩下这副较好皮相。
苏牧很出名,不止在这临湖城,便是在大魏的偏远地区,人们也或多或少的听说过他的名字。
八岁那年,他父母双亡,叔叔将他送到沈家入赘,临了却又反悔,沈家自然不会同意,双方就此展开了一场漫长的诉讼之路。
官司经临湖府衙,再到京城大理寺,历史两年无果后,竟惊动了魏皇陛下,最终御笔亲裁将苏牧判给了沈家。
这个案子如今也成了大魏国赘婿案的断案依据,一经入赘不得反悔,彻底将赘婿群体打入了社会最底层。
事情传开,他在大魏国也算出了名。
苏牧对此也很郁闷,他的身契都不在自己手里,在沈家的地位也仅比家奴稍微高点,行为举止受着大魏礼法严苛的限制。
画舫上的女子们都知道,这个远近闻名的养婿只是身子弱了点,相貌还是很端正的。
她们趴在窗口议论起来。
“他好像相貌挺英俊的啊!”
“这不是废话吗?不英俊沈家会将他招为养婿吗?”
“那时候他才八岁哎!看得出来吗?”
“怎么会看不出,小时候长的好看,大了不会差的。”
“我猜他小时候,五官小巧精致,肤白如瓷,眼睛明亮剔透,笑起来两个小梨涡若隐若现,想想都觉得可爱,嘻~”一位女子看着苏牧说,显然这位脑补能力极强。
“你们说的都不对,咱大魏最缺男人,没人愿意当赘婿,沈家这是提前下手,听说苏牧的叔叔为了夺家产,才将他送去当养婿,只是后来又想多要聘礼,两家谈不拢才告到衙门里。”
女子们莺莺燕燕的声音传到苏牧耳中。
呃!苏牧彻底无语了,这些女人可真够八卦的,八岁的小正太,也能让你们脑补这么多?
对于那点家产他更无所谓了,举目无亲才没羁绊。
苏牧抬起手中的酒壶晃了晃,仰头饮了一口。
“还真是无趣呀!”
忽然,女子们指着湖心发出阵阵惊叫。
“快来看呀!那个白衣公子......”
“呀!方公子好有风度啊!——”
“是临湖第一公子方子期。”
“啊!果然风度翩翩,人家不白在雨里等这么久呢!”
苏牧闻声望去,只见湖面上一艘轻舟驶来,船头站着一位白衣少年,生得俊俏,头戴方冠,面露微笑,手中纸扇轻揺,个中逼格十足。
轻舟在水面划过,迎上一艘气派的楼船,楼船上幔帘遮起,却是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苏牧脸色微微一变,只因他看到楼船的旗子上写着个‘沈’字。
那艘楼船不是别人的,正是沈家的,沈家是临湖城的富贾,沈家家主沈万德老来得女,只有沈云初一个女儿,为了延续血脉才招了苏牧做养婿。
周围的女子们花痴般发出阵阵惊呼。
“哇!是沈家的楼船,方公子这是......?”
“是沈小姐,临湖城第一才女!”
“两人好般配啊!好让人羡慕呀!”
她们似乎忘了苏牧这个养婿的存在,只觉得第一才子就应该配第一才女。
沈云初是个读了点书的文青女,对不学无术的苏牧不太满意,因此两人虽到了年纪却没有同房。
苏牧作为现代知识青年,对此也是嗤之以鼻,前世她这样的才女多得很,女博士、研究生、大学生多如过江之鲫,哪个不比她知识渊博?
如果可以,他才不想当养婿。
这是个男人可以纳妾的时代,哪个男人还没有三妻四妾的梦想。
就算不纳妾,娶个良家女子,夫唱妇随,逍遥自在、快活一生不好吗?
何苦在一棵树上吊死?
女子们又小声议论起来。
“听说方公子追求沈小姐一年多了,只因为沈小姐从小就有个养婿,才迟迟不被接受呢!”
“可不是,听说沈家的养婿是经过陛下朱批的,他就是再无能,沈家也不敢让沈小姐另选夫婿的。”一名女子说着看了苏牧一眼。
苏牧无语,心说老子还不稀罕呢!让她赶快另选,脱了赘婿的身份,凭咱领先了几千年的见识,想娶什么样的娶不到?
“沈小姐与方公子很般配呀!可惜竟那么早就养了婿,估计她心里也苦恼呢!”这一位显然是沈云初的铁杆粉丝。
“养婿赶出家门就是了,他还敢反抗不成?”这位更加脑残了,竟然要将苏牧赶出家门。
苏牧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女人果然善变,刚刚还在夸我,这么快就变心了?
轻舟上一袭白衣的方公子吩咐船停在沈家的楼船旁边,收拢纸扇,合手弯腰作礼,口中念念有词。
离得有些远,苏牧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只是无所谓地笑了笑。
沈家家财颇丰,沈云初也是容貌出众,有追求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况且,若是旁人真入了沈云初的眼,那自己岂不是可以离开沈家恢复自由了?
到时候还不是天高任鸟飞?
凭借自己所能,将来功成名就,娶上十房八房小妾,气不死这个臭婆娘。
想到这里,苏牧望着沈家的画舫,脸上笑意愈发浓郁。
沈云初此时正坐在画舫内的一张矮几前,手里拿着一本线装的册子,深蓝色的封皮上写的是《传序女》三个字。
“姐姐就这样拒绝了方公子?真是可惜呢!”窗边一美貌女子放下幔帘回身笑道。
沈云初摇了摇头,“玲珑妹妹,莫要打趣姐姐了,姐姐家中是有夫君的。”
美貌女子是沈云初的闺中密友,叫曲玲珑,与沈云初年龄相仿,生的娇艳欲滴,人前柔柔糯糯,私下里却又有些顽皮。
“姐姐每次出来游玩总是捧着书,真的好生无趣呢!”曲玲珑走过来伸手去夺,“姐姐又在偷偷看什么书,给我看一下嘛!”
沈云初急忙将书藏在背后,有些紧张的说:“这书你不需要看。”
曲玲珑纤指托腮,好奇的问:“莫非又是什么驯夫术?”
“不是。”沈云初一阵无语,这妮子怎么那么重的好奇心。
“呵!看来被我猜中了。”曲玲珑将手一伸,娇声说:“好姐姐,我就只看一眼好不好。”
沈云初无奈,将书拿出来,给她看了看封面。
“姐姐在看传序女?”曲玲珑惊讶的眨了眨眼:“也对呢!姐姐从小就养了婿,以后可是沈家的一家之主呢!”
《传序女》这部书是前朝一位才女所作,内容是女子如何传承家族血脉,如何管理家产,如何处理与赘婿之间矛盾,是写给绝户人家负责传序的女儿读的,普通女子没这个需求自然不需要读。
沈云初无语的摇了摇头,起身来到窗前,掀开幔帘一角,打量着不远处乌篷船上的苏牧,明眸泛起一丝常人难以察觉的异样。
少顷,楼船缓缓转向往湖心驶去。
方子期却是吩咐船夫划船驶向苏牧,两相交汇时,极为不屑的瞥了苏牧一眼。
此时一艘画舫上,几名才子模样打扮的人探出窗口,对着苏牧嘲讽道:“吆!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沈家的养婿。”
“未婚妻被人明目张胆地追求,他竟不敢言,真是窝囊废。”
苏牧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他才不会将这些话当回事,沈家最好将他赶走,这样他就自由了,来到这个世界月余时间,他最在意的还是自由,其余的,与他无关,也不太在乎。
女子们看完湖心的闹剧才又看向苏牧,见他竟没有半点异样,不免心中诧异。
“他为何一点都不生气呢?”
“未婚妻被人追求,他的表现怎么好像事不关己一般?”
“刚刚沈小姐不会是答应方公子了吧?”一个女子好奇的问道。
“若他被沈家赶出家门,姐姐们可别跟我抢,我爹说要给我找个上门的。”一个女子小声说道。
“呸!呸!呸!谁要跟你抢,你真是不知羞呢!”
苏牧抬头看去,说话的女子们立时红了脸,纷纷缩回身子放下窗幔。
“唉!这些长舌妇,就会嚼人舌根子。”
身后的船娘噗嗤笑出了声,苏牧扭头笑问:“难道我说的不对?”
船娘美眸一惊,急忙摇头,又点头,有些蒙了,愣了片刻,没想明白应该摇头还是点头,于是岔开话题,小声问道:“公,公子要去哪里?”
苏牧望向湖心,雨又下了起来,湖面上烟水茫茫,初春的天气却如暮秋一般阴沉,让人不觉意兴阑珊,他却没有返回的意思。
撑开纸伞,说道:“去湖心岛吧!”
“嗯!好!公子站稳些。”船娘划着乌篷船向湖心小岛驶去。
湖上风光依旧,船去人离,仿佛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湖心岛百米方圆,位于西湖中心位置,岛上建有几处阁楼,供游人登楼远眺。
苏牧倚着阁楼上的栏杆,一口一口地喝着酒,不多时酒壶便空了。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望着雾气蒙蒙的湖面,苏牧缓缓轻吟,此情此景,正应了秦观的这首《浣溪沙》。
这个时代虽然没有那些名动天下的大诗人,苏牧却从没有想过写诗词邀名,也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吟上几句。
呸!敢挖老子的墙角,虽然老子不喜欢当赘婿,但也绝不想带绿帽子,别让老子碰到丫的。
苏牧终究还是没忍住暗骂了一句,将酒壶往栏杆上一放准备离开。
“公子烦请留步,公子刚才的两句诗甚是应情应景,不知...不知全诗为何?”
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竟是在夸赞他吟的诗词,顺便一求诗词全貌。
苏牧扭头看去,入眼的景象,却让他瞪大了眼睛。
只见身后站着一个绝美女子,她肌白胜雪,容色绝丽,莫可逼视,嫣然一笑有群芳难逐之绝色,只是那明艳绝伦的娇躯微微有些孱弱,肌肤间少了一层血色。
女子生得娇美,站在那里娴静如花,又如细柳扶风般娇弱,让苏牧转身的瞬间便愣住了。
绝美女子身边跟着个俊俏的小丫鬟,虽然年纪小些,但那容貌也是极为标致,一看衣着打扮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丫鬟。
临湖城里的人都知道苏牧的身份,很少有陌生女子跟他搭言,此时有陌生女子过来说话,他猜测这主仆二人或许不是本地人。
苏牧心想,我就说嘛古代美女还是很多的,离了沈家还会愁娶不上漂亮媳妇?
绝美女子的出现,无形之中让他离开沈家的念头又多了一分。
“公子......”
绝美女子见苏牧愣神,不由开口唤道。
苏牧这才回过神,拱手道:“不知这位小姐叫在下有什么事?”
绝美女子扭头看了一眼楼梯口,回过头时脸上已经泛起一抹红云。
古代女子与陌生男子搭讪是极为失礼的举止,生怕被人看到传的人尽皆知,但苏牧吟的词刚刚只听到半阙,如果不能知道余下半阙,怕是要失眠好久了。
“方才听闻公子吟的佳句觉得甚好,小女子想一窥全貌,公子可否全部吟出呢?”
苏牧闻言会心一笑,作为一个现代人,吟几句唐诗宋词还不是信手拈来的事,这首词虽不是他作的,但不妨碍他会吟啊!
不过,这诗词毕竟是剽窃来的,他摇了摇头说:“惭愧,惭愧,不敢污了佳人之耳。”
旁边俊俏的小丫鬟闻言,噗嗤笑出了声,男人都是色鬼投胎吗?小姐只是求句诗而已,什么佳人不佳人的,这人果然与那些滥竽充数的才子一样,看到小姐的容貌就极尽献媚。
“哼!都是一丘之貉。”
绝美女子闻言瞪了小丫鬟一眼,小丫鬟急忙捂住嘴不敢出声了。
苏牧无语地摇了摇头,心说这小丫鬟有点愤世嫉俗啊!
“公子所吟半阙意境幽远,定是触景生情所作,我猜得可对?”
绝美女子略显尴尬,边说边望向湖心,只见廊外花儿自由自在地轻轻飞舞,丝丝细雨漫无边际地飘洒着。
不可否认,这首词确实应情应景。
不过苏牧还是摇了摇头,“怕是要让小姐失望了,施才只是触景生情随口道出,并无全首。”
他吟这两句诗词,并不是想卖弄什么,只是触景生情,抒发一下连日来心里压抑着的愁绪。
绝美女子抬眸看向苏牧,同时迈步走到栏杆前,与他并排而立,“都说江南盛产才子佳人,多是文人墨客,常传出名动天下的诗词,刚刚听到公子所吟半阙,只觉得凄清婉美,细腻含蓄,从未听过这么好的诗呢!公子又何故非要拒绝小女子的请托?”
苏牧感受到对方的目光心中很是无奈。
大魏国重文轻武,从这个女子对苏牧的态度上可见一斑,女人天生就感性,秦观又是婉约派的词宗,他的诗词讨女子喜欢也很正常,换成男的怕是要说苏牧无病呻吟了。
虽然读书人的事不能叫偷,但苏牧心里还是有点小惭愧,“小姐谬赞了。”
绝美女子见苏牧温文尔雅,甚为谦虚,那双明眸浅浅一笑:“公子过谦了,只听了两句便可知这首诗必定不凡,只是...似乎又不太对!”
苏牧只是截取了《浣溪沙》中不前不后的两句吟出,才让她觉得这是一首诗,同时又觉得有些不太对。
“这不是诗,是词。”
“是...是词?”绝美女子万分惊愕,“烦请公子解惑。”
苏牧见推脱不过只得将秦观的这首《浣溪沙》吟出:“漠漠轻寒上小楼,晓阴无赖似穷秋,淡烟流水画屏幽。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宝帘闲挂小银钩。”
绝美女子樱唇微颤,显然是在默记这首偶然闻得的诗词,她猛然回首,却见阁楼对着门的位置摆放着一个山水画屏。
画屏上,烟雾淡淡,碧水潺潺,意境幽幽。
“漠漠轻寒上小楼,晓阴无赖似穷秋。”
绝美女子口中喃喃,心中暗想果然是他随性而作,如此年轻就可以做出这等好词,他到底是什么来历?
“春寒料峭,晓阴丝雨,胜似穷秋......公子大才!公子可有功名在身?”
她被这首诗惊艳到了,美眸闪闪看着苏牧的侧脸,口中仍是喃喃:“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宝帘......”
读书人在魏人眼中地位很高,人们都觉得好男儿就应该科举入仕为官,绝美女子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
苏牧摇了摇头,“没有,在下自知无力通过科举。”
绝美女子张了张小嘴儿,似乎不太信,但又觉得萍水相逢,问得太多难免失礼,便不再追问,心想既然得了诗就快些离开吧!不过她还是没忍住,开口问道:“不知公子贵姓?”
苏牧笑着一摊手:“临湖沈家养婿,苏牧。”
“养婿苏牧?”
绝美女子愕然,显然是听说过苏牧的,多年前的那场御前养婿官司世人皆知,她自然也听说过这件事。
小丫鬟也是万分惊讶,养婿苏牧案她也听人说起过,没想到今日会碰到真人。
绝美女子有些惋惜的说:“以公子之才......实在可惜。”
主仆二人面上都露出同情神色,觉得有此文采却不能参加科举实在可惜,只是话没明说。
苏牧知道她说的可惜是什么意思,但在大魏赘婿不能参加科举,更何况,自家事自家知,他可没能力去考什么进士。
“多谢公子,小女子这便告辞了。”
绝美女子心下早已了然,随即盈盈一礼,准备告辞离开,她与苏牧说这么多已是非常逾礼,不敢再多做停留。
苏牧点了下头,大大方方合手一礼,“请便。”
绝美女子下了楼没走几步,便听到楼上传来苏牧的郎朗笑声,“人生,皆是过客,看透就好。”
她驻了下足,随后带着小丫鬟离开。
主仆二人撑着油纸伞漫步湖边,绝美女子突然又驻足回首望了望远处的阁楼,轻语:“人生,皆是过客吗......?”
“小姐怎么会走不动路了呢?好生奇怪呢!”丫鬟狡黠笑道。
绝美女子柳眉微颦,抬手要打:“死丫头,胡乱说些什么呢?只是萍水相逢罢了,回去不许乱讲。”
“是,是,是,萍水相逢,绝不乱讲~”丫鬟将‘萍水相逢,绝不乱讲’几个字咬的极重,说完见自家小姐面色不悦,拔腿就跑。
绝美女子拎着裙角,在雨中急追,“还敢碎嘴,看我不打你。”
人影渐渐远去,只余下一片朦胧雨雾笼罩其间。
湖面上传来阵阵歌舞声,曲音曼妙,音喉动人。
苏牧静静听着。
良久,轻轻一叹:终究还是要回那如囚笼般的沈家。
急急的细雨仍在下着,苏牧估摸着到了午时,才乘船离开。
......
临街小酒肆搭出的棚下,一位俊俏的小酒娘正坐在板凳上,一手支着桌子,掌心托着尖尖的下巴,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似是在想着心事。
苏牧撑着油纸伞缓缓行来,走到近前驻了足。
小酒娘恍然间扭头,看到了苏牧,急忙起身,“公...公子回来了!”
苏牧笑着点了点头,走过去将纸伞收拢,坐了下来。
“公子要吃什么?”小酒娘口中问着,脚下已经移到旁边的锅灶前,砧板上摆放着准备好的些许蔬菜和擀好的面条。
“还是老样子。”
“好!人家这就给公子下面吃。”
小酒娘嘴上说着,已经麻利地开始往锅里下面条。
苏牧看着她在灶头前忙碌笑了笑,他几乎每天早上都会来这家酒肆打一壶酒,午时回来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然后再返回沈家。
少顷,小酒娘捧着碗阳春面走过来,“公子,您的面好了。”
碗中已经放好苏牧习惯吃的各种佐料,上面还盖着一个油煎的荷包蛋。
“多谢。”苏牧取出十五文钱放在桌边。
小酒娘伸手取走放进一旁的钱娄。
苏牧甩开腮帮子吃面,他碗里茱萸、葱花、蒜泥堆成了小山,本地阳春面以清淡为主,苏牧的口味较重,小酒娘知道他的口味,每次都会很细心地帮他放足够的量。
见苏牧吃得大汗淋漓,小酒娘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忽然间苏牧愣了一下,抬起头看向她,他发现碗里竟还藏着个荷包蛋。
鸡蛋在这年头可是很值钱的,一碗面不加鸡蛋只卖十文,加了鸡蛋却要十五文,苏牧只给了十五文,碗里却有两个荷包蛋。
小酒娘眨了眨眼示意他快吃,又扭头看了看酒肆里面忙碌的老父,她这是偷偷给苏牧加了个荷包蛋。
苏牧愣了片刻,低头继续吃面。
小酒娘脸上泛起一抹绯红,转身进了里面,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般。
不多时,苏牧打了个饱嗝,拿起油纸伞准备离开。
就在此时,街道上传来一阵嘈杂声,远处的摊贩还没来得及收摊便被掀翻,有人在雨中急跑,口中大叫,“了不得了,那帮杂碎又来了。”
酒肆里的老汉和小酒娘闻声急忙出来,老汉急道:“快...快收摊子。”
小酒娘也是面露惊恐,却不忘提醒苏牧,“公子快些离开,秦泼皮又带人来收钱了。”
秦泼皮原名秦有佺,是这条街市上出名的混混,手底下有七八个闲汉地痞做打手,专干沿街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的事,不给钱就别想在这条街上安稳做生意。
苏牧皱眉望去,只见一伙汉子正在一家包子铺前叫骂,几个笼屉被掀翻,包子滚落了一地。
卖包子的夫妻两人跪在地上痛哭哀求着。
七八名汉子将笼屉掀翻,雨棚扯烂还不罢休,又对着那夫妻二人一阵拳打脚踢。
片刻后,小酒娘和老汉将东西搬进铺子,里面的食客也都识趣地走了出来,老汉锁门准备离开。
“公,公子,快走,他们要过来了。”小酒娘不忘嘱咐。
老汉也说:“公子快些离开这里吧!”
“想跑!那边老郑头要跑!快拦住他们。”不远处眼尖的混混们大叫着飞奔过来。
小酒娘和老汉刚打着伞走出没多远,就被混混们追上围了起来。
“死老东西,每次见了爷爷们就跑,这次看你还跑不跑得掉。”一名混混抬脚将老郑头踹翻在地。
小酒娘急忙去扶,“阿爹!你没事吧!”
“这条街上的规矩是每月上交五贯地头钱,你上个月就没给,算上这个月的一共十贯,今日拿不出,以后生意就不要做了。”秦泼皮喝道。
老郑头被小酒娘扶起,哀求:“老汉小本经营,实在交不起那么多钱,求各位好汉高抬贵手啊!”
“少他妈哭穷!我们出人护着这条街,让你们踏实做生意,这风里来雨里去的,要你们几贯钱多吗?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今天必须给,否则......”秦泼皮看了老郑头身后的小酒娘一眼,眼中露出一股淫邪之色,“这丫头倒是生得越发水灵了,拿她抵债也行,可以给你免半年的地头钱。”
小酒娘脸色大惊,手死死抓着老郑头的胳膊,娇躯不停地颤抖。
老郑头也是脸色大变,“万万不可啊!这绝对不行。”
秦泼皮面色冰冷,厉声喝道:“要么给钱,要么给人,否则别怪我心狠手辣。”
说着一摆手,身后的混混们摩拳擦掌走上前,显然是要动手了。
街道两侧檐下避雨的食客们,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竟无一人敢上前劝阻,这条街上的人都知道秦泼皮的凶狠,秦泼皮敢在临湖城里如此飞扬跋扈,是因为在衙门里有后台,去年打伤了人,衙门不痛不痒地处罚一下便草草结了案。
积威之下人人恐惧,此时出头就是引火烧身,故此没人敢为这对父女说话。
苏牧没有离开,看着这一幕心中有些纠结,他对这对父女的情况多少了解一些,郑老头叫郑丰年,女儿叫郑婉清,郑丰年老年得女,妻子生下女儿后落了一身病,常年需要看病就医,小酒肆赚的钱大半用来看病了,拿不起地头钱也很正常。
地头蛇收保护费在此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苏牧与这对父女还算熟络,两人对他也算照顾,现在两人走投无路,苏牧如果不管,他们必定很惨。
但他现在也是寄人篱下,手上又没功夫,强出头肯定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老郑头苦苦哀求:“老汉给,老汉一定给,秦爷宽限几日可好?”
“少他妈糊弄老子,上个月的你还拖欠着。”秦泼皮又是一脚将老郑头踢倒,几个混混将老郑头按在地上,与此同时,秦泼皮伸手抓向小酒娘。
“晴儿快跑!莫要管爹。”老郑头大声叫道,他试图起身,却被混混们按着动弹不得。
父女两人被地痞们围着,哪里有路可跑,眼见秦泼皮的手伸过来,小酒娘脸色惊慌,很是无措,不经意间抬眸看向苏牧。
此时她很无助,很希望苏牧能挺身而出,却又怕连累到他。
雨幕漱漱落着。
老郑头的脸被按的紧贴在地上,小酒娘手中的油纸伞不知何时掉落到了路边,满身上下被雨水打得湿透,雨水从发髻流下,经过那张漂亮的脸颊,夹带着两行泪水一起滑落。
苏牧一咬牙,拾起块青砖跻身上前,心中暗骂:他妈的!前世不敢打架,那是因为打赢了要掏钱,打输了要住院,搞不好还要被请去踩缝纫机,到了古代自己怎么还这么畏手畏脚的。
“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这似乎很不妥。”
秦泼皮闻言愣了一下,扭头看去,只见说话的人是个一身青衣,头戴纶巾,身材孱弱的少年,这个人他认识,随即玩味地一笑:“吆喝!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沈家的养婿,你想多管闲事?”
苏牧看着秦泼皮点了下头:“你可以这样认为!”
“我呸!你一个养婿也敢替人出头,滚一边去。”秦泼皮瞪着苏牧说:“一个吃软饭的废物,也敢妨碍大爷办事!”
骂一个赘婿是吃软饭的废物,已经没有什么话比这更能侮辱人了。
小酒娘惭愧地低下头,老郑头也是闭眼不敢去看,苏牧为了他们才受此奇耻大辱,让这父女二人内心无比愧疚。
“老子今天就是要多管闲事。”苏牧说话间一板砖拍在了秦泼皮头上,秦泼皮顿时眼前一黑,他没想到苏牧会这么狠,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拍得头昏眼花摔倒在地。
苏牧脸色冰冷,异常狠辣果决,与在湖边斯斯文文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如果被那绝美女子看到,肯定会心中生疑:这真的是同一个人?
“你胆敢!”混混们没想到苏牧这么果断,放开老郑头抢到苏牧身前将他围了起来。
小酒娘急忙去扶老郑头,目光却一刻不离地望着那时不时轻咳一下的孱弱身影。
苏牧掂了掂手里的砖头,“不要命的尽管过来吧!”
这些混混向来吃软怕硬,看着倒在血泊里的秦泼皮,又看到苏牧手里的砖头,心中发怵不敢上前。
“这人真狠,一板砖就将人拍晕了。”
旁边围观的人们议论起来。
“以前怎么没听说过沈家的养婿有这种胆量?”
双方对峙着,秦泼皮被混混们扶起,额头肿得老高,伤口上渗出丝丝血迹,显然苏牧拍得这一下不轻。
在古代打死人也是要偿命的,故此苏牧没有下死手。
“你他妈的敢打老子......”秦泼皮被人扶起,晃了晃脑袋,扶着额头怒道。
“啪!”
话音未落,苏牧一巴掌扇在秦泼皮脸上,秦泼皮直接被打蒙了。
苏牧没有给秦泼皮任何思考的机会,必须震慑住这些泼皮,否则对方七八个人一起上,遭殃的就是自己了。
“给老子记住,今天起滚出这条街,否则老子见一次便打一次。”
秦泼皮脸色极其难看,刚被一砖头拍晕,还没缓过神又被一巴掌扇的两眼冒金星,看到苏牧手里掂着青砖,莫名得一哆嗦,仍是嘴硬的说:“你......你他娘的别后悔!”
他嘴巴虽硬,眼神却在示意手下扶着自己离开,这厮欺软怕硬惯了,真碰到硬茬子也是害怕的紧。
苏牧虽身体孱弱,个头却并不矮,往那里一站本就有几分气势,况且苏牧是真敢用砖头拍人,这帮泼皮又怎么会不怕。
“有本事就放马来吧!”
“咱们走着瞧.....”秦泼皮被混混们搀扶着离开,口中仍是骂骂咧咧。
看着混混们走远,苏牧重重咳嗽两声,扭头露出个笑脸,“你们没事吧?”
小酒娘愣了一下,忙道谢:“多,多谢公子。”
“多谢公子出手相救!老汉无以为报。”老郑头说着就要下跪,苏牧急忙伸手拦住,“举手之劳,郑老伯不碍事吧!”
“不碍事的,不碍事的。”老郑头感激的说。
苏牧撑开油纸伞递给小酒娘,“快扶郑老伯回去吧!免得着了凉。”
“阿爹!咱们回去吧!”
小酒娘接过油纸伞,扶着老郑头返回酒肆。
片刻后,她拿着壶酒跑出来,发现苏牧的身影已经渐渐走远,急忙追了上去。
“公子~,公子~”
“等等!”
“哎呀!”
苏牧闻声回首,只见她在雨中小跑过来,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挣扎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身前,样子极为狼狈,美眸却闪闪发光,盈盈一礼:“婉清多谢公子相救,这壶酒给公子带回去喝。”
“谢了!”苏牧笑着接过来,“回去吧!如果再有事发生就去沈家找我。”
小酒娘颔首低眉,欠了下身,扭头离开,却是不住的回头看,她知道苏牧是沈家的养婿,但这位情窦初开的少女总是难以抑制心中莫名生出的一丝情愫。
苏牧打开酒壶灌了一口,“咳!咳!”
他其实不好酒,只是此时的酒度数较低,微甜,微香,与前世的果儿酒一般,他只是将这酒当饮料在喝。
雨中,人影渐渐远去,刚刚发生争执的街市上早已空无一人,一个白衣公子从墙角走出,身后跟着个撑伞的下人。
白衣公子玉面清秀俊朗,正是在湖上挖苏牧墙角的方子期,他嘴角露着笑意,手中纸扇一展,轻摇两下,目光却是看着苏牧离去的方向。
身后的下人献媚地笑道:“公子,苏牧得罪了秦有佺,咱们或许可以从中做做手脚。”
方子期点了点头,“方彪,你再像上次那样失手,就去岭南管生意吧!”
方彪闻言身体一颤,忙说:“公子放心,这次一定能成。”
......
沈云初乘着画舫在湖上转了一圈便回了家,她只是去看看苏牧每日在做些什么,没想到会被人当众求爱,最关键的是还被苏牧看到了,两人虽没同房,平时也很少说话,但在名分上早已是夫妻,发生这种事难免有些忐忑不安。
沈云初来到苏牧的住处,她觉得这件事有必要跟苏牧解释一下。
阁楼上一个小丫鬟正在收拾房间,见到沈云初来了,急忙弯腰施礼:“见过小姐,小姐要找姑爷吗?”
沈云初微微点头,扫视一眼房内陈设,她已经很久没来苏牧的住处,竟不知道何时起,这里多了一个书架,上面摆着不少书籍。
“你去忙吧!不用管我。”
“是。”
沈云初心不在焉的坐下,纠结着等会怎样跟苏牧解释湖上发生的事。
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书桌上,看到了苏牧出门前写的那首诗。
“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
“春风一夜吹乡梦,又逐春风到洛城。”
“这诗......?”沈云初心中诧异,“觭梦,这首诗从何而来?”
觭梦是沈家给苏牧安排的使唤丫鬟,十三四岁的年纪,已经服侍了苏牧几年时间,但她并不是苏牧的贴身丫鬟,更不是暖床丫鬟,最多只是负责帮苏牧收拾一下房间,照顾下起居。
“是姑爷写的呀!姑爷最近一直在读书练字呢!奴婢虽然不识字,也觉得姑爷写得真好,小姐也觉得好吗?”
觭梦不知道小姐为什么突然来了这里,但不忘在小姐面前夸赞苏牧。
沈云初的绝丽容颜上露出不信的神色,“他...他在读书练字?”
“是的呀!您不常来这里,其实姑爷每晚都读书至深夜的。”
沈云初闻言,美眸圆睁,朱唇微颤,纸上所书的字体是她从未见过的书法,笔锋纤细爽利又不失力度,颇有兰竹瘦细劲挺之妙,其中意韵和功底更让人赞叹不已。
美人纤手执着纸张又细细读了几遍,心头直是颤了又颤。
这真是他写的?
这...这...这不可能!
沈云初虽觉得这首诗很好,但还是不太相信是苏牧作的,心想这必然是他在外面买来,又故意放在这里给自己看到的。
“哼!不学无术,净想这些纨绔子的手段。”
苏牧往常的作为,让沈云初很难相信这是他写的。
但她又觉得这首诗很好,字也别具一格,猜测必然是出自名家之手,随即叠好收入了袖中。
觭梦心里替苏牧着急,忙解释:“小姐,这真是姑爷写的,姑爷最近读书可用功了。”
沈云初看她不像说谎,心中疑惑,眸中略有期许:“你看到他写了吗?”
觭梦摇头,“这里除了奴婢没人来呀!奴婢上楼时就看到这首诗放在桌上,肯定是姑爷写的!”
沈云初失望的摇了摇头,心说他怎么可能作得出这种好诗,是自己想太多了,“他还没回来?”
觭梦心中一惊,忙说:“姑,姑爷只是出去散散心,姑爷每天都会出去,小姐是知道的。”
“等他回来记得过去告诉我一声。”
“是。”
沈云初交代完便下了楼,刚走出院子就碰到了苏牧,见到他手中的酒壶,只是皱了皱眉,并未出言责备,取出那张纸问道:“这首诗是你作得?”
苏牧闻言直接摇头否认,“不是,抄来的!”
沈云初心里一叹,明知道不是他作的,自己又何必多此一问。
少女的心思也很单纯,无数次幻想过自己的夫婿能多少有些文采,让她不至于在人前不敢提起。
但此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沈云初纠结片刻,问道:“刚才...你...你都看到了?”
苏牧的脸上的表情毫无波澜,点头说:“看到了。”
沈云初解释道:“今日是上巳节,我只是去游玩,没想到会碰到这种事。”
三月初三,上巳节,在大魏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又称女儿节,女子婚前举行及笄礼就在这一天。也叫求偶节,未婚女子这一天穿上漂亮衣服在水边游玩,踏歌起舞,以驱邪气,未婚男子也会如狼似虎的出现在水边物色佳人,以便日后托媒提亲。
苏牧闻言淡淡一笑,他心里是有点不爽,却也没往心里去,两人本来没什么感情,他是说不准这几日就要逃离临湖,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了。
她想去见什么人,他确实不太在乎。
沈云初身旁的丫鬟忙说:“姑爷,那个姓方的想邀请小姐晚上去参加诗会,小姐原本已经被邀请了,谁知生了此事,小姐已经决定不去了。”
主仆二人都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苏牧虽然是赘婿,但这种事对男人来说可以说是奇耻大辱,不解释清楚,沈家要不得安宁了。
“无妨,想去就去吧!”苏牧摆摆手,进了院子。
沈云初表情复杂的看着他走进院子,两人的关系一直不温不火,最近月余时间他对自己似乎更加冷淡了。
“姑爷,您出去时不是带了伞吗?”
苏牧刚进门,便见觭梦撑着油纸伞来到身前,他玩味笑道:“伞换酒了。”
觭梦看着苏牧走向阁楼,心中愕然:这不对啊!府里从来没短缺过姑爷银两的。
她看见门外沈云初似乎不太高兴,“小姐~”
沈云初摇了摇头,并未说话,带着丫鬟回了自己的住处。
“他真的没生气吗?”
坐在桌前,沈云初心中一片茫然,忽然想到了什么,取出那张纸,轻轻打开铺在桌上,又仔细读了一遍,忽然美眸一怔。
“他说是抄来的,那这字......是他写的吗?”
“洛城!洛城!”
“没错,他老家是在洛阳附近。”
苏牧的老家本是洛阳附近,父亲死后,母亲带着他回睦州外公家暂住,在临湖病倒没几日便去世了,八岁的苏牧一下没了亲人,在洛阳只有一个叔叔在,名字叫苏括,官府通知苏括过来接人,苏括来倒是来了,只不过接到他后,直接送到沈家当了养婿,还在沈家得了一笔不菲的聘礼。
她双手交叉将莲花瓣似的下巴垫起,娇躯伏在桌上,目光紧盯着纸上从未见过的字体发起呆来。
苏牧回到住处,沐浴一番,换了身干爽衣服,坐在书桌前提笔练起了字,瘦金体是他前世唯一学过的书法,写的只能算是中规中矩,这还是练了月余时间的结果。
他此时心中想着今日小酒肆发生的事,替人强出头是一件很愚蠢的事,脑子一热就做了,那些人未必肯善罢甘休。
郑家父女也好,沈家也罢,都只是地位卑微的商人,前者属于小商小贩活的很艰难,后者在盛世或许可以活的滋润一些,但真的遇上事,未必比秦泼皮那种人活的轻松。
而他身为商人家的养婿,地位更低,这个身份决定了他未来的路会很不好走。
思索良久,他在纸上写道:“生如蝼蚁当有自知之明,命有此生更应倍加珍惜。然而,贩夫走卒,引车贩浆,是百姓卑微而又正常的生计,施以霸凌者......”
苏牧想通了,也就不再为自己的鲁莽自责后悔,脸上渐渐露出笑容。
小丫鬟觭梦在楼下收拾完,正要上楼,却被沈云初派人叫了过去。
沈云初确信这首诗不是苏牧做得,但对他这手字很好奇,只是不知道苏牧什么时候练了这么一手好字。
“觭梦,他写过字的纸可还有吗?”
觭梦闻言身体一颤,“小姐想要姑爷写过字的废纸?”
沈云初点了点头,“你回去帮我取几张来。”
觭梦面露尴尬,吞吞吐吐的说:“那...那...那些纸都被姑爷用掉了。”
沈云初好奇的问:“用掉了?”
“出,出恭用了。”觭梦小心翼翼的说,生怕小姐发火。
沈云初闻言脸上表情一僵,沈家有钱,却也没富到用纸如厕,即便废纸也舍不得,用过的纸都要收集起来留做他用。
主家如厕都舍不得用纸,他竟然舍得,也难怪觭梦说话吞吞吐吐,她是怕苏牧因此事惹得沈云初不快。
“知道了,记得帮我留意一下。”沈云初没有说什么责备的话。
觭梦见她没追究,紧张的心放下,急忙应道:“是!奴婢记下了。”
“咳咳!”
门外两声低沉的咳声传来。
沈云初急忙起身,房里的丫鬟也急忙去开门。
只见一个年约六旬的老人走了进来。
“爹!”
沈云初急忙上前低头一礼。
老人正是苏牧的岳父沈万德。
沈万德摆了摆手,吩咐两个丫鬟:“你们都出去。”
他表情有些沉重,沈云初猜测父亲知道了今天湖上发生的事,等两个丫鬟关了门,坐在桌前低头不语。
沈万德叹气道:“你应该知道方家没安什么好心!”
沈云初急忙起身去搀扶,“爹,您别担心,女儿过去跟他解释过了,他没生气,女儿也不会做出那种事的。”
“等我死了,你们夫妻还是这种关系,怎么守得住这份家业?”
沈万德重重咳了一声,他费尽艰辛选了苏牧这么个无牵无挂的养婿,为此不惜将官司打到京城,没想到女儿长大后有些抵触这门亲事。
“有陛下的一纸判词在,你只能安心跟他过日子,不要动逐夫的念头,为沈家传宗接代才是你要做的事。”
沈万德将道理说得很明白,沈家毁这门婚事就是打大魏国皇帝的脸,大魏内卫会直接收拾了沈家。
这一点沈云初自己也很清楚,只是觉得事事都要她主动,怪难为情,还有就是苏牧不学无术,空有一副好皮相。
“女儿从来没有想过要那样做,女儿只是......”她想说又不敢说。
“都进来吧!”沈万德点了点头,朝门外叫了一声。
只见门被打开,走进来五个女人,都是年纪颇长,两人在前三人在后,后面三人每人手里托着个木盘,盘上被红布盖着,看不出里面是什么。
沈云初见此身体一颤,怔在了原地。
“你今天冠笄吧!过几日便与苏牧圆房。”沈万德说完迈步离开。
‘女子许嫁,笄而礼之。’他这是让沈云初行笄冠礼,今后衣服,发饰,钗饰与少女用的都要有所区别,是女人成人,将为人妇的仪式。
沈万德年近六十,在此时已算是高龄,早就等不急想抱孙子了,这门亲事拖到现在已是不能在拖,几天前就准备好了给沈云初加冠的事情。
苏牧捏着鼻子走出茅厕,长长舒了一口气。
此时的马桶就真的只是放一个桶在里面,天气转暖,气味越来越让人难以忍受了。
他有些想念前世的马桶了。
苏牧在院子里的水缸前驻足洗手,心里想着怎么解决方便的问题。
赘婿只是人家的生育工具,他就是想做点什么,沈家也不需要。
既然是混吃等死,为什么不想办法让自己活的更舒服一些呢?
前世苏牧的父亲是个农机维修工,他从小受父亲影响也喜欢动手,工作后,每天下了班就在自己的出租屋琢磨手工打发时间,由于经费有限自己制作了一个车床,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触电身亡到了这里。
为了省点小钱丢掉性命,每每想到这里他就无比郁闷,故此一个月来他很少去想制作东西的事。
此时为了生活的舒适,他又沉浸了进去。
“抽水马桶,虹吸原理,好像不是很难!要抽空好好研究一下了。”
苏牧准备将精力用在改善生活舒适度上,即便他能做一些东西来赚钱,此时也不方便拿出来,因为赘婿的一切收益都要归主家,就目前而言他还没将这里当成家,自然不会去付出什么。
魏律对婚姻有详细规定,赘婿是不许和离的,只能是女方将赘婿逐出家门,与男方休妻类似,对财产也有规定,入赘十年,赘婿才可以在自己赚的钱中分两成收益为私财,被赶出家门时可以带这些钱离开,如果自身没收益,女方也要给一些钱财,以保证人不被饿死。
“这万恶的封建社会!”
苏牧吐槽着古代礼法对人的束缚。
“咳!”沈万德在院门口轻咳一声。
苏牧闻声扭头看去,见到是沈万德,合手一礼,“岳父。”
沈万德点了点头,走到廊下的石桌旁坐下,“初儿今天行笄礼,过几日你们就圆房吧!”
站在旁边的苏牧,闻言一愣,这么快?老头这是等不及了啊!可自己还想着离开呢!
“这事不急吧!”
沈万德摇头,一双浊目慈祥的看着苏牧,“我没有几年可活了,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沈家有后。”
苏牧脑中思索着,八年来沈万德一直对他要求不高,更没希望过他成才,只要德行不亏,老老实实给沈家传宗接代就好。
这也能理解,毕竟养婿只是生育工具罢了,太有本事人家反而会不放心。
难道真的只能在沈家吃一辈子闲饭?
苏牧心中很不甘,没有感情的婚姻会让人很痛苦,最关键的是来了古代,却不能大展拳脚,简直不要太憋屈。
送走沈万德,苏牧返回阁楼坐在桌前直叹气:“是当个牛马不如的赘婿,还是设法离开呢?”
......
沈云初在几个妇人的帮助下更衣换钗,梳妆打扮,又去祠堂祭拜了先祖,心情闷闷的回到住处。
觭梦见到沈云初回来急忙取出张纸,送上前:“小姐,这是姑爷新写的字。”
沈云初接过来仔细查看,心中一喜:字没错,应该是他写的,只是这既不是诗也不是词......
她仔细读完,发现前面都是沉暮之言,后面又有一股少年的鲁莽与热血夹杂其中。
这让她有些看不懂了,不免对苏牧多了一分好奇。
沈云初沉思片刻,突然灵光一闪,对觭梦交代了几句。
苏牧回到房间,发现自己刚才写过字的纸不见了,正在寻找,此时楼梯声响起,觭梦的身影出现在房门口。
“我刚才写过的东西怎么不见了?”
觭梦刚才拿了苏牧的笔墨给沈云初送过去,没想到回来就被苏牧问起。
“没,没看到呀!姑爷是不是用了?”
觭梦满口扯谎,心虚的不敢看苏牧。
苏牧确信自己没有用那张纸,这里没别人来,这事八成与觭梦有关。
“将头抬起来。”
觭梦知道瞒不住,小脸红了:“姑...姑爷,是...是小姐要看您的字......”
“哦!”
苏牧摇了摇头,倒是没有责怪的意思,她只是个下人,又怎么敢违背沈云初的意愿。
觭梦走上前道:“姑爷,小姐说您写的字很好呢!说从来没见过这种字,还说晚上要带您去参加诗会,说是姑爷只凭这手字就可以在诗会上扬名呢!”
呃!苏牧无语了,这个文青女是有多痴,自己一个赘婿要什么名气,出了名又能怎么样?
“她刚才说不去参加诗会了,怎么又变了主意?”
“小姐说要带着姑爷一起去。”觭梦笑着说。
“不去。”苏牧直接拒绝,赘婿去那种场合完全是自找罪受。
觭梦吃惊的看着苏牧,心说,姑爷只是个赘婿,怎么敢直接拒绝,就不怕小姐发火吗?
苏牧有些心烦意乱,沈万德刚才的话让他感觉到了一丝不安,在大魏赘婿的下场一般都不太好,因为女方一旦有了子嗣,大多会将赘婿赶出家门,更有甚者会暗中将人害死一了百了。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这是一个男权社会,孩子长大而父亲还活着,很有可能会改归父姓,女方为了保住家产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
这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利益使然,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双方提前商议好,长子随女方姓氏,次子随男方姓氏,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缓和双方的矛盾。
如果夫妻二人感情好,又有这么个约定,关系倒是可以和睦些,但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
苏牧明白这一切,越发觉得此地不可久留。
觭梦看到他沉默不语,又急道:“晚点小姐会让画颜过来通知姑爷。”
苏牧沉思片刻,想着去就去,到时候自己趁着夜色逃走,等离开临湖再想办法弄个假身份,从此隐姓埋名逍遥世间。
其实逃离沈家的风险很高,一旦被抓回来,沈家就有权对他以逃奴罪论处,这是魏律的规定,到时候被打死了也是白死。
他无数次疑惑过,自己的遭遇怎么跟小说里写的完全不一样?
这难道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在大魏,妻子是丈夫的私有物,赘婿同样是妻子的私有物,穷苦人家典卖妻儿子女的事时有发生,苏牧脑中男女平等的观念,在此时是行不通的。
觭梦很小就被父母卖给了沈家,韩小六一家三口也都是沈家的家奴,他们没有自主权,主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丝毫不敢违背主家的意愿。
而苏牧在沈家也只是比家奴地位稍高一点,说到底也只是沈家的私有物罢了,这种身份让他有些不甘心。
苏牧既然决定离开,便对觭梦点了点头,“知道了。”
“姑爷答应去了?”
“觭梦......”苏牧想着要不要将她一起带走,仔细一想又觉得这事涉及生死,还是算了,故此话只说了一半便没再往下说。
“姑爷有事?”
觭梦忽闪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向苏牧。
“没事了!”
苏牧摇了摇头,又陷入沉思,不可否认沈云初确实很美,如果两人只是夫妻没有入赘这回事,苏牧肯定会试图与她培养一下感情,但在大魏赘婿无人权,一旦沈家有了子嗣,他很可能会丢掉性命。
留在沈家的收益和风险明显不成正比。
在这处处是草莽,出门百里是远行的古代,只要逃离临湖,沈家就很难再找到他了。
傍晚时分,虹销雨霁。
繁星被丝丝云雾遮起,天边升起了一弯新月,时而隐时而现。
苏牧下了马车,只见眼前是一座占地颇广的园子,门口飞檐翘角上挂满了灯笼,映得街面灯火如昼,成群结队的客人接连进入其间,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
沈云初道:“郁桂园是程公的园林。”
苏牧点了点头,他听说过此人,程衡曾任大魏宰相,因在朝中秉言直行冲撞魏皇,被罢职还乡多年,是临湖唯一做过宰相的人。
递上请帖后,两人进了园子,一个粉衣婢女来到两人身前,行了个礼,清脆说道:“贵客快请随奴婢来,诗会就要开始了。”
粉衣婢女做了请的姿势,转身引路。
沿路所见令苏牧不禁咂舌,沈家虽富,跟这家人比起来却有如云泥之别。
园中亭台楼阁,花丛树木,假山流水,应有尽有,既蕴含了江南水乡能见之景,又藏着大魏国独有的巧夺天工。
无数的灯笼挂满飞檐琉角,阁楼与阁楼之间,树木与树木之间,横拉着数不尽的绳子,绳子上每隔一段距离便挂着一盏灯笼,照的园子里光火如昼。
花木间轻轻晃动,如若少女风轻抚,林间有虫鸟和鸣。
如果说西湖是美景,那这郁桂园便是将西湖精雕细琢一番后,放进了这处宅院。
渐渐的喧闹声入耳,苏牧思绪回转,却见三人已经来到一处阁楼前。
阁楼高三层,中间是自上而下十丈见方的中堂,二楼和三楼有走廊,廊边围着一圈精致的栏杆,有人倚在栏杆处向下张望。
苏牧被一名男仆带到一张矮桌前坐下,沈云初则是去了女眷那边。
“沈家养婿也来了?”
“真是晦气!”
四周的人看到苏牧坐下,都移动位置试图离他远些。
苏牧虽然来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还是没想到这些人会如此看不起赘婿。
他神色泰然的笑了笑,纵论古今,入赘本就是被人唾弃的一件事,反正他等会就要离开,旁人怎么看很快就与他没什么关系了。
只是他还是低估了这些人的恶毒。
“养婿不是该学三从四德,躲在家里绣花暖床吗?怎么还来诗会抛头露面了?”
“没看到是跟沈小姐一起来的?”
“他家那主事的女人还真是看得起他。”
“那也应该去女眷那边,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出门带着这丢脸玩意,也亏她家女人心胸宽阔。”
苏牧无语的简直要骂娘。
神特么三从四德,还绣花暖床,我绣你个大头鬼,暖你奶奶的床。
我呸!你奶奶太老,暖你妹妹的床。
他本来懒得理会这些人,可这一堆的肮脏言语着实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苏牧环视众人,轻蔑笑道:“如妇人般絮絮叨叨,好生聒噪!殊不知你们这般背后说人闲话,在我看来就像一群长舌妇!”
“岂有此理,你说谁是长舌妇?”
“我们可没去给人当赘婿。”
“怎么?他有种给人当赘婿,还不准人说了?”
周围的人闻言都将目光看向苏牧,有人眼中泛起了怒意,有人开口回怼。
苏牧淡淡一笑,“你们这是在嫉妒我有个容色绝丽的妻子。”
这话一出,众人都是脸色一变,诚然沈云初号称临湖第一美女,在座的若说没想法是不可能的,但他们还要脸,没几个敢像方子期那样去当众求爱。
男人最懂男人,苏牧的话显然戳中了这些人的痛点。
此时方子期摇着折扇来到苏牧桌前,嘲讽道:“你个吃软饭的也会作诗文吗?竟还跑到诗会来了。”
“烂货布袋子(补代子)怎么有脸来此?”
“一个吃软饭的废物也敢来参加诗会,简直是令人贻笑大方!”
“废物养婿也来参加诗会了,真是好笑!他会作诗文吗?不会是来丢人的吧!”
跟方子期一起过来的几个书生也在旁边帮腔,对苏牧说着极尽挖苦的语言。
苏牧笑眯眯的打量着几人,很不屑的说道:“再不济也比你们这些废物强。”
“如此说来,你是要和我们比上一番了?”方子期用睥睨的眼神看着苏牧,满是不屑得神色。
苏牧站起身,目光扫视了一下四周,心说老子不会作,难道还不会背吗?真比起来,在座的都是垃圾。
“看来不比一比,你们是不会闭上嘴了。”
方子期手中折扇一合,一下一下轻轻拍打着手心,嘴角勾起,极其轻蔑的笑道:“念在你只一个毫无才学的赘婿,本公子也不为难你,就比最简单的对联吧!输了的趴在地上学几声狗叫就好。”
他是有秀才功名的读书人,认为自己的文采可以辗轧苏牧,故此并没有提比诗词,而是比最简单的对联。
方家在临湖也是富贾,比沈家有钱也有势,方子期一来就打压苏牧,无非是觉得沈家无后,只要将苏牧赶走,他就可以娶了沈云初,用不了几年时间沈家的家产就会变成方家的了。
方子期说完目光往女眷那边望了一眼。
他打的是人财两得的主意。
只要苏牧输了趴在地上学几声狗叫,就会当众丢尽脸面,到时候即使苏牧不想离开沈家,沈家也会将他扫地出门。
苏牧结合白天发生的事,一眼就看穿了方子期的想法,觉得这很幼稚,沈家父女又不是傻子,即便他离开了沈家,沈云初也不可能外嫁,只会另选赘婿传承沈家血脉。
苏牧轻轻点了下头,“可以。”
方子期笑了,从已知的消息来看,苏牧是大字不识几个,根本不会做对联,“啪”手中折扇一展,在胸前扇了两下,“这上联是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方兄谦虚啊!”
“这个废物养婿怕是一个上联也写不出吧!”
旁边的狗腿子们又集体高潮了。
苏牧也是笑了,出个上联很难吗?多大点事,看把你们一个个嘚瑟的......
“让我先出,你怕是要直接认输了。
方子期简直笑的合不拢嘴,“这话应该是我说才对。罢了,谅你也写不出,你且听好了:白蛇过江,头顶一轮红日。”
众人闻言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谜语联,不止要对仗工整,下联也要是迷联才算对上。
方子期得意的看向众人,他坚信这一联之难,根本不是苏牧这种水平的人能对上的。
“青龙挂壁,身披万点金星。”
旁人还在思索之际,苏牧已经张口对了出来。
“嘶~”
“这是对上了。”
“他莫非真的有才?”
众人都向苏牧投来诧异的目光,这下联对仗工整,且也是打一物,对的堪称完美无暇。
苏牧淡淡一笑:“可是轮到我出上联了?”
方子没想到苏牧会如此快速工整的对出此迷联,心说此人似乎不是不学无术的废物,咬牙切齿的道:“你可敢再接我一对!”
“游西湖,提锡壶,锡壶掉西湖,惜乎锡湖。”
方子期不待苏牧答应,便已经将上联吟出。
“化云燕,穿云烟,云燕堕云烟,晕焉云燕。”
苏牧毫不迟疑的对出。
方子期此时手中的折扇不再扇动,额头已经冒起了冷汗,他一开口就将最得意的对联拿了出来,没想到都被苏牧对上了。
苏牧神色泰然的看着堂内众人。
方子期又道:“我这还有一对!”
“白云山,白云生,白云山上白云生,云山万载,云生万载。。”
苏牧摇头苦笑,心说这不是送分吗?
方子期看苏牧苦笑以为他对不出,手中折扇对着苏牧一指,“既然认输了,还不快趴下!”
苏牧轻咳一声,问道:“我有说要认输吗?”
“既然你不服,那就对出来给本公子听听!”
“废物,你倒是对啊!”
“先前那几对怕是从别处偷来的吧!”
狗腿子们又集体高潮了。
苏牧表情平淡,张口轻吟,“西湖景,西湖影,西湖景映西湖影,湖景绝美,湖影绝美。”
“啊!又对上了。”
“他又对出来了。”
“堪称完美啊!”
“他莫不是被神鬼附身了?”
苏牧此联一出,众人瞬间哗然,便是连女眷也发现这边的动静,纷纷张望过来。
方子期皱了皱眉,又道:“烈日为柴穹为锅,谁人能煮。”
“茅坑为碗粪为饭,哪个敢吃。”
苏牧又是不假思索的对出,这一次将围观众人彻底震惊了。
“噗——”
众人都是笑喷出声。
这太特么恶心了。
但他对的极快,又异常工整,这已经不能说是有才华了,简直是妖孽啊!
方子期目光落在苏牧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身上,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同门师兄介子修,后面两联是介子修想出来的,方子期被苏牧逼得无奈不得不将这两联拿出来,却没想到还是难不倒苏牧。
介子修是临湖极为出名的才子,去年便已高中进士,一直在临湖老家等待朝廷出缺授官,论才学介子修比方子期高出很多。
苏牧笑道:“轮到我了,我也不为难你,就出个七字联吧!”
方子期道:“你尽管出。”
他还是不服。
“寂寞寒窗空守寡。”
方子期闻言心中一喜,这只是个七字联,应该难不倒他,“容我想一想。”
介子修闻言却是脸色一变,像看傻瓜一般看了方子期一眼,不动声色的退走了。
他一听就听出来了,这联根本无从下手,即便不是绝对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对出来的。
介子修退走,方子期却是越想脸色越是难看。
与此同时,旁边围观的人也都发现,这个上联,似乎并不那么好对。
原本闹哄哄的大堂内,一时鸦雀无声,都在琢磨下联。
人群中不时传来倒吸凉气的声音。
片刻后,所有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睁大眼睛看着苏牧。
尤其那些挖苦过苏牧的,此刻更是惊呆了眼球,脸上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此时有人连忙大喊道:“寂寞寒窗空守寡,千古绝对啊!快拿笔记下来,拿给程公看看。”
“这位公子可有请帖?”一个中年儒士突然挤进人群问道。
有人为了这句千古绝对发疯,也有人觉得苏牧这是刻意出风头扰乱诗会。
苏牧闻言看向来人,“请问你是?”
有人帮忙解释道:“这位是西山书院的山长,李泰旺,李先生!这场诗会是李先生与程公合办的。”
苏牧是沈家的赘婿,这是世人皆知的事,来时是跟沈云初来的,李泰旺作为主办方又怎么会不知道,一个大男人参加诗会却要女人带进来,本就是极为丢人的事,李泰旺突然有此一问,就是想让苏牧当众出丑。
苏牧刚刚赢了比对,这个李先生就冒出来问有没有请帖,分明就是刻意刁难。
如果他说自己是跟自家女人来的,肯定就又会有人风言风语的说他只会靠女人。
此时人群中不乏有欣赏苏牧文采的人,觉得李先生做的过了,直是摇头叹息。
也有不少人等着苏牧开口,只要他敢说自己是跟女人进来的,这些人必然又是一阵口诛笔伐。
方子期不知何时已经灰溜溜的离开了。
李泰旺静静看着苏牧,在他眼里赘婿是下等人,就是再有才华也不能在诗会上撒野。
苏牧明白这个李先生是要当众落自己的面子,正当为难之际,却感觉到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咦~,苏兄原来在这里,真是让我好找,到了为何不来寻我?”
苏牧回首却见身后站在一个眉目清秀的俊俏公子。
俊俏公子一双清亮的凌波目,含丹如花的樱桃唇,肤若凝脂,眉似墨描,直是一个妖精般美丽男子,有着介乎于女人的娇美,眸中露着股玩味笑意。
呃!这......似乎是湖边那个女人!苏牧看到了她微微隆起的前胸,惊愕的指着她:“你...你...是你?”
他此时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她姓甚名谁。
在大魏国,女子的名讳一般不会轻易告诉别人,苏牧与她只是萍水相逢,故此在湖边没敢唐突询问她的姓名。
李先生看到那人,表情瞬间一凝。
俊俏公子眉目间露出一丝狡黠,“李先生,他是我请过来的。”
李先生闻言面色一变,程衡只有一个儿子,叫程瑛,官拜四品,在京城任刑部侍郎,程瑛有一子一女,这一对子女几天前来了临湖,他是见过的。
他看出俊俏公子是程衡的孙女假扮的,只是不明白程府的千金为何替苏牧出头,他虽是西山书院的山长,却与程家比起来差了许多,不得不给程家这个面子。
“如此就好,如此就好。”李先生看了苏牧一眼,表情不悦的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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