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真是万恶之源。
我堂堂药师佛座下弟子,天界神仙,穿着天衣无缝的云纱法袍,头戴花神大人亲赠的法簪,可我,却浑身没有一个蹦儿。
这几天花的可都是恒烨的钱啊!
我每日花着他的钱,还揍他。
“怎……怎么?没钱啊?”狗子姐眨巴着眼睛看向我的腰间。
确实没钱。
但是,不会给员工画饼的领导不是一个好骗子。
“怎么可能,我这身衣服就值半座城池了。”
狗子姐搓着双手,和狗子略商量了一下道:“看姑娘这身行头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不差钱儿。我和狗子虽然都有些残缺,但我力气大,少半截腿也跑的利索,狗子虽然看不见,脑子却自小就聪明的很。姑娘善心大发为天下苍生谋生路,我们一定帮助姑娘好好干!”
“好,那就每月每人三钱银子,另外销售出去的,就按点分成。”
事情很顺利,狗子和他姐姐很聪明,只说了一遍就记住了,且还为我提出很多建议。
此时正值冬季,康城温度太低无法种植莲花。这种莲花对温度和生长地不太挑,只要有水,水不结冰就能活,且晒干了也能吃能储存,产量也十分大。
而我培育出来的可食用莲花,需得在南方潮湿的地方长出第一批。
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下,准备先解决南方的饥荒,等成熟后晒干再送到北方。
狗子说,皇城就在南方,所以我们接下来便要去皇城,陵都。
李将军家有几间客房,我将狗子二人安顿好后,又等了几天,还是不见恒烨回来。
其实我种莲花和他也没什么关系。只是我没钱,需得跟他借点才行。
没错,借点。
我在屋子里正写着详细的计划,门突然被推开,一股冷风袭来冻得我浑身一哆嗦,抬眼看去,居然是幽冥公主,厄离。
“恒烨把太子救回来了,只不过太子受了伤,需要赶快回皇城找太医救治,你再等个一天就能走了。”
厄离来的突然,说的话也让我云里雾里。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
厄离站在那嘟着嘴,一只脚轻轻蹭着地面,看一眼我,又看一眼别处:“我仔细想了想,那天你说的对……我确实不该揭别人的伤疤。但是我是幽冥公主,还从来没人敢教训我呢,你……你得和我道歉!”
我白了她一眼,敷衍的和她说了句对不起,便又低头写字。
“你和我之前认识的人不一样,你很直率,也很好,所以我想和你做好朋友,可以吗?”
厄离长得可爱,此刻瘪着嘴委屈巴巴,眼里却闪着期待的目光。
完全就是个要糖吃的小孩子嘛。
既然她已知错,我自然也不能太高傲。
“好吧,那我就原谅你了。”我将她拉到我身边坐下,忍不住问道:“你怎么知道军营的事啊?”
厄离笑嘻嘻的仰着头,一副等待被夸奖的傲娇模样:“因为我偷偷去看他了呀,你在这等他这么多天,我当然要为了我的好朋友去一探究竟了。”
我一把搂住厄离的肩膀狠狠亲了一口这家伙的脸蛋,软嫩q弹:“人小鬼大,还知道先立功再求饶。”
厄离嫌弃的擦去脸上的湿濡感:“不要随便亲本公主!”
如同小孩般白嫩又肉乎乎的小肉手在粉嫩的脸上胡乱擦拭,圆溜溜的大眼睛充满了嫌弃的意味。
我没忍住,狠狠掰着她的头又是一顿乱亲。
厄离嚎的声嘶力竭,张牙舞爪的挣脱我的束缚,打闹了好一会,我俩气喘吁吁的瘫在床上一动不动。
“说真的,你真的很不一样。”厄离突然哑着嗓子说。
“哪里不一样?”
“天界的人自命清高,到处摆架子。幽冥界的人怕我,却还要碍于我父王的身份捧着我。你是第一个敢教训我,敢轻薄我的人。”
我体会不到众星捧月的感觉,哼哼着翻了个身:“轻薄这词,是这么用的吗?”
“文化低懂不懂。我想和你一起去皇城。”厄离拉住我的手哀求道。
“可你不是幽冥界的公主吗?怎么可以乱跑?”
厄离努着嘴十分幽怨:“我在幽冥界是出了名的混世魔王,我不在了,那些鬼开心的都能多吃几碗饭。他们都不和我玩,我也没个正事。还不如跟你去皇城为民解忧呢。”
厄离虽然孩子脾性,但却也有这般细腻的心思。
或许她不想当一个花瓶公主,也想成为有用的人呢。
“好,等恒烨回来,跟他借点钱咱们就走。”
厄离切了一声,鄙夷的看着我:“天界这么穷啊?你这么大个神仙都没俸禄吗?”
“钱是凡人才用的玩意,我们天界的俸禄是灵石花果,各种法器和职位。若神仙也为钱烦忧,那还当什么神仙。”
话虽如此,但两手空空,我确实烦忧。
门外传来急匆匆的棍子擦过地板的声音,停在门口,木门被轻轻扣响:“姐姐,恒烨先生回来了。”
钱回来了!
我一个咕噜爬起来直奔恒烨而去,徒留厄离还躺在床上看着我矫健的步伐匆匆离去。
大门外,一辆被遮的严严实实的马车停下,恒烨就站在一旁,随行的几个穿盔甲的士兵从马车里抬出一个躺的僵直的男子。
我好奇的凑在旁边问恒烨:“这人谁啊?该不会是太子吧?”
恒烨看上去很累,低押着喉咙回答:“嗯,陛下回陵都了,我们去救他的时候他已经这样了。”
莫名其妙的,我觉得太子很弱鸡,乱世中的一国太子,居然没有一点保全自己的手段,我很好奇恒烨是用什么办法去救的太子。
安顿好太子后,恒烨又去调了一队人马一起护送太子回陵都。忙活完了,他才来告诉我,阿涂马部落的人虽然骁勇善战,但却酷爱吃肉,他们把战场上死了的人带回去煮了来吃,却没想到恒烨居然在死人身上下了泻药。
十几包泻药,干翻阿涂马部落两万多人。两万多人在结冰的河面和树林子里手拉着手窜稀,正窜的酣畅,恒烨带着人马生擒了正在帐篷里窜稀的首领。
于是一换一,阿涂马部落骂骂咧咧的提着裤子撤退了。
“你真损啊。”我竖了个大拇指感叹。
恒烨骄傲的继续道:“那可不,都是粗人,谁能想到这么损的招。你可没看见,那首领坐在木桶上上吐下泻的样子。哎呀,还吐出一小节没消化完的小手指呢。”
人吃人的场景我倒是见过,但他这么一形容,我是又恶心又压抑。
这世道太乱了,充满了血腥和残酷。
恒烨说明日就启程回皇城,我将厄离和我同行的事告诉他,他倒没有拒绝,也没有不开心,一如往常吊儿郎当的唉声连连:“唉唉唉,有你一个欺负我就很惨了,带着那个小魔头,这下我可得承受双倍痛苦了。”
门外厄离骂骂咧咧地走进来,活像个炸毛公鸡:“本公主给你面子和你同行,你别不知好歹!”
恒烨跳到我身后拽着我的衣袖委屈巴巴指着厄离道:“你瞧,还没走呢,就欺负人家。”
我和厄离对视一眼,忍不住抿嘴笑道:“两个大美女陪着你,恒烨星君真是艳福不浅啊。”
有了厄离在,我的日常就是拉架,劝架,参加。
今天厄离趁着恒烨洗澡偷走他的衣服,明天恒烨变化做俊俏公子逗弄厄离,又是掐脖子又是打牌不给钱,谁若不服就拼酒,闹了一个多月,每一次都以恒烨醉的不省人事结束一天的战斗。
说真的,恒烨看起来比在天界开心。
或许是厄离太古灵精怪,总能惹得我们开怀大笑。
对了,我给狗子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唤作:无忧。我希望他放下过去,重获新生,以后的日子快快乐乐,无忧无虑。
狗子的姐姐唤作:无虑。
当然,以我的文化水平想不到更适合的名字,我只希望他两全都无忧无虑,展望未来。
无忧似乎很喜欢厄离,整体跟在厄离屁股后面姐姐姐姐的叫着。厄离只有一个哥哥,突然有人又甜又腻的唤她姐姐,自是十分欢喜。
偶尔见到无忧落寞时,也会摆出姐姐的姿态告诉他男孩子要阳光积极,不可以阴沉自闭。
无虑是个财迷,见我们拉着太子一起走,态度很是恭敬。
那个太子,一路上也没醒几次,醒来也不见人,只将恒烨叫上马车偷偷说话。
晃晃悠悠一个多月,终于到了陵都。
南方城市的冬天依旧是郁郁葱葱,虽然潮湿的衣服贴在身上感觉冰凉,但比康城好太多,我也终于不用日日抱着暖炉取暖了。
进了陵都城门口,显然一派安宁富庶的模样。
脚步悠闲的路人在各个小摊前走走停停,讨价还价和叫卖的声音不绝于耳,街道两旁酒肆林立,空气中散发着阵阵酒香。戏院,画馆,茶摊,各色商铺皆是生意兴隆,欢声连连。
我们初来乍到的见到这个也新鲜,那个也惊叹,一副土包子进城的滑稽模样。
恒烨急着送太子回宫,将我们安置在他在陵都的府邸里便匆匆离去了。
厄离带着无忧出去逛街,我和无虑便决定去青楼开开眼界。
话本子里的青楼可是人间最快活的地方,纸醉金迷,酒池肉林,简直是让人心驰神往,血脉喷张。
听闻陵都最大的青楼是倚画栏,我带着无虑乔装打扮一番,兴冲冲的拉着老鸨子一声大喊:“给我来十个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