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苏茉陆长征的现代都市小说《精选小说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由网络作家“言蹊云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是作者“言蹊云浅”独家创作上线的一部小说推荐,文里出场的灵魂人物分别为苏茉陆长征,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那好像是新来的知青,怎么掉河里了?”“真没气了!可怜呦,还这么年轻……”军装男见女人已经没了气息,赶紧对她进行抢救。“哎呦,怎么还亲上了?”翠花婶惊叫。……她被救回来了。两天后她醒来发现自己竟然穿书了,穿到了早前看过的一本古早大女主创业文里,还狗血的穿成了开局就嘎的女炮灰。书中女主是一个勤劳智慧,有胆识的新时代女性。在改革开放之初,抓住机遇,果断辞职下海,最终发家致富,成为首批富起来的人。富起来后,她还不忘回馈社会。在她艰苦创业的过程,还有她与高官丈夫先前因误会而离婚,一对有情人分道扬镳。最后在男...
《精选小说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精彩片段
马小娟也不客气的收了。
随后,两人就在屋内聊起天来。
大概9点左右,知青点门口就热闹起来,陆长征一身崭新军装,骑着自行车,带着接亲的人,一起接新娘子来了。
这个时候,一切仪式从简,没有后世那些要堵新郎闯门之类的仪式。
等搬嫁妆的人进了屋,苏茉就从房间出来了。
陆长征见他媳妇出来,心怦怦直跳,只觉得他媳妇今天真是太美了。只怕整个红旗公社,不,清溪县,都找不出一个像他媳妇这么美的人。
见新娘子出来,众人又是一阵笑闹。
随后,苏茉便在接亲人的簇拥下,坐着陆长征的自行车到新家去了。
跟来围观的人,看到搬嫁妆的人,搬着的那两大床被褥,那崭新成对的热水瓶、搪瓷面盆、搪瓷缸,以及那两个大皮箱,都有些羡慕。
这女方的嫁妆,可也是不少啊。
尤其是看到新娘子穿的红裙子,那材质,那款式,他们见都没见过,这是一般家庭能买得起的?
只怕这苏知青,家里条件会比他们想的还要好。
不少男青年内心开始羡慕嫉妒恨,这陆长征真是好运,娶个媳妇俊的跟天仙似的,家里条件还不差。
苏茉今天也是第一次到新房子这里。
新房子离陆家不远,走路顶多就5分钟,坐着自行车就更快了。
从竹篱笆围着的街门进去,正中一列三间的青砖大瓦房,左侧还有两间土坯房厢屋,右侧有一口水井,院子面积大概有三分地,是用来种菜的。
屋子是很典型的东北农村三间房,东西两间为卧室,当中这一间分两段,靠院子的这一段区域是厨房,后一段是餐厅兼客厅。整列屋子只有当中一个屋门,两间卧室的门都是开在屋里的。
房子的大致布局
陆长征牵着苏茉入了屋门,直接进了作为婚房的东卧室。
陆长征眼睛亮晶晶对苏茉道:“媳妇,你先在房间休息,我去招呼大家,一会儿我们再到爸妈那边去。”
苏茉点头。
很快,有几位大婶子就把苏茉的嫁妆送进了婚房。
被褥放在炕上摆好,暖水瓶那些放到桌子上,苏茉的两个皮箱则立起来放在地面。
那个装杂物的竹筐倒是没搬进来,估计放在中屋了。
几位婶子也没在房间多待,把东西放好,跟苏茉说了几句吉祥话后,就出去了。
等她们出去,苏茉这才有空细细打量起房间来。
苏茉没想到陆长征的新房不仅铺了水泥地面,刷了白墙,屋顶竟然还用细木板吊了天花板。搁这个时代的农村来讲,这简直算是豪华装修了。
卧室挺大,苏茉估计至少三十平往上。炕盘的也很大,估计睡个一家五口都不是问题。
炕上已经铺了竹席,中间放了一张炕桌,炕桌上放了一盘花生,一盘红枣。两边还有一高一矮两个炕琴。
炕边还放了一个双开门大衣橱,衣橱一边的门上嵌了一面全身镜。
此外屋里还有一张梳妆台、一张书桌,一架缝纫机,两张靠背椅。
卧室南北各开了一扇窗,窗开的不小,屋子里亮堂堂的。窗户上还装了纱窗,这样就不怕开窗后会有虫子飞进来。
两扇窗户,靠近院子,在炕上的这扇,装的是玻璃窗门,对着屋后的那扇,则是木窗门。既有隐私,又保证采光。炕上的这扇窗户,还挂了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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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娥听家里还有个当官的顶着,心放下了不少,不影响她儿子就好。
“那她父母做什么的?”
“她爸是大学老师,她妈是食品厂的。”回来的路上,苏茉简单给陆长征说了一下家里的情况。
老师,怪不得,这年头当老师的最容易出事。说不定就是被他的学生举报的。
李月娥内心竟隐隐有些同情起未来亲家来。
知青们下工后回到知青点,见苏茉又在炒菜,都很开心,但闻了闻并没有闻到肉味,又有些失望。
倒是马小娟兴高采烈的跑过来:“苏茉,东西买了吗?”
苏茉笑了笑,“都买了,放你铺盖上了,剩下的钱票我吃完饭再给你。”
“好咧!”马小娟扔下一句,就风一般的冲进房间。
果然见铺盖上的搪瓷面盆里,放着两包东西。打开大的那一包,一股浓浓的鸡蛋糕香气飘来,马小娟赶紧拿起一块,就往嘴里塞。
真是馋死她了!半个多月了,她终于又吃上鸡蛋糕了。
陈兰见马小娟进了房,洗了手也跟了进去。
马小娟见陈兰进来,把油纸包一递,“陈兰,吃鸡蛋糕。”
陈兰道了谢,拿了一块吃起来,转头看见竹筐,惊呼:“苏茉这是买了多少东西?”
马小娟探头一瞧,地上竟有一个大竹筐,里面放了不少东西,不过都被粗布遮的严严实实。
“确实买了不少,都大半个竹筐了。”马小娟说完,又继续埋头吃她的鸡蛋糕。
“也不知道买的什么,怎么都遮起来。”
“现在谁买东西不遮起来,不然路上遇到个碎嘴的,不得传的到处都知道了。”
他们家属院那些碎嘴的婆娘,谁家买了几根葱,都一清二楚。
因为深受其害的缘故,马小娟对这种打探别人买了什么东西的行为深恶痛绝。
陈兰本想怂恿马小娟去看看苏茉买了什么的,见对方不上套,只能无奈的撇了撇嘴。
但要她自己去看,她又是不敢的。
苏茉本来就看着家庭条件不错,现在又和支书的儿子处了对象,她可不敢得罪对方。
不然在这乡下地方,她若叫她未来公公给她小鞋穿,给她分最差的地段干活,她哭都没地儿哭去。
很快,厨房那边就开始叫吃饭了,马小娟和陈兰赶紧拿了饭盒出去。
******
另一边,柳广英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拎着东西,骑上自行车就往她大哥家赶,连家都来不及回。
到的时候,柳家正在吃晚饭,见柳广英过来,还拎着东西,都很惊讶。
“广英,你怎么来了?吃了饭没?”柳大嫂惊讶道。
“还没呢,来跟你们说点事。”柳广英气喘吁吁,把东西直接往一旁的桌子一放。
一路蹬自行车过来,又一口气冲上四楼。柳广英年纪也不小了,得缓缓。
柳家条件不错,一家四口都领着工资,在清溪县,算是很不错的家庭了。
柳大哥是县机械厂的车间主任,柳大嫂在罐头厂,大女儿柳萍进了文工团,小女儿柳梅也在机械厂。
一家四口,住在机械厂分的两房一厅的楼房里,既体面也宽敞。
柳梅给柳广英倒了杯水,又去拿了副碗筷,道:“姑,今天包了韭菜鸡蛋饺子,还做了红烧肉,一起吃点。”
柳广英灌完水后,把杯子一放,“先不急着吃,我来是跟你们说,柳萍那相看不成了。”
“什么?怎么就不成了?这都还没相看。”柳家一家子面色大变。
“人家已经找着对象了,不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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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征大长腿一跨,直接在自行车上坐定,示意苏茉上车。
苏茉应了声,立刻跳上了自行车后座。
陆长征大长腿一蹬,自行车“嗖”一声就走了。
苏茉吓得赶紧抓紧后车架,坐定后才想到,这个时代,貌似只有处对象,才可以坐男同志自行车后座的。
呃……
她现在跳下去还来不来得及?
不过,在别人眼中,她现在还是个病号,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个年代,名声对女人可很是重要的。
名声坏了,不仅要面对流言蜚语,还要面对各种二流子的骚扰。人们可不会同情你,他们只会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不管什么年代,女人总是格外的艰难。
说到名声,苏茉忽然想起,她昏迷前迷迷糊糊听到,好像有人说陆长征摸她,毁她清白之类的……
苏茉一阵头疼。
糟糕!她这是一开局就要面对艰难模式?
她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让那些农村大婶子们相信她没有被毁了清白,不要传她流言……
就在苏茉思索的时候,微风中传来陆长征的声音。
“我救你的时候,做了一些急救措施,村里已经有了一些风言风语。”
“你要是愿意,那我们就结婚。”
“啊?”苏茉吓了一大跳,差点从自行车上蹦下来。
这是什么绝世大好人?救了人还带娶的。
“农村不比海市,这里村民思想比较落后。你当时已经没呼吸了,我只能对你进行心肺按压和人工呼吸,在村民们看来,你就是被我摸了亲了,已经没了清白。”陆长征解释。
陆长征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然也不可能短短七年,就从一个毫无背景的农村小伙,混到如今副营的职位。
他不会因为村民的几句流言,就随便娶一个女人,他要是不愿意,别人拿枪指着他都不行。
虽然他这次,就是回来相看的。
但实际上,在进病房前,他都没有要娶苏茉的想法。不是他不负责,而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救人有错,也不想滋长这种救人沾了对方就得娶的愚昧风气。
陆长征今年24岁了,他自己是不急着结婚的。但他爷年纪大了,近两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上次写信,说想在闭眼前看到他成家。
陆长征佩服的人没几个,他爷就是其中一个。老爷子是参加过抗战的老兵,因伤残退了下来,陆长征去当兵就是受他影响。
既然是老人家的心愿,他愿意去满足,所以他回来相看了。家人也给他找好了人选,只等相看后满意,就去领证结婚。
对方他也知道,是文工团的,他在部队见过几次。对方应该是对他有意,他对对方倒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要结婚也不是不行。在家人看来,他们也是极合适的。
他本来也以为,他会和那个文工团的女兵相看后就结婚。
但,他推开病房门后,他的想法就变了。
推开门的刹那,那个娇美的女人坐在病床上,脸上都是狡黠的灵动,看到他们进来后,错愕的微微睁大了眼。
那一刻,陆长征的心弦动了。
这样一个娇俏灵动的人,若是被流言侵扰,该多让人心疼。
想到她可能会被村里的流言逼到崩溃,可能会被村里的二流子骚扰,陆长征忽然不能接受。
于是,经过深思熟虑后,陆长征开了口。
他虽然想和她结婚,但也尊重她的意愿。她要是不愿意,他是不会强迫她的。
若她不愿意,那陆家村她只怕是不能待了,不然村里的流言,就能把她逼疯。
若真这样,他可能要找关系给她换一个大队,或者给她找份工作,让她离开陆家村。如此,也算全了他的第一次心动。
见对方没有回应,陆长征问道:“苏同志,你是怎么想的?”
“陆同志,我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我很感谢你救了我的生命。我不会因为这些正常的医学触碰,就让你娶我的,这样对你不公平。”苏茉赶紧道。
“至于流言,如果大队上的干部们帮忙制止,又给大队社员们宣传这是正常的医学触碰的话,应该很快就会消散的。”
实际上她刚才也在纠结。
陆长征长得其实很对她的胃口,在这个年代来讲,应该是个很不错的结婚对象。
哪个少女没怀过春?她之前看小说的时候,也曾幻想过甜甜的恋爱。所以她现在要不要像小说那样,趁机跟他闪婚,然后来一场先婚后爱?
但想一想,还是算了。
她是个有良心的人,不能恩将仇报。
而且强扭的瓜不甜,这样被强迫结合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
陆长征闻言,一个急刹停了下来。对苏茉道:“苏同志,你先下来。”
苏茉:???
苏茉一脸疑惑的跳了下来,随后陆长征也跟着下来,把自行车停好,立正对着苏茉敬了个礼。
“报告苏茉同志,本人陆长征,今年24岁,高中学历,17岁开始参军,如今是沈阳军区守备四师第11团下辖营副营长。”
【科普:1955年,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央重新划分军区,由战时体制的六大军区划分为十二大军区,东北军区改为沈阳军区。十二大军区,共下辖19个守备师。】
“祖父、双亲都健在,兄妹一共四人。两个哥哥,一个妹妹,都已成婚。”
“本人身体健康,作风端正,无不良嗜好。”
在苏茉一脸懵逼中,陆长征继续往下道。
“我想跟你建立革命友谊,不是因为流言,也不是一时冲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从看到苏同志的第一眼,我就被你深深吸引,我希望苏同志能再认真考虑我的请求,同意和我建立革命友谊。”
作为军人,就该勇往直前,扭扭捏捏不是他的风格,看上了想明白了,就要大声说出来。
苏茉真是惊呆了,所以他这是在表白?
“你都不需要先了解一下我的吗?”
“我可以结了婚再了解。”陆长征大声道,看着气势很强,其实耳尖已经红的快滴血了。
苏茉:……
骚年,你这么草率你父母知道吗?真要是遇上坏人,等结了婚再了解就迟了。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你不是!”陆长征回答的很肯定。
他侦察兵出身,斗过的敌特也不少,是不是坏人,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看着他一本正经,却耳尖通红的样子,苏茉忽然起了逗他的心思。
“一定要先结婚吗?能不能先处对象?我才18岁,不想那么早结婚。”
陆长征心弦一震,心底涌起无限的欣喜,她这是答应了?
“可以,我们先处几天对象,然后再结婚。”
苏茉:……
“我是说,处一段时间的对象,然后再考虑要不要结婚。”
“苏同志,主席说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苏同志是想对我耍流氓吗?”
苏茉:……
“主席是说过,但主席也说了对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充分研究之后再下决定。我对你还不了解,自然要先了解了你,才能确定要不要跟你结婚。”
“苏同志有什么不了解的,只管问我,我保证知无不言,帮助苏同志快速了解。”
“你我可以快速了解,那你的家人呢?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
陆长征灵光一闪,想到他那被婆媳问题扰得时常在他那里蹭住的团长,心中了然。
“苏同志,你是不是担心跟我家人相处的问题?这点你放心,我家单独建了房子给我结婚,不用跟他们住在一起。而且,等我们结婚后,我家就会分家,到时候你管好我们自己的小家就行。”
“我也会努力,争取让你早日随军。”
苏茉一顿,呃……她明明是想逗一逗他,怎么就讨论到这里来了……
但,不得不说,她有些可耻的心动了。
她正想着如何从知青点搬出来呢,如果嫁给陆长征不用跟他家人一起住的话,倒是正合适。
可是她真就要这样,把自己嫁了?
等等,不对,专门建好了房子……
所以,陆长征是专门回来结婚的?
“你是不是本就准备结婚的?”苏茉神情冷了下来,她可不想做横刀夺爱的第三者。
“是,我这次回来,就是准备相看对象,合适就结婚的。我爷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想尽快看到我结婚。”
“但,我想跟你建立革命友谊,是真心实意的。”
“你家是不是早就给你找好对象了?”苏茉忽然有些气。
“是有人选,但我还没去相看,不是对象。如今有了苏同志,我是不会再去相看了。”
“那如果我不愿意最近结婚,你是不是就准备继续相看结婚?”
“以前是可以找个合适的就结婚,但见过苏同志后,已经不能了。苏同志若真不想这么快,我就跟家人说缓缓。”陆长征用一本正经的语气,说着隐晦的情话。
苏茉听了,心里舒服了些,“那你爷爷怎么办?”
“我跟他老人家说,让他在努努力,多等她孙媳妇一会儿。”陆长征有些痞痞的道。
苏茉闻言,噗呲一声笑出了声。
这个男人,一开始看着高冷,然后又一本正经,现在又觉得有点憨憨的。
陆长征眼中精光一闪,知道苏茉已经有所松动了,便也咧着嘴笑,看起来痞帅痞帅的。
其实陆长征的性格就是又痞又刚的那种,不熟的会觉得他很高冷,熟悉的都知道他其实挺痞的。他刚才那么正经,其实也是紧张,毕竟第一次表白不是。
“苏同志,我们先回去,你再慢慢考虑。”陆长征跨上车招呼苏茉。
有些事,不用逼太紧,以退为进有时候才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自行车就是快,原本走路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陆长征20分钟就骑回来了。
路过大队部的时候,正好一群大娘们在晒谷坪那里,一边晒稻谷,一边围坐着摘花生。
方脸的翠花婶也在其中。
看到陆长征骑自行车载着苏茉,翠花婶眼睛一亮,站起来大声喊道。
“苏知青,你回来啦!身体好些了吗?”
苏茉有些愕然,这个婶子怎么这么热情?
在原主的的记忆中了,她可从没受过这么热情的对待。相反,因为她干活比较慢,那些村民对她还挺看不上的。
不过人家都问好了,也不能没有礼貌,于是也大声回道:“多谢婶子,身体已经好多了。”
“那就好!准备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席啊?”翠花婶眼中闪着精光,她一定要把这两人给坐实了。
苏茉:……
这是整个大队的人,都在坐等她和陆长征结婚?
苏茉没回,陆长征倒是回了一句:“过段时间。”
陆长征并没有放慢速度,也就一会儿的时间,两人就过了大队部。
翠花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心里简直高兴的飞起。
她终于能赢李月娥一头了!
翠花婶李翠花,跟陆长征的娘李月娥,打小就是死对头。两人从小比到大,老了也要别苗头。
小的时候,比吃穿;嫁人了,比老公;生子了,比孩子;如今快老了,就比儿媳妇,估计再过段时间,就比孙子了。
然而,不管比什么,李翠花总是矮李月娥一头。
两人都是20年代生的,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李月娥家比李翠花家好一些。李月娥小时候还上过两年私塾,李翠花只是在私塾外偷听了几天。
长大了,两人同嫁到陆家村。本来嫁的人条件都差不多,但忽然李月娥去参加革命的公爹回来了,还带回了不少地下党。后来建国了,改革了,公社化了,李月娥的公爹成了大队支书,李翠花又矮了一头。
好不容易她公爹退了,李月娥男人又当上了支书,李翠花的男人只是民兵队长,李翠花继续矮了一头。
后来孩子大了,李翠花的小儿子陆兴有和李月娥的小儿子陆长征,同时去当兵,结果陆长征在部队当了军官,陆兴有却在两年前退伍回来了,李翠花又矮了一头。
万幸的是,退回来后,部队给陆兴有在县运输队安排了一份工作,每个月工资有48元。
为此,李翠花还神气了好久。
后来跟儿子打听了陆长征那个等级的待遇,气得又在家躺了两天。
幸好儿子争气,一年前娶了个媳妇,城里人,在县机械厂上班,吃商品粮,每月28元的工资,她家一下子出现了两个领工资的人。
放眼整个大队,有哪家人跟她家一样,能娶到一个城里领工资的媳妇。
这可是她李翠花独一份的荣耀。
结果听说,陆长征要回来相看,看的还是部队文工团的女兵,这可不就把她家儿媳妇比下去了?
这哪能成!
这不,上天都有眼,让陆长征救了苏知青。
她不趁机把他们给坐实了,都对不起上天给的机会。
这样一来,李月娥三个儿媳妇,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她的小儿媳。
她可不就赢了一回!
她可是听她老儿子说了,如今城里都乱的很,这些个下乡的知青,估计都回不了城了。
苏知青海市来的又怎样,回不了城,在乡下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挣的工分还不如那些小娃子,一看就是要靠陆长征养着的。
而且看她长得娇娇弱弱的,估计也是个病秧子,能不能生养都未知。
就陆长征那身板,说不定睡两晚就嗝屁了。这样一来,李月娥最有出息的儿子,就成了鳏夫。
李翠花越想越美,忍不住嘿嘿的笑出声。
“翠花,陆长征娶媳妇你这么高兴干什么?”一旁的大婶不解。李翠花跟李月娥一向不对付,李月娥的儿子娶媳妇,她这么高兴干什么?
“这不是想着可以吃席嘛,好久没吃肉了,想想都高兴。”李翠花打着哈哈。
“确实好久没吃肉了,也不知啥时候杀猪。我家的今年可都是下了大力气干的,工分比去年多,应该能分到不少肉。”另一位大婶咂吧着嘴。
“不是啊,翠花,你家两个领工资的,每月这么多钱呢,怎么没买点肉孝敬你这当娘的?”一位看出李翠花小心思的大婶,有些讽刺的笑问?
整个大队,谁不知道李翠花天天吹嘘她老儿子老儿媳孝敬她,次次回来都割肉。现在为了看李月娥倒霉,连馋肉的借口都用上了。
“哎呦,这自然是有孝敬的。家里人多,我又是个疼子孙的,能吃的上几口。”
“陆长征可是军官,娶媳妇席面自然不会差。咱们大伙儿,可得攒着肚皮去吃。”李翠花赶紧转移话题,引导着大伙开始说起吃席的事情来……
若她能嫁给陆长征,那她很可能就不会被退伍。哪怕真被退伍了,她也是军官太太,依旧是最优秀的那一个。
所以,在打听清楚陆长征没有对象后,她就让家里去帮她说。
本以为事情有了转机,想不到一转眼,就什么希望都没了。
第二天,苏茉换上蓝色的工装,穿上解放鞋,跟知青们一起上工去了。
今天依旧是拔花生,听大队长的意思,花生也不多,再有个三天也就完工了。然后就是晾晒入库的事情了,接着交公粮,结算工分,分粮分钱,杀猪分肉。
总之被大队长这么一动员,本来秋收了一个多月累的不行的村民们又鸡血满满起来,一个个干劲十足。
毕竟农民一年到头,就为了这个时候分粮分钱。而且今年大队大丰收,他们的生产大队的工分应该挺值钱的。
不少大婶在路上就讨论起来,等分了钱该置办些什么东西了。
在路过大队另一个晒谷坪的时候,苏茉发现一群汉子正拿着一个有点像潜水脚蹼一样的东西,正对着地上的麦秆打来打去,还有几个大叔赶着毛驴拉着石碾子,在转圈圈。
苏茉有些好奇,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打麦?
于是便小声问马小娟:“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恰好旁边一个耳尖的大婶子听见,开口解释:“他们这是在打麦,得把麦子打下来,晒干后才好装袋入库。”
“他们拿着的那个是什么?这样打就可以全部打下来?”
“那个叫连枷。打麦子哪有那么容易,先用连枷把上面的麦子打下来,再把上面的麦草挑掉,然后再继续打,继续挑。等大的麦草挑干净了,还要用木掀扬场,把麦壳和短草扬掉,剩下饱满的麦子才好拿去晾晒。”大婶子热心的解释。
“真是辛苦啊!”马小娟感叹。
“今年的麦子长得好,辛苦点没什么。最怕就是没长好,一年到头白辛苦了。”大婶子笑着道,显然对今年的收成很满意。
到了地方,小队长开始分配任务,苏茉是最后分的。
看着眼前的一小块地,苏茉目瞪口呆。
虽然她对这些亩啊、分啊之类的计量单位不敏感,但也看得出,这块地绝对不超过一分地。
“小队长,为什么我这么少?”
小队长陆国平尴尬的挠了挠头,“那个,长征哥让我不要给你分那么多。”
陆国平从小就是陆长征的跟班,非常听他的话。哪怕陆长征去当兵了,他遇事也会写信去问陆长征的意见。
苏茉:……
“你别听他的,你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不然就这么点地,我怎么挣工分。”
开玩笑,她还等着吸能量呢,就这点,还不如去旁边拔草。
最终,陆国平拗不过苏茉,给她分了三分地。陆国平估摸着,这也就她的极限了,说不定大半都得待会儿长征哥过来拔。
等陆国平走后,苏茉便开始蹲下来拔花生。
她贴着地皮抓住花生秧,从下往上吸收里面的木系能量。一开始的几株度没掌握好,吸的有些干枯,后面就渐渐就掌握了那个度,大概每株吸收三分之一的能量,这样花生秧看起来差异就不大,就算看着干枯了点,比人也会以为是晒的。
苏茉一边吸收能量,一边拔。本来陆国平分给苏茉的,就是比较好拔的沙土地。花生秧被苏茉吸收了能量后,根茎的抓力也没那么强了,拔起来就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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